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七零改嫁前夫上司>第106章 试探
  玲珑和郑天森因为谈妥,彼此的心情都变好,也都被身边人察觉到了。

  小江知道点内情,只为自家团长高兴。

  玲珑这边,因着还要等一等看一看,不好对牛姐和郝春蕾她们吐露实情,不过也架不住她高兴。

  只是角落里,总有个阴恻恻盯着她看的人。

  被司务长训斥后,袁姐确实没再在食堂里针对过玲珑,只是都把恨意藏在了心底,想着搞小动作。

  郑天森又喜欢上到食堂吃饭并亲自打饭了。

  哪怕每次玲珑都在忙碌,他们俩压根说不了几句话,他也乐此不疲。

  除了食堂,他还会跟着童大柱去童家。

  美其名曰看聪聪和帮玲珑解答疑惑,实际上童家的人都心知肚明他是为啥过来。

  童大娘和童大柱也总是会给他们留出相处的空间,给他们巩固“感情”。

  郑天森和玲珑的感情有没有进展他不知道,倒是和聪聪越来越熟悉了。

  看他们俩能相处好,玲珑打心底里高兴。

  算算日子,她就等着休息的那天,他们两带着聪聪一起进城呢。

  京城。

  汪美琴自打给郑天森寄了信和东西出去,就一直等着回信。

  可等来等去,好多天都过去了,也没见回信的踪影,她这心里就着急起来。

  她没有写第二封信,而是去找到了郑天欣打探消息。

  郑天欣经常和汪美琴一起逛街吃饭,对于她来找自己也不觉得奇怪。

  “天欣,你二哥最近和你们有联系吗?”

  “我二哥呀,应该是没有吧。”反正没和她联系,至于家里,要是二哥联系了,爸妈肯定会说的。

  原来这郑家也没联系,汪美琴好像得到了些许安慰,可又有些失落。

  “美琴姐,你还是这么关心我二哥呀。”郑天欣打趣起来。

  汪美琴立马心中一紧,挤出笑掩饰自己。“那不是,唉,天林当初最关心你们几个,现在你和天宝都在京城,就天森,一个人离得老远,我就老是忍不住担心他。”

  其实郑天欣只是无心说说,不想惹来汪美琴好大一番解释,尤其还提起了她逝去的大哥,眼神都变得黯淡起来。

  她比大哥小了快十岁,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大哥扛着她玩的场景。

  可惜了对她那么好的大哥,却早早离世,这也是他们全家人最心痛的事。

  “看我,把你搞得也伤心了。”汪美琴自责起来。

  “美琴姐,你这些年,唉,辛苦你了。”

  因着汪美琴这些年一直没结婚单着,郑天欣和家里人都觉得她是还放不下郑天林,眼看着她都耽搁成老姑娘了,还不结婚,一家人对她都有些愧疚。

  本来汪美琴比郑天欣大了好几岁,两人以前也不是那么亲近的。

  也就是郑天林不在这些年,她们俩才走得越来越近。

  汪美琴凄凉一笑。“天欣,我没事的。”

  “美琴姐,我真羡慕你和大哥的这种感情,就跟梁祝似的,呸,看我这张嘴。”梁祝可是梁山伯和祝英台都死了。

  “好了,我懂你的意思,天欣,虽然我,反正,你可以一直把我当作嫂子的。”

  “嗯,你就是我心目中最好的嫂子。”

  等到郑天欣回家,被母亲问起干啥去了,她回答说是和汪美琴在一起后,曾瑜就惆怅起来。

  “美琴呀,也是,唉。”

  她已经去庙里烧过香,拜过佛了,只希望自家几个孩子能平平安安的,事事顺意。

  和郑天欣相见了一次,没得到多少有用的东西,汪美琴的心情并不是太好。

  路过单位,她想起了拉了个东西,就进去取,结果被门房叫住。

  “汪美琴同志,有你的信。”

  她神色立马激动起来。

  只是拿到信,看到信封上的落款后,神色变得奇怪起来。

  她找了地方坐下,很快打开信封看起来。

  等看完,她的神色就变得有些深沉。

  这信,是从天森他们那边寄来的,可又不是天森。

  写信的人没说明自己的身份,只问她,和郑天森具体关系如何,说是有些郑天森和其对象钟玲珑的事情想说,问她想不想知道。琇書網

  信里还写着,钟玲珑不是个好东西,一定不要被其蒙骗了。

  虽然写信的人神神秘秘的,可却足以让汪美琴判断出一些东西来。

  首先,这个人绝对是天森他们部队里的人,其次,这人对钟玲珑有敌意。

  总结出这两点后,她就笑了。

  回到家,她很快找了信纸,斟酌着写了回信。

  信里,对方说了,她要回信的话可以寄到哪里。

  只是,出于谨慎,汪美琴的落笔很慢很慢。

  这信,自然是袁姐寄出的。

  她还不止寄出去一封,刘家村那边也有。

  就是刘宝根,她暂且还没找到联系上。

  再说刘宝根。

  拿到家里寄来的钱,他底气足了很多。

  也确实出去花钱打点找合适的工作了。

  不得不说,他这个人钻营的能力还是挺强的,还真让他找到了机会。

  许颖颖晓得刘家还有些底子后,终于不那么后悔,也帮着出了些力。

  她现在毕竟和刘宝根是夫妻,真打算好好过日子了,也还是会为刘宝根着想的。

  刘宝根混得好了,她也能跟着沾光。

  这不,听说他们兄弟单位招临时工呢。

  她就赶紧把这消息告诉了刘宝根。

  别看只是临时工,可单位好呀,一般人想得到这个机会都难。

  刘宝根先去许颖颖的领导家送了些礼,然后借着这位搭上了兄弟单位的领导,请客吃饭,好烟好酒,还有包着不少钱的红包。

  在他的一套组合拳打完后,他终于拿到了那临时工的名额。

  他的目标是先当临时工混进这单位,再找机会把自己这临时工变成铁饭碗。

  他这单位可不差,是供销社,虽然只是后勤上的一个临时工,但他目标很远大,觉得凭自己的能力,早晚可以出人头地。

  这年头,最吃香也最让人羡慕的工作,皆属于供销社,副食商店,有车队的运输单位,国营饭店。

  全都和物资供应,吃穿住行有关。

  谁让这年头物资紧缺呢,能在这些单位混到位置,怎么都能解决一些物资的问题。

  去供销社上班的第一天,刘宝根就觉得自己仿佛已成了人生赢家,也幻想起自己节节高升,打脸郑天森的那一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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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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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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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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