高楼之内,房间里灯火明亮、纱幔轻摇,崔均和崔厚正正举起酒杯对饮。在房间里还有些歌姬舞女,翩翩起舞,一旁还有几名乐师,叮叮咚咚的正弹奏着乐曲。
崔均原本就是官宦世家,这些奢靡的调调儿自然也是懂得的。毕竟崔均的父亲崔烈,也曾经位列三公,虽然当时要担任这个职位也是要给汉灵帝交不少钱的……
在乐师弹奏声和歌姬的歌声当中,崔均崔厚两人凑近了正在一边饮酒,一边低声交谈着。这样的环境当中,就算是在身边留下来服侍的家养子都未必能够听得清他们在谈些什么,更不用说隔墙之耳了。
太原,崔氏毕竟是外姓。
崔厚这些年东西南北奔走,见多识广,再加上手下也是统管着诸多商队,这人的气势也渐渐培养了起来,这一次乃是冀州又需要一批物资,崔厚便借着机会来晋阳一趟,一是见一见新上任不久的堂兄崔均,另外也是商议一下崔家今后的走向问题。
“……小弟遍观史书,自古以来,纯以经营商事者,总难以长久……小弟当下生意,多半依托征西将军……有些生意,都是点到即止,不敢涉足过深……想必兄长能明白此中干系……于崔氏之虑,晋阳之地倒也不错……兄长欲于此再立门楣,小弟也十分赞同……只是王氏温氏……听说外间的议论,便有些大……凡为人做事,需徐徐图之……”
对于征西将军斐潜,崔厚倒是没有多少恶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崔厚能够重新发家,也是跟着征西一路飙升起来的,但是他和崔均的这些话,也算是掏心窝了。崔氏在太原发展太快,会引起当地士族豪右的警惕,甚至会有些排斥反应,崔厚的意思也是在劝说崔均,先将晋阳城中的基础牢固后,再扩大其它方面。
当然,这中间也有崔厚他不能说的话,譬如在征西将军这边,崔厚作为商队重要的负责人,就算名气再大,也没有在征西体系当中担任什么具体官职,这在他看来,根本的原因在于他掌控了钱财之后,征西将军斐潜自然不可能再让他掌握权势……
崔均能调任太原太守,崔厚都觉得征西将军很不错了。对于崔均来说,首先是要考虑征西将军的利益,然后才能在其中动些手脚,并且借征西将军的势力压倒太原王氏温氏等地头蛇。
上位者必然要有所平衡,这一点崔厚当然清楚。
崔氏从河洛出来之后,总是要选个地方再度扎根下来的,平阳明显是斐潜的自留地,就算是给崔厚七八十个胆子,崔厚也不敢打平阳的主意,所以崔均准备在太原重新立起崔氏的门楣的想法,崔厚也欣然同意,愿意支持。
对于崔厚这样的人来说,没有一个士族根据地,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似乎永远都不能安心,终究还是飘零身份一样。
不论做什么事情,当然都需要时间。
崔厚跟崔均这样说,也是希望崔均能够不要因为现在是太原太守就毛毛躁躁的做出一些什么不安稳的举动,但当然,他也希望着崔氏能够真正的落足下来,不再有漂泊之感。所以崔厚自己也是很矛盾。
经商和做官完全不同。
经商代表着风险,从采买到运输,再到销售出去,都有各种各样预料当中和意料之外的风险,但是当官不一样,官场之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求稳,能不冒风险就不冒风险。
问题是崔均要这样干,肯定有风险。
可是叶落归根啊。
根都不知在何处,又要怎么落?
