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是我,我可是从小好看到大的。不可能眉间还点个土了吧唧的红点。殿下,应该是记错人了。好困,睡觉了。”
说完,连烈锦还假装打起了小呼噜。
被温柔的手臂圈在怀里,高璟奚恍惚了一下,呼吸着连烈锦身上浅浅的药草香气,见这人的反常举动,她眸中冷意更甚,更是潜心回忆了起来。
那是十三年前的梅雨季节,马车上,年仅五岁的高璟奚浑身被包裹在价值千金的狐白裘里,纯白无暇的皮毛,衬得她的小脸越发粉雕玉琢,如同上好的冰雪冷元子般嫩白可爱。
“母后,我们这是去哪儿?”
当年的皇后眼角还没有那么多细纹,她勉强露出了笑容,“去见母后的一个好朋友,她住在燕国公府里。”
“以母后之尊,为何不召您的好朋友到宫里来?”七公主年纪虽小,却已识得尊卑贵贱之序。
“因为啊......她生病了,病得走不动路。母后是为了见她最后一面。”
“那就更应该来皇宫了,宫里有全天下最好的大夫,一定能治好她的。”
闻言,皇后摸了摸幼女的头,一脸宠溺的笑容。
“今日,我们没有带岚儿一起出来,母后回宫了定要补偿于她。”
看着自己女儿小大人模样地护着妹妹,皇后心里稍有些许安慰,表面上还是嗔怪道:“岚儿身体不好,你这个做姐姐的不多照顾着她,还撺掇着她出来疯玩,真是......”
马车缓缓停下,有宫人在外轻声说已到了燕国公府。
彼时,高璟奚的身量还不足马车高,全程都被皇后抱着下去。
燕国公府门前早已挂起了白幡,配上梅雨时节特有的晦暗天气,看上去厌恹恹了无生气。
她们二人一到,燕国公府里的人便迎了上来,只有女眷,唯独不见燕国公。
据说,他在外打仗,已有半年未归了。这回,也不知道赶得及回来不。
进了府,国公府里的花草却开得正好,皇后让宫人跟着四处玩耍的高璟奚,她独身去见上那人最后一面。
不知为何,燕国公府里的小孩众多,大多数还都是高璟奚熟识之人。她拉高领子,半遮住脸庞,一路西面而去,只因越往西面,见到越来越多姹紫嫣红的娇花,沾着未干的剔透雨露。
在一丛雨后繁花的尽头,站着一个扎着两个冲天的牛角辫的黑衣小童子,看上去身量比她还要矮上许多。眼见着那黑衣童子鬼鬼祟祟地靠近花丛,也不知道是在干嘛。
等到小小的高璟奚走近,黑衣童子受惊般地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个青瓷小碗,碗里装着黑乎乎的东西。
修养良好的七公主,没有因为童子额头中央滑稽的红点而露出任何嬉笑的模样,或许是因为黑衣童子小小的个子,却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冷好看。
细雨霏霏的那一瞬间,七公主着了道。
“芝麻糊,你要不要喝?一口一两,两口三两。”黑衣童子本来紧皱的眉头,在那一时舒展开来,将碗递到了高璟奚面前。
“什么是芝麻糊?”
“就是......”黑衣小童一时语塞,黑溜溜的眼睛转了几下,“你不知道芝麻?”
七公主非常诚实地摇头,毕竟她的老师说过不知为不知,是智也。
“哦,这样啊,”黑衣小童莫名眉飞色舞起来,咳嗽了两声,急急地说:
“芝麻就是莓果上一粒一粒的东西,需要几千个人日以继夜地用针挑下,用七七四十九天晒干,再研磨成粉。往往一千个莓果,才能做得不到一斤的芝麻。得来不易哦。”
“得来不易的话,你为什么还要把它倒进了花丛里。”
“......花儿也会想喝,对不对?”黑衣童子脸上浮起一副怜惜的神色,伸出有些婴儿肥的小爪,摸了摸比自己还高的花枝。
见状,高璟奚似有所悟地点点头,“那我家的小猫会不会也想喝?”
