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间,羌人来来往往做了一些贸易,而这些贸易自然就给这些部落的头人带来了丰厚的回报,自然这些羌族部落的头人们就积累了不少的钱财。
让人去取的物品很快的就奉到了近前,一个用锦缎包裹起来的漆盒。在漆盒之内,是一件白色的毛衣。
毛衣这种东西,何时产生的,恐怕睡也说不上来,但是雏形却有很多,比如毡毯,比如麻织,但是要想后世那种勾勒出许多花纹的多种多样款式的毛衣,确实是很少。
严格来说,斐潜这一件并不是毛衣,并不具备毛衣本身的那种编织结构,只是按照普通织布的方法编织而成,或者可以称之为毛布。
但是对于白石羌的里那古来说,这已经是足够新奇了。特别是这个色彩,几乎近似纯白,更是让里那古心醉不已。
要得到纯白的颜色,在汉代并不容易。就连里那古头上那精挑细选出来的白色葛布,其实也不是纯白的,而是略带一点点的黄灰色。
其实也算是机缘,斐潜在吕梁山的开采过程当中,发现了伴生的硫磺矿,虽然数量不多,但是这个硫磺也还是立刻被工匠们给辨别了出来。得益于方士的炼丹术,硫磺矿作为重要的一种炼丹原材料,倒是很贵重了一阵子。
然而对于斐潜来说,或许可以推动一些后世的化工产业,其中有一项,就是漂白作用,对于纸张纤维的漂白,还有的便是对于羊毛的漂白。
羊毛,就算是白羊,其实也带一些黄色,这样的杂色离远了看不太出来,拿到近前便是十分的明显,而在里那古手中的这一件,却在漂白的作用之下,显得是如此的完美。
“这……这是……”里那古轻轻的抚摸着毛衣,因为手上的粗糙,甚至勾起了一两根毛丝,吓的里那古立刻缩回了手,不敢再乱动,只是用眼睛死死的盯住,一眨都不眨。
白石羌人,对于白色似乎有一种极端的,偏执的爱好,就连路上捡到白色的石头,都会放到背囊里,然后搬回家中去。现在里那古见到了这样一件纯白色的衣物,自然是欣喜的难以自己。
“……这个啊,是我们汉人工匠,挑选了一百只白羊身上,最为纯净的白毛,然后又经过一再的筛选和精心的编织,才做出的这样一件白色的……”斐潜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这样的一件,银缕衣,嗯,对,银缕衣……白石兄弟,你看这件银缕衣如何?”
“……一百只羊啊,这……这自然是好,好宝贝啊……”里那古喃喃的说道,“银缕衣,嗯,银缕衣,好宝贝……”
斐潜继续鼓动着,说道:“……这件银缕衣,最重要好处有三个,一个是软,不管是葛布,还是麻衣,都没有这银缕衣柔软;一个是轻,还不到同等大小的皮袍一半的重量,就像是穿着夏日的葛布衣裳一样;一个是暖,这要是在寒冬的时候,有这样一件穿在身上,啧啧,那简直就是就像是在春日里面一般啊……最关键的是,这一件是纯白的,这要一百只白羊的毛才能挑出这样的一件,而且很是费工费时……”
一百只羊,呵呵,其实也就是三四只羊罢了,精选一下比较细的毛绒,编制而成,而且只用羊毛,羊还是可以继续活着的,反正每到夏日的时候,羊总是找个地方乱蹭,好换一身的冬毛。
但是这些,对于里那古来说,自然是完全不知,看着在斐潜口中价值一百只羊,不,加上手工制作的成本,肯定是要超过一百只羊的价值的白色毛衣,里那古的手都有些颤抖起来。
“……白石兄弟……”斐潜说道,“白石兄弟?你看看,这一件银缕衣能不能卖个……嗯,怎么也要不亏本吧,那么一百二十只羊?一百二十只羊你看怎么样?”xiumb.com
“一百二十只?”里那古的手一抖,差点没有将手中的锦缎漆盒给扔出去,“……这,这,这太贵了!”
说完了,里那古才反应过来,说道:“怎么,将军,这样的宝贝怎么不自己留着,怎么舍得卖呢?”
斐潜长叹一声,说道:“唉,前段时间和鲜卑人一场大战,赢是赢了,可是也亏空了不少粮草啊,现在手下儿郎卖命回来了,总不能连口吃的都还要节俭吧?我这也是没有办法,虽然是宝贝没错,但是不可以当饭吃啊……要不然我还想留着到冬天再穿呢……”
斐潜讲的声情并茂,里那古自然是信以为真,并且在里那古的心中,这样的东西确实是宝贝,不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自然还是留下自己身边最好,
不过里那古眼珠子转了转,将漆盒放到了一旁,说道:“……可惜啊,这个银缕衣确实是好东西,不过太贵了……太贵了,恐怕是卖不出去了……”
斐潜笑笑,也没有急,而是缓缓的说道:“当然,除了这样的珍贵的银缕衣之外,也有一些比较普通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随后几件装在葛布袋子里面的毛衣,要么是杂色的,要么就干脆是灰黑的,这样强烈的对比,让里那古都觉得实在是看不下去。
“……这些便宜啊,实惠,好用,保暖也不差,当然,也就是不差而已,要和银缕衣比起来……呵呵……”斐潜笑道,“……杂色的么,十五只羊,黑色的么,就算是十只羊好了……”
“什么?!”里那古指着这杂色和黑色的毛衣说道,“……这样还要十只羊?看看这个毛粗的,简直都跟我们的粗毛毡差不多了!”
