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延洵说话算话,下午答应侍卫们晚上篝火烤热,于是现在就安排上了。
篝火好弄,随便找点儿木材就行,只是肉类耗费了不少工夫。
侍卫们出行带的是干粮,想要吃肉只能临时想法子,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打猎。
还别说,在人类势力退去的半年时,外面的野物就多了不少。
什么野猪野兔啥的,虽谈不上遍地都是,但要打个几只也不算困难。
此刻,有人在烧水准备,有人从柳家庄内搬出能用的东西,有的才处理猎物,当然也还有人站岗放哨。
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即便没有安排活计的侍卫,也可与同伴找个地方闲聊。
唯有赵延洵,他虽坐在现场中央,但却是孤独一人。
虽然身后有几名侍卫陪着,但赵延洵的内心是孤独的,因为他找不到个能说话的。
如今在他身边的都臣子,他们之间不可能是朋友,自然也无法平等对话。
为了增强增强自己的神圣性,赵延洵更不可能与大臣做朋友,真正把自己弄成了孤家寡人。
再说他的“后宫”,前段时间王府清查后,赵延洵与薛宝筠生了嫌隙,而黄蓉蓉大大咧咧的性格,也只能一起玩耍嬉戏。
唯一能说说话的,只有林静玉一人。
抬头望天,感受着内心的孤独,最终赵延洵嘴角露出了笑意。
自己这又是矫情了……赵延洵暗暗道。
这时,林大贵端着一碗水,来到赵延洵面前后说道:“王爷,您先喝点儿水,一会儿肉就烤好了!”
“这里距河城县城,好像只有三十里地对吧?”赵延洵突然问道。
略微思索后,林大贵答道:“好像是的,臣也不是很清楚!”
“明天去河城县城外看看,咱们再回元阳!”
这道命令突如其来,如果此刻有文官在,那第一反应肯定是拒绝,然后开始想尽办法劝谏。
但林大贵对赵延洵唯命是从,所以很干脆答道:“遵命!”
夜色降临,当所有人都团坐在火堆旁,准备喝水吃肉之际,陈玉和端起了水碗,挎着刀站了起来。
“今日辛有王爷,才能灭掉怪物,免去了大批弟兄死伤……”
说到这里,陈玉和直接跪在地上,托高水碗道:“王爷如天之德,臣等感激不尽,臣敬王爷!”
有了陈玉和带有,徐宇也加入了这一行列,此刻也跟着跪在了地上。
好家伙,有了这两位百户带队,一干总旗也都跟着学了起来,然后这又影响到了下面的小旗官,乃至于最底层的侍卫们。
被陈玉和这样一弄,搞得所有人都跪在赵延洵面前,要敬他一碗白开水。
这让赵延洵哭笑不得,此刻他仍坐在椅子上,目光扫向众人道:“那好,本王也就以水代酒,与你们共饮这一碗!”
然后便见他端起水碗,遥遥示意众人后,将手里的一碗白开水喝光了。
“雍王殿下,万岁!”
这句话是徐宇先喊出来的,每次马屁都让陈玉和抢先,让他这位王府“旧人”不得不争先。
紧接着,侍卫们都跟着大喊道:“雍王殿下,万岁!!”
现场的氛围由此热烈,在赵延洵有意放任下,这一晚的篝火晚会很成功。
当然了,他本人依然如局外人一样,只能做在椅子上看着,顺便把接下来的差事安排了。
说是安排,其实也非常简单,只是在原有的方案上,做出了些许调整。
但总体来说,就是复攻复产。
在柳家庄歇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众人起身后,就按赵延洵的安排各自做事去了。
赵延洵要去河城县城,陈玉和徐宇都想随行护卫,但被赵延洵严令给逼着离开。琇書蛧
赵延洵一行是有马的,即便真的遇到了对付不了的情况,打不赢也可以跑得赢,所以他不觉得需要护卫。
最关键的是,沿途赵延洵只是随便看看,只要不刻意往丧尸堆里钻,遇到危险的可能性极小。
打马走在官道上,此地距河城县只有七八里,虽然快到了但赵延洵一点儿都不着急。
“河城县果然是个好地方,可惜了这些粮食了!”赵延洵感叹道。
河城县内水流众多,是个好地方自不必多说,但为啥说可惜了粮食?
因为到了这个时节,那些来不及收成的粮食,已经开始慢慢掉落,最终要烂在地里。
却听林大贵在一旁说道:“王爷,这些粮食掉地里,明年还会长出来!”
“你说前面县城,会不会有活人?”赵延洵徐徐问道。
“这……臣不知!”
“所以,咱们去看看就知道了!”赵延洵淡然道。
随即众人打马继续向前,穿过一大片的麦地,他们来到了一处山坡上。
这里视野开阔,远处的城池出现在众人眼前。
城池外面,零散分布着一些丧尸,正在野地里游走着,时不时还发出几道嘶吼声。
毫无疑问,河城县城已经沦陷,成为了一座死城。
但赵延洵过来,却不真的只是过来看看。
王府定下了往东南的清理方向,前锋军队距此只剩三十多里,接下来很快就会打到县城。
这就面临一个问题,收复河城县城。
所以赵延洵要先过来看看,收复这里有多大难度。
依照眼前来看,县城外围的丧尸约有几百,至于城内就说不准了,但也无非就是几千号。
毕竟县城人少,而且里面也没有活人,所以不可能像元阳城一样,外面聚集上万的丧尸。
“殿下,那边怪物有异动!”林大贵突然提醒道。
从柳家庄出来,同往河城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丧尸,但眼前这种规模的丧尸异动却没有,所以林大贵格外要谨慎些。
这时赵延洵表情惊讶,说道:“居然还有活人!”
尸群的异动越来越靠近,这时林大贵才看清楚,果然有人在前面狂奔着。
这人身上身上黑乎乎的,隔老远只会把他也当成丧尸。
“王爷,臣带人去救他!”林大贵请命道,毕竟是人命关天的事。
“别急,他可没那么容易死!”赵延洵笑着说道。
因为就在此时,那全身黑乎乎的人,反手一锤就砸死了一头丧尸。
当然了,追他的丧尸有十几个,他想脱身可没那么容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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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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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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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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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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