“呃,小猫喜欢吃鱼,”黑衣小童子想了想,这种药汁还是不要给猫咪喝了,“你给它们吃鱼就行。”
“好吧,那花儿怎么给你银子?”高璟奚虽然长在深宫,可并非对人间事一无所知。小小的孩子,已经知道了一两银子大概有一个元宵那么大。
“我跟......花儿之间,情谊无价。你要是给我银子,再喝了芝麻糊,咱两从此就是朋友了。”黑衣童子呲牙笑了,露出两颗糯米虎牙,白瓷可爱,却又忽然隐去了笑容。
“和你做朋友吗?”七公主有点纠结了,她可很少主动和人做朋友,但是眼前的小童子看起来不是很好亲近......
“你到底喝不喝,”黑衣童子看着眼前的漂亮小孩踌躇不决的样子,便假作要一口气喝完青瓷小碗的黑色药汁,“你不喝我喝了。”
“等......等一下,我身上没有银子,而且我在外不能随便吃东西的。”看着黑衣童子不耐烦的样子,高璟奚思前想后,愁得就差原地打转。最后,她还是撅着嘴弱弱地说道:
“那你给我尝一小口,嗯,就只要一小口哦。我把身上的金鹊璎珞抵给你,可好?”
“这就对了嘛,”黑衣童子立马笑眯了眼,配上她泛红的脸颊,显得更加莹润可爱,“看你这么诚心,就让我喂你吧。”
就着青瓷小碗里的小银勺,黑衣童子舀了一大勺药汁,亲手喂给了高璟奚。
那一口药汁的味道,浓浓的苦涩中带着难以言喻的酸麻味道,直苦得七公主细嫩的小手,几乎握不住,刚刚从脖子上取下来的金鹊璎珞。
“哇”得一声,高璟奚没忍住,大哭出声,接着是她强忍住的抽抽噎噎。还没等黑衣童子反应过来,小院外的长廊处就冲过来一个穿着月白色长衫的孩子。
那孩子比她们二人高了半个头左右,端得一副养尊处优的公府小姐模样正是儿时的连屏幽,她见高璟奚揉着眼睛哭得抽抽嗒嗒,不由分说地上前推倒了黑衣小童。
“你这个病秧子,不在房里躺着,出来丢人现眼吗?跟你那没用的娘一样。”
黑衣小童白净的小脸沾上了湿润的泥土,脸上又红又黑,比之刚才,更加滑稽了。
七公主还在一旁只顾得上擦干眼泪,她可是公主,不能随随便便就哭,而且还被刚认识的小童子看见了。
她感觉更羞臊了,这一苦一羞一急之间,好不容易忍住的泪水,又有决堤之势。
等七公主终于止住了眼泪,擦干净哭花的小脸后,才惊讶地发现黑衣小童子将连屏幽按在泥地里,一遍一遍问着什么,还敢不敢再说一句。
说时迟那时快,连屏幽看见七公主朝她们这看了过来,忽地不知从哪里憋出一股劲儿,大吼一声,手里发出一道星光,将按住她的黑衣小童子打飞出去,撞到一棵粗壮的大树上。
黑衣小童子面色苍白,身形摇摇晃晃地爬起来,再次冲了过去,不顾连屏幽不断地发出星光打在自己身上。
“你再敢说我娘亲一句,你就见不到今晚的星星。”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瞬间扭打在一起,高璟奚还想上去劝架,结果不知怎么地就落到了一旁的荷花池里。
黑黝黝的池水冰凉刺骨,无边的黑暗里,高璟奚彻底昏迷了过去。
等她醒来时,大病了两个月方才痊愈。渐渐地,便把黑衣小童给忘到了脑后。
如今,再听到连烈锦说起当年的事情,越想越觉得黑衣小童就是连烈锦。
“连烈锦,你少给本宫装蒜,骗本宫喝药的人就是你!”高璟奚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般,漂亮的眼眸里荡漾着粼粼波光,抓紧了连烈锦的手臂。
谁能料到这陈年旧怨的罪魁祸首,就是连烈锦这个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
当时,年仅五岁七公主哪里知道连烈锦虽然长得“美”,心里可不美。
实在装睡不了,连烈锦无奈地睁眼,将高璟奚的脸转向自己,弯弯唇,“那殿下,想要我怎么补偿你?”