“这哪里的话,还是有些差别的么,你们那个毛毡那么厚,能穿身上么,还不捂出一身的臭汗来?看看这个,有孔,可以透气,穿上身也舒适……”
“……那也要不了十只羊……”
“……那好吧,你说价值多少……”
斐潜和里那古两个人,就像是蹲在街边小摊上的买卖双方,为了一两只羊的差价,争论不休,最后达成了协议,里那古作为这个毛衣的经销商,以杂色的十只羊,黑色的七只羊的价格,从斐潜这里换取毛衣,至于他自己转手到西域去卖多少,斐潜也管不着了……
里那古以为这个交易才是重头戏,所以跟斐潜斤斤计较了很久,最后才达成了协议,自认为占了便宜,欣欣然的有些得意。
但是里那古根本没有想到,斐潜这个毛衣的生意,只是一个搭头。
其实斐潜的真个重心,还是想要改变整个平阳,乃至并北的这一块区域的汉人兵卒的饮食结构。
因此斐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些心痛的样子,但是实际上还是挺开心的。
通过这一次交易,至少又拿到了三百多只羊,立刻缓解了在粮草方面的一部分的压力,更重要的是从羌人那边调来的养殖家禽的老手,可以让斐潜减少在大规模饲养家禽的前期摸索时间,甚至可以少走弯路,减少损失。
不过对于里那古来说,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还以为毛衣生意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正常来说,重要的事情放在后面,这也是符合大多数人的习惯,但是斐潜不想让羌人里那古察觉到养猪场对于斐潜的重要性,所以故意先讲。
粮草问题确实是让斐潜头疼了很长时间,但是对于这个问题,就连贾诩和荀谌都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或许是因为视野,或许是因为他们所能想的也都是比较常规一些举措,所以也没有能够给斐潜提供出比较好的建议。
枣祗倒是说如果再经过两三季的优良种子的筛选,那么平阳地区的粮草产量应该还会有所提升,然后再将这个品种带到阴山那边去种植,如果能够适应的话,也会提升一部分的产量……
但是这样的粮食产量,一个是增长的速度比较慢,另外一个方面,对于斐潜来说,依旧不够理想。斐潜想要比较容易见效的,并且对于未来也是有所帮助的方法。
粮草就像是绑在斐潜身上的无形枷锁,想要突破这样一层枷锁,就必须要找到一条全新的道路,而这一条道路又不能是沦落到士族的手中,导致最终被士族所牵引。
之前斐潜想要扩展粮食渠道的思维走到了死胡同,一味的想要如何扩大粮食产量,如何增加耕地面积,其实这样也没有错,但是这样的计划,却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的……
后来见到了桌案之上的食物,斐潜才忽然想明白了自己漏掉了一点。汉代人,特别是兵卒,为什么对于粮草的消耗如此之大,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油脂类的摄取量太少,没有油脂,汉代人便不得不食用更多的碳水化合物来保证身体的运作所需,所以有些武将动辄要吃三五斗的粗粮,大肚汉比比皆是。
但是如果换成全数的肥油,别说三五斗,就光吃一斗估计都够呛,这就跟后世一些自助餐故意将菜肴炒得很油腻,很甜,是一个道理。
当人体摄入的油脂和糖分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身体就会告知饱腹的感觉,就算是胃里还有空间,但是就丧失了胃口,吃不下去了。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只要保证了自己手下这些兵卒的一定油脂补充,那么对于原本的碳水化合物类型的粮草的需求量就可以降低一大截了。而这些降低下来的碳水化合物的需求,也就等于是斐潜可以用同样的粮草数目,去供应更多的兵卒。
而且对于斐潜来说,改变饮食结构,不仅仅是减少碳水化合物的需求,还会带来兵卒体质上面的提升改善,何乐而不为?
同时大规模的饲养家禽产生的粪便什么的,又是最好的生物肥料,反过来也可以促进农耕的产量,这样的事情,斐潜自然是要想到了,便立刻要将其推行下去。
对于斐潜现在来说,最好的油脂来源,不是牛羊,而是猪。鸡鸭虽然也是不错,但是毛病比较多,在没有抗生素的汉代,比起猪来说,大规模的饲养的话,更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所以想来想去,还是选择了天蓬后裔,毕竟猪在后世被大规模的饲养,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长得快,又能生,更重要是不挑嘴,饲养起来算是比较容易一些。
但是猪养不好,也会和鸡鸭一样,感染上各种疾病,造成猪瘟什么的,所以在初期,必须要由对于动物比较了解的羌人来协助。
虽然匈奴人对于畜牧业也同样擅长,但是羌人有一个匈奴人完全不能比的优点。羌人的组织联盟性太差了,分分合合,从汉初到现在,始终就没有一个大联盟出现,偶尔几个稍微大一点的,比如什么烧当羌,先零羌,也就是昙花一现,旋即就败落了。
所以让羌人协助,就算是最后羌人察觉了一些,懂得了斐潜这样的举措的重要性,也成不了什么气候。
虽然说现在猪的种群,不像后世已经经过了改良,虽然是阉割了,但是气味还是比较重,不受士族人士欢迎,但是对于普通百姓和兵卒来说,有点油花和血腥,已经是非常好的事情了,什么味道不味道的,那都是次要的问题……
还有毛衣的贸易量作为添头,而且这个添头的其实也是相当不错。
毛衣,作为常年在风霜之地的胡人来说,自然是相当好一种避寒取暖的衣物,所以白石羌的里那古几乎没有多思索,便知道这个玩意对于西域的其他胡人来说,都是稀罕物品,并且又很实用,所以也不愁转手卖不出去……
但是斐潜其实更多的要将毛衣装备在自家的兵卒身上,销售给里那古的不过是一小部分,当然也会更加的精致一些,毕竟里那古是拿了不少羊换来的,自然要让里那古觉得物有所值。
因此双方,都是皆大欢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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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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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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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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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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