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疯王>414 抵浑河告慰英灵
  一座边关雄城加十五万人马,怎么坚守十天?

  这个问题,如果放在疯王崛起以前问,那绝对会笑掉人大牙。

  开什么玩笑,十五万人马还守不住一座雄城吗?

  除非像洪承畴那种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放水,不然,别说是十天了,十年都不是问题。

  要知道,当初襄阳城里还不到十万人马呢,在无敌天下的蒙元大军面前,他们都坚守了几十年!

  可惜,自从疯王崛起之后,城池好像就失去了意义,再坚固的雄城在疯王大军面前都变得如同豆腐一般,一碰就破。

  成都、襄阳、武昌、金陵等等,这些天下有数的雄城就不说了,吴三桂都不知道疯王大军是怎么攻破的,济南和辽阳是怎么被攻破的,吴三桂却是相当的清楚。

  这一回洪承畴可没放水,尚可喜手底下更是十万大军外加几十门巨型红衣大炮,结果,在疯王大军面前还是不堪一击。

  想要在疯王大军面前坚守十天真的太难了!

  吴三桂目睹多尔衮带着硕大的队伍远处之后,脑子里就开始盘算了。

  虽说多尔衮十有八九已经把他们放弃了,但是,他们如果能坚守十天甚至更长的时间,让疯王大军吃个巨瘪甚或是伤亡惨重,事情还是有可能出现转机的。

  毕竟,多尔衮是因为看不到胜利的希望才放弃他们的,但凡有点希望能打赢,谁不想赢。

  问题,怎么在疯王大军面前坚守十天以上呢?

  吴三桂绞尽脑汁还真想出个办法来!

  疯王大军之所以能无坚不摧,所向披靡,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火炮多,多到能在一天左右把箭垛和女墙削平那种。

  城墙上一旦没了箭垛和女墙基本就没得守了,人家在火枪和火炮的掩护下很轻易就能攻上来。

  也就是说,守城的关键就在于别让疯王大军把箭垛和女墙给削平了。

  吴三桂想出来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给箭垛和女墙加一层护盾。

  疯王大军火炮多,对轰肯定干不过,这个他没有办法,但是,给城墙加护盾,不让疯王大军把箭垛和女墙削平了他还是能做到的,如果时间充分他甚至能给箭垛和女墙都加上一层铁盾。

  当然,铸铁盾很麻烦,需要的时间太长了,人家不可能给他那么多时间,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给箭垛和女墙加一层木盾。

  木盾加工起来就简单多了,门板、床板、桌子、板凳,甚至是横梁、立柱等等,稍微加工一下,往箭垛和女墙上一披,基本就差不多了。

  这会儿城中的八旗子弟都跑光了,他们的府邸里面材料简直不要太多。

  吴三桂一声令下,十万蒙元步卒顿时开始了拆家行动,城中但凡木材多的房子他们是见着就拆,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住人。

  一天下来,整个沈阳城就像遭遇了一场浩劫一般,到处都是残垣断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沈阳城已经陷落了呢。

  其实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直到临近傍晚,疯王大军才赶到沈阳城南十多里处,而且到的还只是十多万精锐车兵,二十来万步卒还在后面没到呢。

  朱器圾也没急着攻城,这已经是建奴控制的最后一座坚城了,打完建奴基本就完了,他根本没必要冒险。

  吴三桂就这样白赚了一天。

  第二天吴三桂还是白赚的,因为朱器圾手下的二十余万步卒还没有到。

  不过,这天一早朱器圾却是带着一众将领来到了浑河南岸,当初戚家军和白杆兵血战建奴的地方。

  二十多年时间过去了,当初的战场早已看不出一点痕迹,唯有一座小山包一般的大坟头孤零零的矗立在当初大战的地方。

  这是长久以来的习俗,大战之后胜利的一方都会在战场附近挖个大坑把敌人的尸首全埋了,然后在上面垒个大坟头,就算是再大的仇恨,也不例外。

  毕竟,尸横遍野也太吓人了,会影响到治下普通百姓的生活,而且还容易形成瘟疫,所以必须埋掉。

  至于在上面垒坟头,主要是怕老百姓开荒种地又或盖房的时候不小心挖到了。

  朱器圾默默的站在坟头前,半晌都不曾说话,直到手下亲卫把香案布置好了,他才亲手点了一把香,肃然奉上,随即弯腰鞠了三个躬,告慰道:“童将军、陈将军,诸位戚家军和白杆兵将士,你们的英勇令人钦佩,你们的牺牲不会白费,拿下沈阳之后,朕定会为你们树碑立说,让你们流芳百世。”

  说完,他又深深的鞠了三个躬,随即穆然退到一旁。

  这个时候,马千乘和戚金等参加过浑河血战的将领已然是泪流满面。

  戚金忍不住趴到香案跟前,哽咽道:“童将军、陈将军,诸位将士,我来看你们了,我们终于打回来了,二十多年了,我们终于打回来了,你们再等等,我定会手刃建奴,为你们报仇的,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的!”

  他这年纪也上来了,再加上激动过度,都有点胡言乱语了。

  马千乘见状,连忙上前将他扶起,随即跪下来祷告道:“童将军、陈将军,诸位将士,马某不负当初的誓言,今日总算带着大军打到了此处,你们放心,建奴已然兵败如山倒,蹦跶不了多久了,我们必将收复所有旧山河,一统天下,安息吧,勇士们。”

  说完,他上了把香,又恭敬的磕了三个头,这才穆然起身,扶着戚金走到一旁。

  接下来,秦邦屏、秦民屏、马祥麟等将领一一上去,磕头上香,整个场面肃穆无比。

  朱器圾看了看滚滚的浑河水,又看了看远处模模糊糊的城池,眼中隐隐露出一丝复杂之色。

  这真的是最后一战了吗?

  说实话,他也没什么底。

  因为建奴实在是太滑溜了,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脸面,打不过就跑!

  原本,由于建奴骑兵太多,自从进入辽东战场之后,密卫刺探情报就变得异常困难,他也不清楚建奴的具体动向。

  不过,就在昨天,建奴好像就开始松懈了,原本遍布在辽阳和沈阳之间的精骑突然间就不见了踪影,密卫刺探消息也变得越来越容易。

  这并非什么好事,因为据密卫回报,沈阳城周边的建奴全部不见了,只留下一些辽民。

  而且,这些辽民都说,建奴昨天早上便突然间拖家带口跑了,直奔北边而去,一句话都没留下。

  北边,那是科尔沁草原啊!

  如果建奴真逃到草原上去了,那可就麻烦了。

  唉,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

  原本以为,拿下赫图阿拉建奴就没了退路,这会儿仔细一想,建奴的确还可以退到草原上去,而且,建奴退到草原之后更麻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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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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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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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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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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