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妖王大人爱上我又甩了我>第 12 章 第十二章 外来人
  此时正值盛夏,晚上天气凉爽,小镇灯火通明,比白天还要热闹。

  于昭归带着灵儿去街上逛了逛,祈祷着不要有大娘们来围观了,看看这里有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其实对灵儿来说什么都是新鲜的,最主要是于昭归实在憋坏了,在外面干什么都觉得心情舒畅。

  幸运的是,现在街上的人变得更多了,反而没有那么多人注意到于昭归和灵儿了。

  走了几步,看见了一个糖人师傅,有三四个小孩围在师傅旁边看着。

  于昭归想起,他小时候也最喜欢这些玩意,每次看到都要缠着他娘买一个,他不喜欢吃甜食,只喜欢举着玩,直到糖人都化了,弄得手上衣服上都是,他娘也从未责骂过他。

  “灵儿,你想要那个糖人吗?”于昭归抱着灵儿,问道。

  灵儿显然也被这些花样繁多的糖人吸引住了,向他点了点头,说道:“嗯,想。”

  于昭归走过去对糖人师傅说道:“师傅,请给我做一只鸟。”

  “照着公子那只做吗?”师傅看了三谷一眼,说道。

  于昭归也看了一眼三谷,笑道:“好,就照着它做吧。”

  师傅手艺精湛,一会功夫就做好了,于昭归接过糖人,跟三谷一对比,竟有□□分相似。

  于昭归把糖人递到灵儿手里,“灵儿,这个是可以吃的,你尝一口。”

  灵儿就如他所说,舔了一小口。

  “甜吗?”于昭归又问她。

  灵儿没有回答,而是把糖人递到了他嘴边。

  “这是给灵儿买的,我不喜欢吃甜的,灵儿自己留着吧。”

  可灵儿还是坚持要他尝一下,没有把糖人从他嘴边挪开。

  于昭归无奈,只得从另一边舔了一小口。嗯,还是齁的牙疼。

  “真甜,谢谢灵儿。”于昭归对灵儿笑道。

  灵儿这才满足地把糖人挪了回来,继续小口地舔着。由于吃的太慢,加上天气炎热,糖人不久就化了。

  于昭归在街上又买了许多小吃,在一家茶肆坐了一会,无意间听到了旁边几个人的谈话。

  “你听说了没,凤凰被运到京都了,运了十多天呢。”

  “把遗体运回来干嘛,都不够劳民伤财的,一个月了那尸体得烂成什么样了。”

  “那凤凰也不是寻常的畜生,都死了一个月了,尸身还没腐烂,那羽毛什么的还跟活着的一样有光泽呢,做成了羽衣,赏给了这次剿杀凤凰有功之人的家眷。”

  “那把尸身特地运回来干嘛,要只是想要羽毛,只把羽毛带回来不就成了,听说那凤凰比一座城楼还大呢。”

  “谁知道咱们这皇上想要干什么呢,听说不知是凤凰的尸身,还有许多稀罕的鸟,一些给宫里的娘娘赏玩,还有些为了庆祝这次剿杀凤凰成功,在金林阁拍卖呢。”

  “这倒挺有意思,能在金林阁出现的东西肯定稀罕,说得我也想去凑个热闹了。”

  于昭归听到了这些话,好不容易放松下来的心情又沉了下来。他们想用凤凰的尸身来做什么呢?

  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拾容观就在鬼栖林附近,不知道师父和先生他们怎么样了。

  眼下最应该担忧的其实是他自己,要是在重生之术完成之前,让那些人知道了灵儿的存在,后果不堪设想。

  但是无论如何他也要去一趟京都,他的杀亲仇人还在那里,他也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灵儿一个月相当于一岁,所以他只能马不停蹄地带着灵儿到处奔走。

  出了茶肆,于昭归决定即刻启程,要是御剑的话,两日便可到京都,可他还要带着灵儿过十五个月“隐姓埋名”的日子,也不急着赶去京都,所以他打算以步行赶路为主,边赶路便打探消息。

  于昭归在镇上买足了干粮,就向着京都出发了。白天赶路,夜里休息,大约二十天能到。

  灵儿现在还是三岁小孩的模样,于昭归牵着灵儿的手走的话还要弯着腰,灵儿还这么小,也不放心她自己一个人走,所以一路上都是他抱着灵儿走的。

  走了不到一个时辰,于昭归的手臂和肩膀就已经酸的不行了。

  于昭归对站在肩头的三谷说到:“三儿啊,你就不能自己飞一会吗,你多久没飞了,你是不是又肥了,压得我肩膀都酸了。”

