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聪和郑天森独处时,开始被这个父亲日常灌输男孩子要独立,要做小男子汉的思想,对于自己独自睡一张床,也不排斥。
反正他和爸爸妈妈都还在一个屋,他又能做小男子汉还能看到他们不害怕。
他哪里知道,他的便宜老爹,正想着下一步就是让他更加独立,自己去那边卧室睡呢。
当然,短时间内,郑天森还是不会做这件事的,也怕触动玲珑的敏感神经。
晚上三个人分两张床一起睡,早上各自去上班忙碌,下午再回到家一起吃饭,然后看书。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些时日,玲珑也习惯了这种平淡却充实的生活。
内心对于婚姻的抗拒和害怕也少了很多。
似乎结婚也不错的样子。
这当然得益于郑天森的努力表现。
主动分担家务,帮着带孩子,做好一个有担当的丈夫和夫妻角色。
家里有了一个这样的男人依靠,婚姻生活也就能过得幸福起来。
天气渐渐变热以后,晚上即使有电风扇帮忙,空气依旧显得燥热。
玲珑提议的浴室,郑天森已经找了人帮忙修建,但目前还没完全建好,不能投入使用。
玲珑晚上就去另一个卧室先擦一遍身上,清洁又凉快一些,才回这边睡觉。
之前,她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穿着一件长衣长裤,可以说哪里都给遮住了。
可现在天气都这么热了,她实在遭不住这份热,终于换成了短袖衬衣和七分裤。
其实若是可以的话,她真的只想穿个小背心小短裤睡觉。
但这不是有郑天森在吗,她还放不开。
郑天森晚上入睡的装备就是无袖背心和一条短裤。
至于聪聪,小孩子不在意那些,晚上就给他脱得光溜溜的,肚子上盖个轻薄的小毯子睡觉,也是怕吹着了肚子生病。
有时候这孩子就会把小毯子蹬开。
若是玲珑或者郑天森看到了,会给他盖好,没看到的时候其实也就那样了。
好在聪聪身体养得不错,一直都挺健康的没再生过病。
入了夏,蚊虫也多起来。
玲珑休息的时候,就和牛姐一起进了趟城,买了些东西。
有蚊帐,有花露水。
看到棉布的时候,她想到最近晚上的燥热,没忍住买了一些。
看到她买棉布,牛姐还觉得奇怪呢。
“玲珑,你攒着票,不买别的料子,买棉布干嘛?”
“我觉得棉布吸汗,舒服。”
牛姐知道玲珑在很多事上都心里有主意,也就没再劝她。
这是内心暗戳戳的想,这还是郑团长对玲珑够好呀,都不考虑东西性价比,说买棉布就买棉布。
这会,的确良之类的料子才是最受欢迎的。
但到了后世,反而是棉布这种更天然舒适一些的料子受大众喜欢。
玲珑可不凑的确良的热闹,她还是觉得穿着舒适更重要。
有了这棉布,她就可以给自己,给郑大哥都做身棉布睡衣了。
想到郑天森的雷打不动的背心,她又默默把给他计划的一身睡衣换成了一条棉布短裤。
对于男的只穿个大裤衩之类的场景,经历过后世的她接受良好,也没觉得郑天森露个腿有啥奇怪的。
至于她,她这次想给自己做的睡衣,袖子想再弄短一些,裤子也短一些,到膝盖好了。
布料还有多余的,就给童大娘也做一身。
家里的缝纫机,她可是还用得很少呢,得让这个大家伙发挥些作用。
牛姐对于郑天森的想法也没错。
一结了婚,郑天森就把自己发到手的津贴和票证那些上交了,说是家用。
玲珑没有全拿,只收了一半,剩下的钱都还给了他。
他们两本就不是真正的夫妻,她也做不到心安理得完全用他的钱。
她也挣工资的,养聪聪和这个家,合该是他们两的事。
不过她手里确实因此更宽裕了些。
毕竟郑天森职务高,他们家人口也少,郑天森也不用养父母,只是拿一半,再加上玲珑自己的那份,她就能过得比很多军嫂都好。
买了东西回来,玲珑就带着棉布去请教童大娘。
她会用缝纫机,但不够熟练。
知道她要用棉布做睡衣,童大娘就想嘀咕浪费。
“睡觉还穿睡衣呢?都这么热的天了,光着睡呗。”
玲珑听得一阵尴尬。
唠叨归唠叨,童大娘还是会帮她的。
缝纫机在她家,童大娘索性和她一起过来了。
玲珑的缝纫机,童大娘已经用过,上手也比较顺。
听玲珑描述要做什么样,多长的尺寸,一边用缝纫机忙活教玲珑,一边唠叨。
“太长了吧。”
“我觉得再短一些好。”
“这样凉快,就听我的,还剩布料。”
玲珑明明一开始是想做个棉布短袖和到膝盖的短裤做睡衣的。
可最后成品出来,就变成了棉布背心和棉布超短裤,有多短呢?大概就是后世热裤的那样子,刚刚盖住屁股。
“这样多好,你晚上穿着也凉快。”虽然还是不理解玲珑为啥大热天的晚上睡觉还要穿这么多,但童大娘觉得还是理解一下年轻人的想法比较好。
唯一让玲珑觉得欣慰的,就是郑天森的棉布短裤,童大娘没有再上手给她做成超短裤了。
“天森的东西呀,你上手做吧,我看着就好,正好你也多练练。”
玲珑不悲不喜地给郑天森做出了正常的短裤,还有多余的布料,给聪聪也做了个棉布小背心,也给童大娘做了个背心。
“哎呦,咋还有我的呢。”她不好意思又欣喜道。
“大娘,都已经做好了,你就穿吧。”
“穿,我穿。”就是肯定不会晚上睡觉穿,这背心,这会白天穿就正好呀。
等童大娘带着自己得到的新衣服高兴离开,看着自己的那身睡衣,玲珑就纠结起来。www.xiumb.com
背心加超短裤,那她晚上到底穿不穿呀?
不穿吧,都已经做好了,不穿浪费。
可要是穿吧,会不会太露了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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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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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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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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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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