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78,娶青梅当老婆刘红军杨秋雁>第144章凶猛的黑龙,回屯子
  刘红军远远的就看到,黑龙单挑一只梅花鹿,直接一口咬在脖子上,把梅花鹿按在地上。

  怪不得榆树屯那么多公狗,钱胜利还会想着去柳树屯找黑龙给他家黑虎配种。

  原来这黑龙是真的凶猛。

  二百来斤重的梅花鹿,就这么被黑龙咬住脖子,直接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黑虎带着另外四条狗,按住了另外一只更大一点的公鹿。

  五条狗倒是配合默契,一个咬脖子,两个咬肚子,还有两个咬住后腿。

  看到不远处的这一幕,刘红军快速的在地上划了几下,冲过去。

  黑虎那边的不用帮忙,五条狗按着,那头小三百斤的公鹿跑不了。

  倒是黑龙这边,一狗独战梅花鹿,有些勉强。

  刘红军上前帮忙按住梅花鹿,看了一眼,好家伙。

  梅花鹿脖子上的血管已经被撕开,虽然现在还活着,可也活不了多长时间,已经是进气少出气多。

  刘红军直接一刀结束了梅花鹿的痛苦,然后又转身去查看另外一只公鹿。

  这一看,就看出了黑虎和黑龙的差距。

  同样都是咬住脖子,黑虎这边只是咬开一点伤口,有点流血,但是并没有撕开公鹿的血管。

  明显的,黑虎不如黑龙的口狠。

  黑龙一狗就能按住一头梅花鹿,虽然这头梅花鹿是一只母鹿,但也不小,足有二百来斤。

  一口咬上去,能够把母鹿脖子上的血管撕开。

  山里的野狼也就这样了。

  这黑龙是一代狼犬。

  所谓一代狼犬,就是用狗和狼交配,繁衍出来的第一代猎犬。

  一代猎犬,虽然基因不够稳定,但是从中挑选出来的猎犬,却是最凶猛的,一点都不比山里的野狼差。

  看到公鹿只是破了点皮,刘红军笑了。

  这不是瞌睡送枕头吗?

  正好他们拉着土爬犁太累,有了这头活着的公鹿,这就好说了。

  一头公的梅花鹿足有小三百斤,拉土爬犁一点问题都没有。

  刘红军从背囊里掏出绳子,编了个建议的笼头给公鹿套上。

  别看梅花鹿挺凶猛,但是一旦套上笼头之后,就只能乖乖的任由刘红军牵着走。

  给公鹿套上笼头之后,把狗子驱赶开,这才牵着公鹿,把它拴在旁边的树上。

  转身又把那头母鹿开膛放血,可惜,这鹿血可是好东西,尤其是心头血更是壮阳大补之物。

  可惜,他没有家伙事,这鹿血只能浪费掉了。

  把心脏掏出来,切开喂给黑龙和黑虎。

  黑龙分了一大半的心脏,黑虎分了一小半。

  这不是刘红军偏心自己的狗,自家的黑龙贡献最大。

  然后才把其他的内脏分别喂给其他的狗。

  肠子挂到树上,给山神老把头上供。

  看看地上二百斤的母鹿,刘红军有些犯愁。

  二百斤的东西,他倒是能够扛起来,可是他身上的背囊也有一百多斤,再炕上二百斤的母鹿,还真没办法在雪地里行走。

  好在他身上的绳子够多。

  拿着侵刀砍了十几根树枝,又剥了一些树皮。

  现场制作了一个更加简陋的土爬犁,已经夹棍。

  夹棍是公鹿拉土爬犁用的,夹棍是夹住公鹿的脖子,然后和前胸连在一起,这样才好用力。

  一切弄好之后,刘红军把母鹿放到土爬犁上,牵着公鹿,领着吃饱的六条狗,往回走。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刘红军终于和钱胜利三人汇合。

  “红军哥,你这又捉到一头鹿。”大山惊喜的喊道。

  “收获不小啊!”钱胜利看到后面还拖着一头鹿,也跟着笑了起来。

  鹿肉可是好东西,送到山下去,一斤最少也能卖一块二三。

  “能够抓到两头鹿,这全靠黑龙和黑虎。

  这两个狗,发现了鹿群,我赶到的时候,它们已经把两头鹿给按住了。

  再晚一会,这头鹿也得被咬死。”刘红军简单说了一下情况。

  把母鹿搬到原来的爬犁上,然后把公鹿连同拉车的那一套东西,也都换到原来的土爬犁上。

  刚刚制作的土爬犁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固定都是用树皮当绳子,都不一定能够撑到屯子,就会散架。

  所以,还是原来那个土爬犁更结实。wWW.ΧìǔΜЬ.CǒΜ

  一行四人忙活半天,终于赶在五点回到了屯子。

  “红军回来了?”

  “哎呦!打了这么大一个熊罴啊!”

  “还是红军厉害,进山从来没有空手过。”

  “这梅花鹿也是在山里抓的吧?”

  “爬犁上还有一只呢!”

  “红军啊!什么时候分肉啊?”有人想到上次刘红军打到一头熊瞎子,给全屯子分肉的事,立马期待的问道。

  张小花一问,其他几个村民也都满是期待的看着刘红军,等着刘红军说出一会去家里拿肉的话。

  “花婶子,现在咱们生产队可是分家了,我这就靠打猎为生。

  你想要肉的话,看在一个屯子的份上,我给您算五毛钱一斤,您要多少,一会去我家里我给您割。”刘红军站住脚,笑着对张小花说道。

  “还要钱啊?红军,咱们都是一个屯子的,你好意思问婶子要钱?”张小花一听要钱,顿时炸了,掐着腰对着刘红军嚷嚷道。

  那架势,好像刘红军问她要钱,就是十恶不赦似得。

  “我说花嫂子,都是一个屯子的,你家分的粮食,能不能拿出来给我们分一分?”

  “凭什么?我家的粮食,凭什么分给你们?”张小花想到不想的说道。

  “是啊!凭什么?

  你这话还真是稀奇?

  我们辛苦打的猎物凭什么白给你?

  花嫂子,刚刚红军说的没错,现在咱们生产队已经分家。

  分家你懂不懂?

  那就是各家过各家的。

  我们打的猎物,队里也不再给我们工分,我们几个就靠打猎为生。

  要么把你家的粮食分给我们,要么就拿钱来买。

  这熊罴肉,还有鹿肉,拿到山下卖一块钱,可有的是人抢着买。

  红军给你五毛钱一斤,这可是照顾到了一个屯子邻居的面子。

  大家伙,就别想着占便宜了!

  刘家父子这些年,可是没少照顾大家。

  人家红军给你们看病不仅不赚钱,还经常往里搭钱。

  就靠打猎赚点钱,你们也好意思占便宜?”钱胜利站到爬犁上,大声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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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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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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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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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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