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该鼓捣出几样有意思的东西,来丰富一下普通老百姓们的业余生活了,要不然现在这个这个世界也未免太无趣。

  卡拉ok是一定要引进的,现在燕京城里流行的,夜总会式的娱乐场所,实在是让人们觉得参与度不够,千篇一律的点歌听歌形式,总让人少了一些自娱自乐的感觉。

  想想后世的ktv,不管是荤的还是素的,但凡是场地选址不错,设备配置不错的,都是客似云来,哪家不是夜夜爆满。

  最后在陈书怀的怂恿下,大家还是去了“大富豪”。

  在这个时候的燕京城里,夜总会确实有几个,不过里面设备的配置、节目的设计等,在那志明的眼里,都实在是差的太多。

  说起来在这个时期的大陆,歌厅这个行业的兴起,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期的东南沿海地区,如深市、海珠市等地。

  后来,随着国家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到了八十年代中期,歌厅这个新兴的行业,便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地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起来。

  不可否认,一开始歌厅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满足来大陆投资的,国外、特别是港、澳、台客商的娱乐需求。

  但是几年后,伴随着改革的大潮,一些敢为人先的弄潮儿便以不同的方式迅速致富,这些在“大锅饭”时代过惯了紧日子的致富者们,手里忽然有了大把的钞票,如何消费便成为他们最头痛的事。

  而在那个文化娱乐和夜生活十分馈乏的年代,歌厅无疑便成了他们夜间消费的首选,于是,“泡歌厅”便成为当时一个人是否富有的标志。

  据后来很多亲历过那个年代的人说,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那些来歌厅消费的客人们,都是从来都不问消费价格的。

  仅以燕京城里为例,八十年代中期,位于魏公村的大富豪夜总会便以其豪华的装修,和昂贵的价格,吸引了不少燕京城里的大款。

  每当夜幕降临,这个夜总会前便停满了各种名牌轿车,而夜总会内数十个大小不一的豪华包房里,则是坐满了衣冠考究的宾客。xiumb.com

  就在那个一百块钱能让一大家子人过一个月的时期,这里的消费已经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甚至数万元,这对于一般的工薪阶层而言,简直不可想象。

  众人到达大富豪的时候,时间正好是九点半,按理说这个时间段的这个地方,应该是已经没有空闲的包房了,可是那志明却知道,跟着这些个公孙们一起,就算真没有包房了,他们也得给变一个出来。

  果然,大家几乎都没有等,门口的经理一见到是陈书怀带着客人到了,二话都没说,立即就引着众人往里面走。

  一边走,还一边用手里的步话机向里面通报。

  那志明很坦然地跟着往里走,因为陈书怀一看就是这里的老熟人。

  想想也是,以他的身份,就算没有后来经商挣到钱,只要他愿意,绝对可以天天泡在这里。

  更何况他从八零年就开始经商赚钱了,只要在这里花上个几十上百万以后,怎么着也能混上一个vip的身份,再加上他背后所代表的势力,谁敢得罪他。

  那个经理给安排的包房非常大,貌似都能够装下三四十人,他们这些人进去以后,连一半的位置都没占下。

  不过这倒也更好一些,毕竟到这种地方就是来休闲的,如果大家都坐到一块儿,说话都互相影响,那就忒没意思了。

  所以,众人一进去就各自找各自的位置,刚才有些事没有说的太清,这回可以接着聊。

  本来这个时代应该的样子就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天然给各自划出来个圈层。

  不过今天这些个人倒是没有这么浅薄,主要也是因为有那志明这个纽带,把大家串联起来,更是由于各自的关系没有那么复杂,大家都觉得互相之间沟通起来很舒服。

  那志明和几个公孙坐在了一起,他们要再听听那志明给他们讲一讲生意经,刚才在酒桌上,有些话也不能放在台面上来说。

  到了这里也不能光是聊天,酒还得继续喝,不过一般人却由白酒改成了啤酒,那志明不想喝啤酒,就说喝洋酒。

  那个经理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人去拿酒。

  相比较来说,他当然更愿意卖洋酒,因为价格高啊,一瓶酒就卖一万多。

  过了一会儿,那服务员拿回来三瓶白兰地,放在桌子上。

  那志明拿眼一扫就知道,这是人头马napoleon,比较不错的白兰地,酒中精品,三十年醇酿,刚才他看了一眼,桌上的酒牌,标价卖两千八百八十八,虽然有点儿贵,却也说得过去。

  可是那个经理却一把拿起一瓶酒,一边开酒,一边对着他们几个说道:

  “陈总,各位老板,我是这里的大堂经理,我叫程晓龙,今天能给各位老总服务,真是我的荣幸,有什么事儿,您各位尽管吩咐我。

  我手里这瓶酒呢,是我们店里新引进的路易十三,您各位尝尝,这在欧洲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品尝到的好东西。”

  陈书怀就笑着跟大家招呼:

  “军哥,爱民,希哲,来来来,喝完志明的顶级好酒,咱们再尝尝这老外的顶级好酒,大家品品有什么不同。”

  那志明就笑着开口对程晓龙说道:

  “程总,我看您这酒不对啊,这不是拿破仑级人头马吗?怎么听你介绍说这是路易十三了?”

  说完这话,那志明的眼睛就盯着程晓龙的眼睛看,心里想着今儿看你的运气了。

  那个程晓龙闻言就是一愣,眼睛里有片刻的迷茫,然后露出尴尬之色,脸上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陈书怀有点疑惑,对着那志明问道:

  “志明,这酒怎么了?是假酒吗?”

  他倒是没什么表情,今儿跟着他来的不是他的发小儿,就是发小的朋友。

  就算是他买了假酒,跟这些人面前他也没什么可难堪的,更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这酒有什么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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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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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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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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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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