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我是女人吗?几句肉麻的陈词滥调就要打动我?一个钻戒就要打动我?”
沈丹箐越说越激动,纤细的小手紧握成拳头,试图给自己壮胆争威。
“用你的套路去诓骗别的女人吧,我只拿你当做朋友,你如果再拿爱情骚扰我,我们就永远也不要见面了!”
沈丹箐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原来扮演心硬如铁的坏女人这么辛苦。
顾茗的心脏如撕裂般疼痛,他不知道沈丹箐为何如此对待自己。沈丹箐就是一汪圣洁的清水,从来不会如此的咄咄逼人。
难不成,自己真的令人作呕?
空气突然的宁静,气氛压抑的让人尴尬。顾茗仍旧呆呆的跪在原地,完全丧失了反应。
沈丹箐抓起桌子上的包,头也不回,转身离去。就在刚转过身那一刻,心里尤其的轻松。
我已经都能预估出之后发生的事情。
沈丹箐回到出租屋,凌乱的卧室,空间逼仄的让人无法呼吸。
看见这糟糕破乱的环境,沈丹箐突然有些后悔。
自顾自的在心里唾骂。“沈丹箐呀沈丹箐,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拖累。”
心情忽的急转直下。沈丹箐脱光衣服,直奔洗手间,打开淋浴喷头,冲水让自己变得冷静。
出租屋房东黑心得很,房租每个月都在涨,房屋里的设备坏了却从不维修。
热水器坏了快一个月,沈丹箐每次洗澡都要先用天然气烧一壶开水,然后拿个大盆,像小孩子一样,蹲在盆里冲水。
此刻沈丹箐赤身裸体,冰凉的水珠拍打下来,从头贯至到脚。温度过低,使她身上的毛孔全部张开,整个肉体都在颤抖。
冷水混合着冷汗在她的全身滑过,从脸颊,到脖子,锁骨,胸膛,小腹,胫骨,小腿,脚背。她身上每一寸肌肤都是如此痛苦。
沈丹箐嘴唇冻得青紫,脸色苍白的吓人。忽的,喷头里的水流逐渐变小,直到没有。停水了,就连老天有意跟她作对。
沈丹箐无奈抓起浴巾,擦干身子。套上一件粉红色睡裙,光着脚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地板上印出了一排排脚丫印,脚底板沾满了灰尘。
就在这时,候振玉继续联系了他。
沈丹箐无奈的拿起电话。
想来,自己上辈子一定是恶事做尽,这辈子才会处处触霉头。
方才俩人闹得那么尴尬,现在,说不定会被劈头盖脸一顿唾骂。
“喂!”
电话那头传来低弱的男音。
只有这一个字,沈丹箐却能听出他周遭的痛苦。
对不起,这三个字哽咽在喉咙之中。却迟迟不肯说出口!
电话里出现了一分钟空白,在这一分钟里,两个人心照不宣的都选择了闭嘴。
最后,还是侯振聿打破了平静。
“饿了么?”
语气低沉,像是呢喃的细语。
“还好!”
沈丹箐还想再说些什么。
‘嘟。’侯振聿那边电话已经挂断。
大约过了20分钟,“铛,铛”响起了敲门声。
侯振聿到了,沈丹箐有些踌躇。随手拿起一件牛仔外套,披在粉色睡裙外,深呼吸,缓缓打开门。琇書網
侯振聿直挺挺的站在门框外,黑色的影子逼压在沈丹箐身上,气氛瞬间冻成冰块。
“额!你怎么来了!”沈丹箐手舞足蹈的比划,结束了两人的尴尬。
“饿了吧!”
顾茗还是那样温暖,一如往常。
“看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方才的不愉快似乎倾刻间一扫而光。侯振聿总是这样,无论什么时候,依旧能够保持乐天派。
侯振聿转身拿出藏在门后的两大包外卖。
“晚上你一口都没吃,说跑就跑。我都给你打包回来了,晚上不吃饭对肠胃不好。”
高级酒店大概第一次有客人打包。没有打包盒,餐点、牛排都是用装汤的陶瓷碗盛回来的。
另有两个矿泉水瓶子,里面装着淡粉色液体,这个侯振聿,打包竟连沈丹箐最喜欢的玛格丽特都不放过。
侯振聿侧身,插缝挤进沈丹箐的出租屋,顺手从冰箱后面掏出一张六分高的折叠电脑桌,把食物堆到桌子上面,一份一份罗列排开。
沈丹箐的出租房,侯振聿混的比自己家卧室都熟悉。
沈丹箐不知该怎么办,傻傻的站在原地。
侯振聿回头看看她,勉强的扯起一丝假笑。
“别愣着啦,快来吃呀!”
“我,我……。”
沈丹箐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侯振聿这种优质乖乖男,生来就要配一名真正的淑女。而不是自己这种短命的拜金心机婊。
“我,我不饿!”
沈丹箐低着头,觉得自己像一个守卫朋友的战士,她为自己骄傲。
“那,那我先走了!”
侯振聿亦不敢面对沈丹箐,他觉得自己是个失败的男人。整整四年的殷勤呵护,或许现在应该放手了,可是他做不到。沈丹箐就是自己心里的一根刺,即使强硬的将其拔掉,创口也永远无法恢复如初。
侯振聿下楼,上车。心头闷的难受,打开车窗,竭尽全力的大口呼吸,让自己透透气。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侯振聿还是不自湿润了眼眶。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沈丹箐那般绝情的拒绝自己。并不是因为自己没有动心。而是因为自己已经身患绝症。活不过一年的时间。
所以,沈丹箐不愿意拖累这个自己深爱的男人。
不知为何,听到侯振聿和沈丹箐的故事。感觉就像是玛丽苏里的言情小说,那些偶像韩剧一般。
霸道总裁和穷苦的女大学生。多金英俊的痴情男人和身患绝症的娇弱少女。
两个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相爱走到一起。就在最后关头只差那么一步,女主角却意外发现自己得了绝症。生命垂危。
所以为了不让男主角伤心。女主角就说尽狠话伤害男主角。
这样的言情剧大多以悲剧收场,纂足旁观者的心酸眼泪。
可是,为什么老天这么捉弄人,明明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就是不能走在一起?
可怜那沈丹箐,明明已经身患绝症,命不久已。最后竟然还惨死在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庄园之内。
浑身的血液都被抽干,像一具干尸。
难怪侯振聿痛苦的简直不能自已。
苏丹红知道了这两个人所有的爱情故事,简直就像一个小迷妹一般哭的稀里哗啦。
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
“侯叔叔,你相信我,我一定帮你查出沈丹箐死亡的真正原因。我一定会帮他报仇的。让他可以心安理得地走上黄泉路,来世修的好命运。
你相信我,你们两个人缘分这么深,你现在也才不到40岁。
等到沈丹箐再次投胎20年之后。你也才不到60,五十多岁的大叔配一个年轻少女,现在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嘛!”
我是真的不知道苏丹红,脑子是哪根弦搭错了,五十多岁的大叔配20出头少女还很常见?这种爷孙恋明明是要被唾弃的好不好?
还不如现在尽可能的好好规劝一下侯振聿,让他不要这般伤心。赶紧放下沈丹箐,再觅良缘才更好吧。
苏丹红说着就从包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开始翻通讯录。
我知道苏丹红的手机通讯录向来都如同一个百宝箱。
那里面但凡是槟城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都能被他找到。
少倾,苏丹红就给其中一个人播去了电话。
只听见他冲着电话那头说。
“那天那个街边发现的女干尸是收到你们局里了吗?有没有做尸检的,具体是什么情况?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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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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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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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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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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