  三谷听了这话就气了,飞起来站在他的头上,用尖喙啄了几下他的头,明明是他抱着灵儿肩膀才酸的,却把锅都甩到它头上了。

  “欸,欸!我错了三谷,我不跟你开玩笑呢么,还敢啄我了!”于昭归腾出一只手,摸了摸三谷啄的地方,其实三谷也没用力,并不是很疼。

  旅途有些无聊,于昭归刚才此举其实是想逗灵儿笑的。若是寻常小孩子早就哈哈大笑了,可灵儿却淡定地如一尊佛像,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灵儿的表情并没有变化,但此时于昭归感觉灵儿在像看呆瓜一样看自己。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相处,于昭归也算摸清了灵儿的脾性,安静稳重,不喜说笑。凤凰作为聚灵源之主,百鸟之王,在于昭归的想象里,凤凰应当是端庄肃穆,不苟言笑的。

  可灵儿现在没有原来的记忆,难道是因为凤凰的天性就是如此?对眼前发生的一切表现地如此冷漠。

  于昭归故意绕过人群聚集的地方,走的都是林荫小道。现在还是夏季,晚上就睡在草地上,布个结界,既能防一些小邪祟,也能防蚊虫,草地很软,比睡在客栈里还要凉爽惬意。

  赶了五天路,干粮快没了,正好看到前方不远处有炊烟升起,应当是有人家的。

  走近了之后,看见了一个有几十户人家的的小村子,还没进去就隐隐约约听见了争执声。

  于昭归进了村子,就看见十多个人聚在一户人家门口前,争执哭闹声不绝于耳,离得近的几户人家都站在各家门口看着热闹。

  于昭归选了一位看起来比较面善的大娘,也在门口坐着,手里剥着豆子探着头,伸长了脖子饶有兴致地看着那边的动静。

  于昭归跟大娘说明了来意,大娘就很爽快地换给了他一些干粮,他要给大娘银钱时,大娘还挥手说了好几次不用,于昭归应是把钱塞到了她手里才肯收了。

  于昭归要走的时候,大娘自言自语了一句:“也不知道这两天怎么了,我们这个鸟不拉屎的小破村子来了这么过路人,还都是小年轻的。”

  于昭归以为就是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什么的,本来是没有兴趣去凑这个热闹的,但听大娘这么一说,就有点想要了解到底出了什么事,毕竟那边的动静还不小。

  于是他又回去问了那位大娘:“大娘,再打扰您一会,这几日也有外地人经过吗?”

  “可不是嘛,就是昨儿个,来了一对兄弟,说要讨些干粮,我们村的小李看他俩有一个背着药箱,应该是个会看病的,他妹子这几个月一直病恹恹的,虚的都下不了地了,我们村里也没有郎中,要看病得去镇里,那个人就替他妹妹看了,小李要感谢他们,非要留宿他们一晚,没成想,他妹妹今早居然上吊了,这不正闹着呢。”大娘说完仰头指向那边的人堆。

  于昭归也走进了人堆里,看见一个小青年,应该就是“小李”了,他抱着刚刚过世的妹妹,痛哭流涕,颇有一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架势,情绪举止都非常激动。

  小李对面,是两个年龄相仿的少年,身穿棕青色缎袍,跟周围这些穿着粗布衣裳的村民一比,一看就是有钱的主。

  一个少年正在与小李争执,另一个人没有作声,脸上也满都是怒火。

  听了一会,于昭归差不多听明白了他们在争吵什么:小李要会医术的少年看病,少年有些心直口快,当着他妹妹的面说,她的病很罕见,要想治好得花费不少时间和银子,她受了刺激才上吊自缢的,总之小李一口咬定是那个少年害死了他妹妹。

  他还听见周围看热闹的人小声互相嘀咕着:“这小李也是命惨,老娘刚走几个月,去镇里抓的药花了不少钱,为了给老娘置办一口像样的棺材,都砸锅卖铁了,妹子还得了病,好长时间都不见她出来了,看她瘦成那个样子,我看不上吊也活不了多久了。”

  “小李惨是惨,但也不能说是那俩人害死了他妹妹吧,他本来也没钱给治病了,是小李硬要人家给看病得,这俩小兄弟也是挺倒霉,就是路过被讹上了一条人命。”

  “我看小李就是想让人家赔钱吧,看那两人穿的,肯定不是什么小户人家的公子。”

  “那就赔嘛!咋还吵这么半天。”

  于昭归往旁边挪了几步,从门口看见了屋里,一把椅子一根绳子,正上方一根横梁,房梁不是很高,但这个高度,于昭归觉得依小李妹妹的身高应该不可能把绳子吊上去。

  而且听村民说,他妹妹已经病入膏肓,可能连下地的力气都没有了,更何况是上吊自缢?不知为何村民都没有怀疑这点。

  刚才他听见小李为了给母亲置办后事砸锅卖铁,应该是个很有孝心的人,所以才没有怀疑吗,倒也不是没有道理,换做他,也不会相信有人会亲手杀死自己的亲妹妹吧。

  但他也相信,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如果小李自己也早就意识到妹妹活不了多久了,如果妹妹病死了,他已经砸锅卖铁过一次,倾尽家产,真到那时候,他该拿什么去给妹妹置办后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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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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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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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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