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叛徒两个字,阙海一把提起了陈峰,面无表情的说道:“谁是叛徒,或者说谁的嫌疑最大,我现在就回总部杀了他。”
陈峰擦了擦脸上的眼泪,众人看了这个样子的陈峰,心里不免有些不是滋味,堂堂七尺男儿,流血的时候也不见他掉一滴眼泪,可现在却哭得像个孩子,心里不免有些心疼他。是啊,那种情况下,如果他不骗大家,是没人愿意撤退的,就算死也要和血鹰死在一起,可如果大家都战死了,谁来完成接下来的任务,谁又会知道团里出叛徒,更不会有人知道血鹰为什么会让他来带大家撤退,因为血鹰知道,其他人,完不成这个任务,只有陈峰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说白了,其他人什么也不在乎,只要老大不走,他们打死也不会走的,有血鹰的地方,就是战场,而他们都是为了战场而生的,没有其他想法,只知道保护好老大,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命,他们也不会退一步,比起这个,陈峰所遭受的折磨,更为痛苦。
陈峰对阙海说道:“目前还不知道是谁,老大说这个人在团里的地位以及权利,不会太低,团里有这个权利的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老大只叫我把撤离国人的这事办好后,查出是哪些人推动的这次事变,有关这次事变的幕后黑手,查出来以后全部杀了,重新推信得过的人上位,这边事解决了完了老大还叫我们联系飞鹰,飞鹰知道怎么做。”
阙海一脸杀气的说道:“是谁,最好把脖子洗干净了等着,提前把家里人藏好,让我知道是谁卖了猎鹰军团,害死血鹰,我说过的,全家老少,年过半百的得死,三寸长的孩子也别想活着。”
看着这样的阙海,众人感到一阵寒冷,同时也被他的杀气和说话的语气吓到,虽然大家都是一起流过血的弟兄,但没见过这个样子的阙海,记得他这个样子还是三年前,那时候他杀了两千多人,浑身是血,杀气腾腾,没人敢多看他一眼,而眼下的屠神,比起三年前的那一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过了许久,陈峰艰难的开口道:“弟兄们,我们走吧,老大说如果天亮之前他没有联系我们,就是他出意外了,现在距天亮已经过去六个小时了,我们得去准备接下来要做的事了。”说完,他眼角带着泪水的看着众人,看得出来,他做这个决定之前一定经历了很难熬的心理斗争,最后他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虽然不想,但不得不这么做。
阙海看着这样的陈峰,心里也不好受,开口道:“黑虎,刚刚是我冲动,自家兄弟,别往心里去,你做得对,你带弟兄们走吧,我要回去找血鹰,我不相信他已经死了,就算他真的死了,我也要把他的尸体带回来。”
陈峰听了阙海的话反驳道:“不行,老大说了,如果他出现意外了,所有人必须全部撤走,你不能回去。”
其实阙海也知道,回去也没多大的意义了,想起昨晚山里场景,血鹰活着的可能很渺茫,甚至可能已经死无全尸了,但他还是不死心,他不相信血鹰死了。
“屠夫,我和你去,毕竟我是老大的贴身侍卫,如果老大真出现什么意外了,那我就去下面保护他。”小六说道。【小六,华国人,25岁,无代号,血鹰两大保镖之一,战力强劲】小六是血鹰给他的名字,5年前血鹰在非洲的一处山林中救下了他,他从小就是孤儿,被卖到非洲当苦力,后来他不甘命运如此,参加了当地一个军团,四处打战,练就了一身本事,在一次出任务的过程中,对方火力太强,敌我差距太大,在激战了两天后,他们这边的人全部战死,只剩他一个人,无奈他逃到树林中,身中数枪后倒地不起,常时间的战斗,加上负伤,没跑多久他就昏死了过去,他以为自己就这样完了,可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家医院中,手上还挂着药水,就在这时,门外的血鹰走了进来,对他说道:“你的军团已经被灭了,当然了,不是我做的,我看你身手还可以,一个人也坚持了那么久,很有血性,是条汉子,所以就救下了你,没丢华国人的脸,我叫苏辰,当然你也可以叫我血鹰,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做我的保镖,你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实力,第二回国,我会给你办张身份证,回国好好生活,别再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了。”说完血鹰就离开了这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也想过回国,可想想自己回去又能做什么,什么也做不了,自己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生活,加上对方是血鹰,同样也是华国人,他还救了自己,就当还他一条命,就这样他改了以前的名字,血鹰给他取了小六这个名字,在加入了猎鹰军团后,经历了几次战斗,他彻底的佩服血鹰,也对血鹰唯命是从,更多的是尊重血鹰这个人,在知道血鹰所做的事后,他更加确定了自己一定要保护好他,之后就一直跟着血鹰了。xǐυmь.℃òm
陈峰不知所措的看着两人,其实他也想回去,阙海说的他也想过,再三考虑之后,他决定让阙海和小六一起回去找血鹰,因为他也不相信血鹰就这样死了。
陈峰走过来对阙海说道:“屠神,我让你们去找老大,不管死活,活要见人,死也见尸。”他没像小六叫他屠夫,可见他是以恳求的态度答应的,说完他把剩余的物资,全部叫给了阙海补充道:“枪我们都带走,只留了一个弹夹,剩余的子弹都给你们,你们一定要平安回来。”
阙海和小六接过物资,话也没说的就转身进了深山中,陈峰也带着剩下的兄弟出了树林,来到公路,找到来时的车辆后开车离去,他们在离开的同时,还留下了一辆车,可见是为阙海他们留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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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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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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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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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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