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没事,可能昨晚着凉了吧。可是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多月。
两个人都觉得不太对劲,小伙子更是执意要带姑娘去医院检查,但是姑娘觉得看病怪浪费钱的。
最后还是拗不过小伙子的执意,检查结果,让两人傻了眼。
姑娘怀孕了。
傻完眼后,两人又开心地拥抱在一起。
“我要做爸爸啦!我回去跟家里人说!我要娶你!”小伙子抱着姑娘转了好几个圈儿。
故事到这里,本来是一个美好的结局,但是故事却还没有结束。
小伙子的家里生意需要更上一层楼,所以将这一希望寄托在了小伙子身上,希望他可以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
小伙子和姑娘是相爱的,自然是不愿意为了这样的利益取舍而分开,况且她有了他的孩子!
小伙子的脾气倔,从来不认输,家里人见劝不动,于是告诉他,我们允许你们在一起,但是你要去部队里锻炼几年,回来好继承家业。
小伙子抱着为了和姑娘更好的未来,穿上军装走了。
谁也没想到,家里人在小伙子走后,强行绑着姑娘去打了胎。
那天,姑娘跪在倾盆大雨中发誓不再踏进这家人的门。
故事的姑娘不是别人,正是眼前已满鬓斑白的辛老太太,而今,曾许诺一生不离不弃的两人各自相忘于这个大都市的车水马龙里,几十年未曾一面,这大概就是大都市的冷漠无情吧。
直到前不久的上一次相遇,他认出她。
墓园里,辛老太太驻足在儿子辛山鸣的墓碑前,心中的阴云久久无法散去。
当她知道儿子还活着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念佛吃斋,为他祈求余生的平和安稳,她知道儿子永不出现在辛家的任何人面前,才是最安全的,一旦出现,必是逃不出当年那些人的手掌心。
经历过年少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后,辛老太太已经学会如何隐藏自己心中最真实的情感。
相见不如怀念,将所爱的人留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也是能安然度过余生的。
况且,佛祖已经将她的宝贝孙女儿送回到自己身边,每次从她脸上,也能隐约出现儿子辛山鸣的样子。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还是出现了,不久后,就传来的暴尸荒野的死讯。
辛老太太继续沉浸在回忆的汪洋大海中,手中的白色雏菊像是一个安静将她陪伴的婴孩。
“丫头。”一声饱含了往昔深不见底而如今重起波涛的轻唤,穿透过岁月,袭面而来。
辛老太太心中一悸,这声音的主人,虽然像经历了岁月的沉淀,但也好像唤醒了心底的某段记忆。
她回过神,转身,清晨的光映照着两个同样花白发色的老人。
他平日里坚毅霸道的眸孔,此时却因为眸中出现的那个身影而渐渐泛起水雾般柔情。
“我们……都老了。”辛老太太看了许久,终究认出了这个几十年未见的昔日恋人。
这些年,她守着曾经发下的誓言,只是从后人那里偶尔听到他后来的近况,当年他去了部队后,第一次被允许通信,就迫不及待给她来了书信。
但是却被家人截断。
两年后,他退役回来,找遍了他们曾经一起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没能找到那个在部队里日思夜想的身影。Χiυmъ.cοΜ
她带着孩子去了哪里?
后来,在他绝食威胁下,家里人告知了他真相。哪里还有孩子,家人的决绝做法,怕是伤透了她的心。
所以她才不愿意再见到他,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永远找不到一个下定决心离开你的人。
薄振雄明白,他找不回她了,哪怕找到,她也不会进他家的门。
她的世界从此没有人提及这段伤心过往,或许对她是一件好事吧。
薄振雄也不想待在家里,于是又重新申请回到了部队。
后来的婚姻,是部队的军官给撮合的,对方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对薄振雄的医术心生爱慕。
薄振雄的家里人也如愿找到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就是顾家。
顾家的权势,逼得薄振雄成了入赘女婿。
其实,在薄振雄入伍第二年的春天,年轻时候的辛老太太就已经嫁给了一个对她很体贴的小生意人。
那时候的思想是很封建的,但是生意人不但不嫌弃她是一个打过胎的女人,反而因为得知了她的过往经历后,对她百般照顾。
这让年轻的辛老太太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婚后几十年的生活,两人也都相敬如宾,相互扶持。
辛老太太跟着她的丈夫学着做生意,后来也慢慢学到了不少经商的门道,再后来,丈夫因为患绝症先走一步,辛老太太就带着辛山鸣一起打理小小的家业,倒也做得有模有样。
她听说薄振雄后来也开始接手顾家的家业,生意版图越来越大,如今两人久别重逢,已经不是记忆中的模样,但是爱过的人,没有被时间消磨掉的感情,还是停留在彼此最美好的时候。
两人相视一笑,脸上都爬上了岁月的痕迹,却两不生厌。
“对不起。”薄振雄开口,像一个做错事的老孩子。
“都过去了。”辛老太太一脸释然。
“这些年,你还好吗?”
“不对,看起来你还是以前那个样子,应该没有过得太辛苦吧。”
“那个他对你好吗?”薄振雄似乎有很多话想说,但是又觉得自己不太会表达。
若是说错了什么,又该对不起她了,当初若不是他家里人……
他欠她的,这辈子是还不清了吧。
“没有什么不好的,只是命运对我身边的人有些爱开玩笑。”辛老太太有些小幽默地说道,她看了看墓碑上儿子的照片。
“不是璟予做的,丫头,你相信我!咳……”薄振雄有些性急,他怕她胡思乱想。
“你别着急,这么大的人了,就不能放慢步子过过生活吗?”辛老太太上前拍拍他的背,帮他舒口气。
两个人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气氛有些微妙,薄振雄突然抓住辛老太太的衣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这么多年没仔细看看她了,脸上确实多了些皱纹,可他还是觉得她长得好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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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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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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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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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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