与这人隔得太近,高璟奚一下把自己要控诉的话,忘得一干二净,她嗫嚅了半天,才缓缓说道:
“说起来,连屏幽比你当时看起来成熟多了,若非她舍命救了本宫,本宫那次可能就溺死在你们连家后院的荷花池里了。”
在听见高璟奚说是连屏幽救了自己时,连烈锦嘴角微微勾起,单手摩挲着七公主瓷白纤细的手指,故意看着停留在窗棂一片光影,幽幽道:
“殿下,你怎么知道连屏幽救的你?”
“这是自然,本宫昏迷时曾醒来,看见她浑身湿透。否则,本宫也不会与她有来往。后来母后曾经还想过把本宫许给她,不过因着答应了娘亲,就此作罢,再未提起过了。“
“是吗?我的好姐姐,可真是会邀功请赏啊。”越听高璟奚说,连烈锦心里越来气,忍不住开口刺刺地说道:
“你这么感谢连屏幽,怎么没想着顺便把救命之恩报了?”
“怎么报?夫君决定,妾身都听夫君的。”高璟奚见连烈锦不太高兴的模样,笑容更深了,“烈锦,是因为连屏幽救了本宫,在不开心吗?”
见连烈锦不答话,高璟奚自顾自地接着说道:
“当初本宫会落水,还不是因为她见你欺负本宫,气不过就和你打起来了。再说了,你们俩推推搡搡的,到了最后,掉进水塘,不还是我嘛。回宫以后,本宫也大病一场,喝了两个多月的草药。”
“从此以后,本宫一怕服药,二怕凫水。”
闻言,连烈锦伸手拨了拨耳鬓的青丝,将眼睛闭上,半是气闷半是愧疚地小声嘀咕:“怪不得上次碎玉河,你吓成那样。”
回过味来的高璟奚,拉拉连烈锦的袖子,迫使这人睁开眼,“夫君的意思是,当年救妾身的,另有其人?可想来想去,你当时生着病又受了伤,肯定不是你。”
听到前半句时,连烈锦还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结果还没等她笑完,高璟奚又补充上了那么一句。
“睡觉。”她右手挥出一阵轻风,将房间里的烛火熄灭。
一片黑暗中,高璟奚勾人的轻笑异常清晰,只听得七公主柔柔地说道:
“这么经不起逗啊?好了,是妾身误会了。当年,应该是那个可恶的黑衣小童子不顾身患重病救的妾身,对不对?”
“你真的相信是我?”连烈锦背过身去,轻轻问道。
当年,她救了那个吃了自己一口药的白衣女孩后,体力不支便晕倒了,还反被诬陷对娘亲遗体不敬。
想到这里,连烈锦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那个时候她那个小娘恨不得将自己活吃了的嘴脸,她可是记忆犹新。
幸亏,她师傅亲自到府上带走了自己,不然父亲在外打仗,她怕是也活不过三日了。
“夫君说的,妾身当然都相信。”
“可我什么都没说。”
“又不是瞎了,我还看不出来烈锦你吗?”高璟奚转身趴在床榻上,微微笑着,“恩人,小女子无以为报。唯愿恩人此生此世,来生来世,财源广进,金玉满堂。”
点点月光照耀的船舱里,连烈锦懵在了当场,直到高璟奚再次调笑着问:
“嗯,这样的祝福,不喜欢?”
连烈锦有些艰难地回答:
“也不是不喜欢......”
“本宫见夫君平日里经营观邪居有方,对于敛财之法也颇有研究,还以为夫君会很喜欢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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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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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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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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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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