所以,这个事情,虽然有风险,有可能两面不讨好,但是依旧要做。
“冀州之处……”崔均也是压低了嗓门,将话语混在乐声之中,“贤弟观之……情况如何……”
太原事务之中第一重要的,便是针对于东面和北面的防御。当下征西将军气势如虹,自然跟着征西走,但是如果有个万一,后路要怎么走,崔均自然也是要考虑的。
“……生意还是有……”崔厚缓缓的说道,“近来冀州还加了不少兵甲器械数目……两三年之内,应该还是……左近兵卒数量,不足以战……冀州之兵,多驻扎于北……”
崔均点点头。
对于崔厚的判断,崔均多少也是听一些的,毕竟这么些年走南闯北下来,从兵粮储备,器械需求,就可以判断出一个地区是否有重兵驻扎。
“两三年啊……”崔均感叹了一下,然后端起酒爵。
崔厚会意,也端了起来,两人示意了一下,一饮而尽……
………………………………
雁门关外,星斗漫天。
十几顶的帐篷矗立在草甸子边上,一群穿着皮袍的汉子正围着几堆的篝火,正在烧烤着猎物。
阎柔站在帐篷外,回望黑暗中的巍巍群山。在雁门地带,一切都显得荒凉起来了,虽然这里曾经也繁华过一阵时光。
为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去年的一年,他在都在雁门五原一带辗转。原本幽州牧刘虞身亡之后,很多事情发生了改变。当初刘虞刘使君带着数目超过公孙瓒的部队前去围剿,还想着正大光明的将公孙瓒绳之于法,结果没想到反倒是被公孙瓒一个猛突,坏了中阵……
刘虞对阎柔有恩。
若不是当初刘虞听闻阎柔之事,然后举荐了阎柔作为中间人往来乌桓鲜卑传递话语,或许阎柔也没有今天在乌桓和鲜卑人心中的地位。
跟着胡人时间长了,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还是个汉人,要不是刘虞刘使君……
阎柔摸了摸穿在身上的衣袍,这一件衣服,就是刘虞亲手赠与的。
“明日便启程,前往乌桓王帐!”阎柔吩咐道,有些事情该去做还是要去做的,要不然这一辈子心中都会不安,“若是……若是有一天,我殒身异域,你们要将我烧掉,然后将我骨灰带回来,撒到汉家的土地上……”
………………………………
带着凉意的清晨,使臣袁胤整理衣冠,走进了轲比能新建成的,略微有些简单,甚至有些简陋的鲜卑王帐。
袁胤他是带着任务来的,北上已经三个月了,他带来了许多金银、瓷器、丝绸,这些天,他拜访了许多鲜卑大臣,也送出去不少东西,贿赂了许多人。今天,鲜卑大王轲比能终于要亲自见他了。
这是尘埃落定之刻,也是一切初始之时……
在鲜卑王帐当中,抑扬顿挫的话语持续地传出来。
“……羊脂无瑕白玉杯一对,羊脂无瑕翠玉碗一对,青玉雕龙凤如意一对,雕花金碗一对,镶红玉银杯一对……”
随着礼单的诵读,一个个的礼盒被承了近来,副使在宣读礼品条目的时候,袁胤偷偷地打量着四周鲜卑大臣的脸色,以及坐在上首的轲比能的神情。
这些东西,就算是放在汉地,也是足矣让人垂涎了,更不用说一向是穷山恶水,除了牛羊马之外便没有多少产出的代郡以北区域。
作为陡然而起,取代旧匈奴的新势力,鲜卑也并非底蕴深厚的有所传承的贵族世家,而是纯粹得暴发户,不过,作为暴发户来说,鲜卑也还不够格。
就那这个轲比能的王帐来说,就连暴发户的影子,都没有彰显出来,既没有穿金戴银,更没有精美修饰,唯一可以称道的便是占地还算大,以木为结构,地上铺设的毛毡多少还有些花纹,然后上首铺设了虎皮多少显得稍有威势,但比汉地任何一个稍微有些底蕴的家族来说,这样的摆设,真的只能称之为陋室了。
王座之上,轲比能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些被捧进来的一样样光彩夺目的珍玩。
作为鲜卑的大王,他的这个大王的名号,和步度根不一样,并非是真的授予的,而是拼接着他的势力争夺而来的。檀石槐死后,为了争夺大王的宝座,很是一番的腥风血雨,步度根能在其中脱颖而出,甚至现在整体实力比起步度根来说略胜一筹,自然也有几分的本事。
轲比能的块头很大,身材魁梧,手臂粗壮,据说天生神力,可赤手空拳力搏熊虎。这个可不见得是吹嘘,就算是在后世,也有西伯利亚的部众拿熊虎当成小猫小狗养,所以轲比能作为崇尚武力的鲜卑大王,武力上当然不可能太差。
