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凭借疯神之威和戚家军的勇猛,把叛军都打得找不着北了。
此战,戚家军再次重现往昔只辉煌,以一万之众对阵两万多敌军,伤亡不过百余人,而且,大多是受伤,阵亡的才十多个。
叛军方面就不一样了,两万五千人马,光阵亡的就接近五千,受伤被俘的更是多达上万!
这种战绩,对于其他明军来说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对于戚家军来说,却是再正常不过了。
因为不管面对东瀛倭寇还是面对鞑靼骑兵,他们一直都是这战绩,除了浑河那一次,遇上了努尔哈赤那个疯子,他们以往历次大战基本都是以百余人的伤亡将敌人击溃,没有什么例外。
经此一战,戚家军将士是士气暴涨,满脸自豪之色,就连戚金都宛如重新活过来了一般,神采飞扬。
但是,朱器圾却是眉头微皱,貌似不是很满意。
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这可是他手下新军第一次参战,一群从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能打出这样的战绩来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了,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
其实,他并不是对戚家军的战绩不满,他是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回到帅帐之后,他便将毕懋康单独招进来,直接问道:“孟侯,今天的大战你看了吧?武器装备方面,你感觉有没有问题?”
这场大战毕懋康当然看了,他虽然没有跟着朱器圾亲临前线指挥,却也爬上了大营门口的哨塔,用望远镜从头看到尾,连眼睛都没怎么眨过。
他略带激动道:“我看了,戚家军不愧为无敌雄师,打起仗来那真是勇猛无敌,至于武器装备方面,此战戚家军也就使用了疯神,从疯神的实战效果来看,已经相当不错了,不管是射程、杀伤力还是精准度都比普通的弓箭强多了。”
唉,我问的不是这个啊!
朱器圾微微摇头道:“你有没有发现,一旦敌人冲到跟前,疯神就成了累赘了,戚家军将士得赶紧把疯神绑到背后,然后抽出佩刀与敌人作战,这耽误时间就不说了,关键,二三十斤重的东西绑身上对人影响太大了,你没发现吗,戚家军的火枪手在近身肉搏的时候动作都有点走形,远没有另外两个刀盾手和长枪兵灵活。”
呃,这个,毕懋康还真没注意。
他略带尴尬道:“正常人背个二三十斤重的东西背身上都会受点影响吧,戚家军将士这都算好的了。”
晕倒,我是让你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
算了,那东西,没见过的人估计是想不到的。
朱器圾无奈的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将疯神改一改,前面加装一把类似枪头矛尖的刺刀,这样,火枪手就不用把疯神绑背上了,敌人上来的时候,直接把刺刀一装,端着枪就能与敌人肉搏。”
还能这么搞?
说实话,毕懋康真没往这方面想过,要知道,以前的火枪枪管那可都是薄铁皮卷成的,别说是在前面加刺刀拿着捅人了,就算不小心磕着碰着了,那都有可能变形,从而导致炸膛,谁会往这方面想啊!
不过,疯神的枪管可是实心铜棒车出来的,基本就不会变形,前面加装刺刀还真能行。
如果在疯神前面加把刺刀,那就能当长矛使了。
这法子真好啊!
毕懋康满脸兴奋的考虑了一阵,却是缓缓皱眉道:“王爷,这刺刀怎么固定在枪管上呢?要在枪管上开孔的话,恐怕会出问题啊!”
要知道,枪管上可是光溜溜的,除非上螺丝,不然怎么把刺刀固定上去?
问题,上螺丝的话就得开孔,在枪管上开个孔的话,枪管内壁就废了,到时候恐怕子弹都打不出去了。
谁说在枪管上开孔了!
朱器圾拿出一张白纸,提起毛笔,边画便解释道:“你得在刺刀的结构上做文章,知道吗?你看,刺刀的护手上可以做出个圆环来,正好抱在枪管外圆,刺刀的刀柄上还可以做个凹槽,枪管外延的准星下面可以加装一个凸起来的刺刀座,这样往里一推,刺刀不就固定住了吗?”
毕懋康看着朱器圾画出来的草图,不由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你明白了就好。
朱器圾放下毛笔,长长的嘘了口气。
还好他招了几个技术上的牛人,要不然,什么都要自己动手,他就没时间干别的事情了。
现在,叛军的第一拨援军已经被击退,估计叛军要组织第二波援军肯定不是两三天的事了,接下来,就该考虑怎么拿下重庆府城了。
重庆府城那可是巴蜀有名的坚城,由于其三面环水,而且地势较高,从嘉陵江和长江的江面看过去,那城墙就如同悬崖峭壁一般,根本就不要去想搞什么偷袭,要想拿下重庆府城,唯有从西面,从陆路进攻。
也就是说,重庆府城里面虽然只有五千守军,实际上却如同有两万守军一般,因为其他三面基本就不用守啊!
这样的坚城,怎么赶在敌人第二拨援军到来之前拿下呢?
第二天一早,朱器圾便命马千乘率禁卫军将所有攻城器械推到重庆府城外大约三里左右的一片空地上,摆开阵势,准备攻城了。
他站在高高的井阑上,用望远镜观察着守军的布置,眉头不由慢慢皱了起来。
这重庆府城,的确不好打啊!
城中的守军几乎都集结到了西面的城墙上,密密麻麻的,最少也有四千人,而且,其阵势相当的严谨,前排全是手持盾牌的刀盾手,后面则是一排一排的弓箭手,没有一处不是如此。
也就是说,火枪基本上废了,疯神的子弹也不可能打穿厚厚的滕盾。
这还不算什么,更为麻烦的是,城墙上滚石檑木堆积如山,还有很多烧水和烧油的大铁锅,如果用云梯攻城,绝对会伤亡惨重。
而且,城墙上还有很多箭塔,上面的弓箭手居高临下,完全没有任何死角,用井阑攻城也会被人射成刺猬。
这样的坚城,怎么攻打呢?
要是真正的官兵来了,恐怕也只有用人命去堆一途。
还好,他手下手下并非一般的“官兵”。
而且,他还有一个大杀器,火炮!
看样子,只有使用火炮了,要不然,不知道要搭进去多少人马。
想到这里,朱器圾毫不犹豫的下令道:“马千乘,把禁卫军的一百门火炮搬上来,另外,传令戚金,将戚家军的一百门火炮也搬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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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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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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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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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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