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诡三国斐潜>第七三三章 走马起征程
  几天之后,伴随着天气渐渐的转暖,斐潜也就和於夫罗整兵踏上了往北拓展的征程。

  於夫罗自然是开心的不得了,自动的包揽了绝大多数的斥候工作,扯着脖子喊着呦呼呼的胡骑往来穿梭,像一个展开的扇形一样放出了侦骑。

  马延和徐庶需要留在平阳镇守包括北屈、雕阴在内的一片区域,毕竟白石羌对于马延还是有一定的畏惧感的,而有徐庶坐镇,斐潜也能比较的放心,因此这一次北上,便只带了徐晃和马越、张济。

  徐晃统领步卒,而马越、张济领骑兵。

  后世的陕西,是一片以黄色为主的土地,皱巴巴的就像是一块被嚼干了汁液的甘蔗残渣,又像是一张揉皱了的古老宣纸,大大小小的沟壑崎岖不平,一张嘴就是一口的黄尘沙。

  而在汉代,虽然植被多于后世,触眼所见也并非都是黄泥,但是却更显得荒凉。

  从雕阴往上,便渐渐人烟稀少,过了高奴就更是如此,有时候走了大半天都见不到一个村落,更别说是道路上的行人了。

  因为长时间没有人进行修整,原来从三辅地区,由长安直通阴山脚下的直道,也是残破不堪,甚至有一些区域整个道路都被挖断了……

  斐潜对于这个情况,有时候感觉很无奈。

  因为这样的道路破坏情况,并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人为的,至于为何要对一条明明花费了无数人力物力财力才修建起来的道路进行破坏……

  这样的例子在后世抗战时期还少见么?

  鲜卑,东西羌,说东汉不如西汉的原因,有时候就体现在中央朝堂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的态度上面了。

  斐潜跟随着大部队越往北走,头脑当中时候就有一种想法越来越强烈,秦朝虽然短暂,但是秦朝的关西人有强大的民族自信,所以才会有一种从容的态度,将路途修建到了四面八方,因为当时的秦朝关中人相信,他们有足够的力量去抵御任何进攻,而不是做出这样挖断路的举措,就像是直道,秦朝人便直接修葺到了阴山之下……

  而汉代,这种气魄却越来越缺失了。

  西汉初,东胡自被匈奴冒顿单于击破后,鲜卑和乌桓一样,成为匈奴奴隶主政权统治和奴役下的对象。如檀石槐之父投鹿侯就在匈奴中服兵役三年。

  到了东汉初,鲜卑仍役属于匈奴,但逐渐与汉朝发生关系。建武初,鲜卑曾与匈奴、乌桓联合入扰汉之北边,“杀略吏人,无有宁岁”。

  此后“匈奴、鲜卑及赤山乌桓连合强盛,数入塞”。建武二十一年,匈奴与鲜卑分兵侵犯北边,匈奴掠上谷、中山,鲜卑扰辽东。

  辽东太守祭彤以“三虏连和,卒为边害”,乃利用鲜卑的力量以对抗匈奴和乌桓。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内迁到边郡塞内,鲜卑势力南延至老哈河,与汉“始通驿使”。鲜卑大人偏何至辽东归附,祭彤嗾使其反击匈奴在伊育訾部。从此,匈奴与鲜卑岁岁相攻,势遂衰。

  建武三十年,鲜卑大人于仇贲、满头率种人属汉,被封为王和侯。系鲜卑接受汉朝封号之始。同时,祭彤又赂使偏何出兵袭击徙居渔阳的赤山乌桓。水平元年,偏何攻下赤山,斩乌桓大人歆志贲。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鲜卑在塞外渐占优势。

  随后随着匈奴逐渐衰败,鲜卑占据了原本匈奴的地盘,开始了和东汉时战时和的过程……

  但是在这些历史文献当中,斐潜发现了有多处出现了所谓的“杀吏”字样。这个吏自然就是属于汉王朝派遣到边境管理和协调汉人和胡人之间关系和贸易的官吏。

  杀吏的原因,史书上的记载自然是只字未提,不过斐潜大概也能想象得到,似乎在华夏滚滚洪流当中记载的少数民族的叛乱,开端都是一样的。

  先杀一两个中央朝廷的官员试探一下态度,然后在小心翼翼的忐忑不安当中膨胀了野心,随后便领军掀起了叛变,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其实有时候仅仅需要一个像班固这样有决断力和行动力的人,就往往可以将边境胡人的野心磨灭在萌芽的状态。

  斐潜瞄了瞄在一旁正在安营的南匈奴部落,心中揣摩着难道是真的想后世的某种说法,在三国这一段时间之内,短时间爆发出了太多的人才,所以将星陨落之后就出现了人才的断层?

  而在这个三国期间内爆发出来的种种优秀人杰,如果拿到边境上,似乎都不逊于班固一类的人啊,就比如若是太史慈能够镇守北地,以他那种临场决断的能力,估计不管是南匈奴还是鲜卑,都能将其玩得死死的……

  可惜啊,太史慈还是先行返回了黑山,并没有直接接受斐潜的招揽。不过对于当下的局面,太史慈的行为斐潜也能够理解。

  不过既然还有太史明这一层的关系在,想必将来太史慈离开公孙瓒的时候,自然也会是倾向于斐潜这一方的,因此斐潜虽然惋惜,但是也并不着急。

  反倒是当下的对于龟兹的攻略,则是现阶段的重中之重。

  这一片的地区,也就是从高奴出发,过了走马水,然后从肤施越过旧赵国长城到龟兹一带,如果换成后世的区域,差不多就是从陕西的绥德到榆林一带……

  这块区域是在阴山以南的重要的中转区域,在后世有一句话,叫做“米脂婆姨绥德汉,榆林的寡妇金不换”,讲的就是这一块区域的人。

  通常这句话解释为米脂出美女,绥德出好汉,榆林出寡妇,但是在背后隐藏的悲怆,却有着千万般的辛酸。陕北的人重情重义,所以也有不少的好汉埋尸沙场,才有了榆林的多少婆姨成为了寡妇。

  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理解,这一块既然能养出后世闻名的美女和好汉,那么自然这一块区域是可以供养大量的人口的,而且还能供养得不错……

  从龟兹以北不远便是白土,之所以称之为白土,因为白土西北就有沙化的一大片的区域,寸草不生,人迹罕至。在汉代这种条件之下,要带着大部队走沙漠戈壁地区,除了玄幻小说之外,基本上都是纯粹找死的行为。xǐυmь.℃òm

  有水源,有相对于周边褶皱较为平坦的土地,作为进攻或是防御的基地是再恰当不过的地区了,所以斐潜想要将阴山纳入怀中,就绕不开这一块区域,并且也要借助这一块的地区,才有办法继续向北方阴山方向扩展。

  斐潜正在思索之间,忽然看到南面远处扬起了一些的烟尘,似乎是一队骑兵从斐潜的后方赶来,不知是敌是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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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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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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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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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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