作为袁术的使臣,又是出身在袁氏那样的大家族当中,袁胤本人也就自然是个长袖善舞之辈,也善于观相、观人。在跟这些臭烘烘的鲜卑莽汉打交道的过程当中,他也知道,这些粗鄙不堪的家伙,多少还是有一个好处,就是说话认真,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像是士族子弟那么油滑,轱辘了半天都不清楚到底怎样想的。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言语和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
这一段时间来,袁胤他拜访贿赂的鲜卑大臣也有不少了,也知道鲜卑这里,对于这件事一直在争论不休,今天看着这些被金玉光华迷住了双眼的左右鲜卑大臣,袁胤觉得这个事情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琇書網
送上了各种礼品,然后将礼单递上,轲比能收下了,只是顺手看了一眼,然后就皱起眉头放到一边,对于汉字,他认识的并不多,很多不认识,看起来就跟鬼画符一样。
“好东西啊……”周边的鲜卑大臣叽叽喳喳的议论着那些精美的玉碗金杯,那些美丽的绸缎,却实在找不出什么形容词来具体描绘,只能一味的重复着,“……真是好东西啊……”
“大王……”袁胤看着满脸笑意的轲比能,说道,“不知联盟之事……”
轲比能呵呵的笑了起来,就像是一头熊咧开了嘴:“好说,好说,联盟么……可以啊,自然是可以啊……”
袁胤大喜,虽然不出所料,但是得到轲比能亲口答应下来之后,心中也放了下来,说道:“如此,便烦恼大王给个信物,也好让在下能回去交差……”
轲比能哈哈笑着,说道:“我们室韦族人,所过的话就是铁打的,还要什么信物!真是小家子气!哈哈,也罢,这个拿上!来人啊,今日便举办晚宴,款待我们的朋友!”轲比能随手从一旁拿了一把旧刀,让人交给袁胤,然后便站起身高声吩咐要举办篝火晚宴,引来低下的其余鲜卑人一阵阵的兴奋的呼喊声。
袁胤转了转眼珠,虽说这一把战刀都不知道究竟是不是轲比能的,而且也有些破旧,论价值么真没有什么价值,但是既然轲比能给了,但是也只能这样收了下来,然后向轲比能告退……
看着袁胤远去的身影,坐在轲比能旁边的鲜卑左贤王沉声说道:“大王,真为了这些东西就听这个汉人的?”
轲比能随手拿起一个金碗,然后说道“这个要是是你的,你愿意随便就拿出来送人么?”
左贤王摇了摇头:“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
轲比能哈的一声,丢下了金碗,咧开了嘴,看着远方,就像是贪婪的熊盯上了鲜美的肉食:“汉人送来了这些……你知道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些汉人手里还有更多的东西,甚至比这些还要更加精美,更加漂亮的东西!听说他们汉人正在自己打自己……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能去看看呢?”
“檀石槐大王在世的时候,说过在这里的南面,就有一片温暖的土地,有最好的水与土,最适宜的阳光与天气……”轲比能望着远方,说道,“哪里有无数的土地,无数的草场,无数的珍宝,有无数的美女……可是为什么我们要困在这里,要和自己的兄弟抗争?而不是去夺取更多更好的东西?!”
轲比能挥动手臂,就像是在砍下一个人的头颅一般,“去!告诉步度根那个胆小的家伙,如果他愿意和我一起南下!这个大王的称号,可以由他来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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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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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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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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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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