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洞中的声音道:“因而他越是天才,越有意思。他成长得越快,往后越能危及姜述。”
黑影道:“那么,以后不必管他?”
“不,有机会仍要针对,只不要真的弄死他。”空洞里的声音道:“我们袭击他,就是在帮他,帮他更进一步,赢得姜述的信任。”
“……我知道了。”黑影说道。
“就这样吧,你先安静一段时间,不要引人注意。”空洞里的声音这样说道。
而后石盘的空洞里,那呜咽般的风声再一次响起。
石室里归于沉默。
……
……
北域草原。
这片草原上,芳草最丰茂的地方,风雨最柔和的地方,牛羊最肥美的地方……
莫过于穹庐山脚,被称为“神之牧场”的地方。wWW.ΧìǔΜЬ.CǒΜ
如今雄踞整片草原的强大帝国,最早就是从这座山的山脚下走出去。
在伟大的苍图神指引下,从一个几百人的小部落,发展成可与天下强国争锋的大牧帝国。
控弦之士以百万计,马蹄所踏之处,无不俯首。
当草原儿女朝圣的目光望向穹庐山,就看到了这世间的伟大奇迹,也看到了人生的归处。
此山以天穹为庐,除苍天之外,再没有什么能遮在它头上,所以名为“穹庐”。
亦是它撑住这片天空,给草原儿女以“家园”。
整个草原的精神寄托——苍图神殿,就建在穹庐山顶。
千万年来,俯瞰着茫茫草原,注视着生死缘灭。
而这片草原的至高王庭,是牧国女帝的王帐停驻之处——在世之瑰宝,伟大的“天之镜”旁。
这片宽广如海的淡水湖泊,像是一面镜子,嵌在无垠的草原里。
相传,它是草原神女用以自照的神镜。
在牧国神话之中,“草原神女”是最初的苍图神使,她传播神的旨意,救助世人,为草原带来善音。
草原神女回归苍图神的神国之时,将这面镜子遗留在草原上,映照世间。而天之镜作为草原上最大的湖泊,的确哺育了无数的牛羊,让草原儿女得以茁壮成长。
若把草原分为东西两部分,穹庐山在西部草原的中心,天之镜在东部草原的中心。
最早的时候,至高王庭是在穹庐山山脚的。
随着大牧帝国一统草原,至高王庭也不断迁移,最终常驻在“天之镜”旁。
不同于外域人所想象的那样……
牧国人并不是都在马背上睡觉。
他们日常休息的屋帐,与行军时的那种简单帐篷,也并不相同。
那屋帐绵延,兼具各部族不同特色的同时,也有着整齐的规划。
不同的区域,承载着不同的功能,和谐共处。比之亭台楼阁,别有一种风情。
这是最适合草原的城市,甚至于论起豪奢之处,至高王庭也并不逊色于哪一个国家的都城。
当然也有不同之处。
拥有“神力”的至高王庭,是可以作为一个整体移动的。
至高王庭,又被称为“雄鹰之城”。
意即,可以飞翔的城市。
对于世上大部分国家来说,迁都是极具政治意义的事情,很少发生。
草原上则不同,至高王庭的“迁徙”,较为频繁地发生。只是近些年来,才算慢慢定在天之镜旁。
草原上也有“货郎”。
通常赶五匹马,游走四处,两匹载货,一匹载人,两匹轮换休息。故又被称为“五马客”。
他们是草原上的“客人”,为放牧在不同地方的牧民带来各种货物,也希望得到主家的热情招待。
此刻,在至高王庭的边际帐区,一个几乎已经卖光了货物的五马客旁边,走来了一个头戴兜帽的人。
围脖已经堆得极高,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但偶然的惊鸿一瞥,还是让人觉得惊艳。
这名五马客马背上的货物已经不多,没有什么可以挑选的余地。
但来者还是挑挑拣拣起来。
对话只在双方耳中展开。
“虎哥怎么样了?”兜帽人问。
五马客道:“他现在好像很受信任。前一任九江玄甲统帅旧伤复发而死,他很有可能是下一任。”
“不应如此……”兜帽人略想了想,便道:“上一任九江玄甲统帅的死,肯定有什么隐情。”
五马客道:“应是有些蹊跷的,不过我没有时间细查。总之,庄庭现在肯定不会对他怎么样,他自己也未必愿意走。我强行掳人的话,杜如晦肯定能追上来。”
“他没事就够了,其它的没有那么重要。”兜帽人点点头:“先放一放,一切等黄河之会后再说。”
“去黄河之会还是太冒险了,我不赞同。”五马客道。
“邓叔。”兜帽人道:“有了三哥的消息,我总要去看一看的。”
说话的兜帽人,当然是赵汝成。
被称为邓叔的,自然便是号为“一指断江”的邓岳。
杜野虎能够通过姜望的现状,想到枫林城之事有问题。姜望能够想到,自己天下知名后,杜野虎会有危险。
比他们俩都要聪明的赵汝成,当然也不会失了考量。
只是人力有时而穷,邓岳虽强,也难以在独自一人的情况下,还原庄王宫外的真相。只能告知赵汝成,他所看到的现状了。
在至高王庭伪装成五马客的邓岳道:“既然知道他在齐国,并且过得很好,大可以等黄河之会结束后再去看他。”
“您能想象吗?在枫林城那样一个小地方走出来,没有背景,没有师承,无依无靠……最后却能够成为齐国年轻一辈的内府第一,代表齐国出战黄河之会。您能想象他经历了什么吗?他能够走到这一步,恰恰说明,他过得不怎么好。”
赵汝成说道:“我不可以等了。一刻都等不了。他若能冠绝天下,总该有几个故人,见证他的荣耀!我戴着面具去,且只是看着……不会被发现的。”
邓岳沉默了一阵,自深入荒漠以来,赵汝成已经很少这么大段地说话了。
这体现了他的复杂情感。
“黄河之会啊……”邓岳叹了一口气。
“您这次不要跟着。”赵汝成说道:“就在草原上,找个地方歇脚。等我看过了,回来了,我们再决定下一步的事情。”
黄河之会上人多眼杂,强者云集。他混迹在牧国队伍里,有宇文铎的掩护,不会有什么问题。
邓岳这样的强者,却难以隐藏身份。去黄河之会反而危险。
“你是个有主意的。”邓岳看了看他,故意道:“姜望既然还活着,你是不是又可以颓下去了?”
赵汝成摇了摇头:“三哥这人,外和内强。很多事情他不会计较,都可以一笑了之。但是他要计较的事情,一定会计较到底。枫林城的事情,他不会就这么算了。”
他在货囊中取了一支玉钗。
“有些事情我无能为力。但是他如果要做什么的话……我总要能帮到他才是。”
将几颗碎银交给五马客,便转身离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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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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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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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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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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