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个老太太怎么这样啊,翻脸不认人的。
这个老家伙,真不是个东西。”
我推了推大波浪。
“好了,别说了,人家魏大嫂还在这儿呢。”
大波浪是个急脾气,心里有话便藏不住。
大波浪气急败坏的向魏大嫂吐槽道。
“大嫂。你是不知道,有些话也没有办法跟你细说。
反正你和吴大哥之间的全部矛盾,全部都是因为你这老婆婆。
你以后可得防着点她,要不有你受的。”
魏珍桃一边低着头,一边陷入深深的沉思。
“我也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究竟怎么了。你家吴大哥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
无论什么事情,都对他妈唯命是从。
在我们结婚之前,我和你吴大哥相处了整整两年时间。
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满周到,温柔的男人。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自己看错了他,还是最近出了什么状况?
我只知道,以前他就是一个很孝顺的人。我一直觉得一个孝顺的男人有担当,将来一定可以对老婆好。
唉!毕竟我们是夫妻。事情也不能做的太绝了。”
大波浪在魏珍桃的耳边一再提醒。
“跟吴大哥根本就没有多大的关系。你要小心你老婆婆。
这个老太太,阴的很。”
我连忙清了清嗓子,故意咳了两声。
这个大波浪,话说的如此赤裸裸,简直就差拿个大喇叭,在魏珍桃的耳边喊。你的婆婆给你丈夫下了听话符。
我只能隐晦的提醒魏珍桃道。
“魏大嫂,这几天你还是温和一点,不要和家人起什么冲突。
我觉得,可能是你这几天风水不好。人家不都说嘛,十天一个大轮回。
你就姑且先熬过这十天。等十天之后,说不定就转运了呢。”
我掐指一算,从苏老爷子给吴大姨听话符那天起。现在也已经整整五天的时间了。
五天时间里,吴大姨起了三天的幺蛾子。第四天就直接把儿子送进了监狱。
现在,再过五天的时间,吴炯良大概就会出来。
那么这个听话符的时效,在吴炯良出来之后,就只剩下最后五天。
世上的事情,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
更何况半个月的时间马上就会过去2/3。剩下最后的短短五天。只要魏珍桃收敛一点。
大不了在吴家当上五天的隐形人。等那个听话符的时效一过。吴炯良恢复了理智,我想,一切都会往好的方向走的。
魏珍桃只好淡定的点点头。
“我想着,应该回家和婆婆好好谈一谈。他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大可以开诚布公。
现在这个样子。我的丈夫夹在我和他母亲之间,就像一个双面胶,的确也足够难为他。
我还是想着既然成了夫妻,那就是上辈子有缘分。
人家歌词里不是唱的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我和吴炯良也不知道前世是什么样的缘分。在14亿人口的中国里,在3000万人口的槟城中,在600万适龄的单身男青年里,我竟然有缘分可以遇见他,然后两个人相识,相知,相许,在一起,并决定共度一生。
我还是觉得老人们说的对。婚姻就像是一个工具。坏了是可以修补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还是想要和吴炯良重修旧好。”
大波浪脱口而出。
“可是人家还说,破镜再难重圆呢。修不好的婚姻,毕竟也不像最初那般完整啊。”
我连忙扯了扯大波浪的衣角。
“干嘛呀你!人家都是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
你怎么?还要劝大嫂跟吴大哥离婚呀。”
大波浪闻言,挠挠头。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想说。魏大嫂,你这脾气实在是太温柔了点儿。像你这样的好人,岂不是任人拿捏?
反正,在现在这个社会上,善良的品质还是要有的。但是一味追求善良的话,早晚会被那些腹黑心狠的人吃干抹净。”
我们和魏珍桃又简单聊了几句。
魏珍桃现在在病房里正看着一本叫《莫塔尔夫人》的书。
她说,自己现在工作没有了。又受伤住了医院。反而可以让自己有空闲的时间,没事儿多读读书,多思考一下。
魏珍桃还说。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自然会为你再打开另一扇窗。
只要他自己还有本事和能力的话,工作早晚会再次找到的。
现在他的当务之急。就是缓和和吴炯良之间的家庭矛盾。
魏珍桃觉得,幸福的婚姻,其实是两个人情商的较量。
一个有着高情商,聪明才智,处处包容的女人。想来婚姻也必定不会太差。
他觉得自己在情商方面还是一个小学生。到现在也没有学会如何和婆婆沟通相处。
不过,他会认真努力的学习。争取让吴大姨早日接受自己。
其实,我觉得魏珍桃说的这些话倒是没错。
一个高情商的女人,的确在家庭关系中可以掌握主导地位。
并且一个情商高的人,人际关系并不会太差。
可是,我觉得魏珍桃还是忽略了一点。
那一点,就是人性。
有的人,即使你做的再好再到位。你仍旧得不到全世界人的喜欢。
因为在这个世上,就是有的人专门喜欢找别人的麻烦。看着别人越优秀,他便越觉得不顺心。
我觉得吴大姨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我们旁观者阳历。魏珍桃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完美的儿媳妇儿。
高学历,高颜值,高智商。家庭条件也不错,性格也算随和。
大多数的老婆婆,能找到这样一个儿媳妇儿,应该都是会心满意足的。
而吴大姨,之所以会对魏珍桃如此不满意,我觉得,逃不出来两个字,那便是嫉妒。
我想着。倘若吴炯良当初娶的是一个农村女人,学历低一点,工作差一点。
吴大姨大概就会是那种事事张罗,在家里发号施令的超强势婆婆。
其实这样的家庭也算稳定。只不过儿媳妇儿要受一点委屈,平日里做小伏低,奉承吴大姨几句便也好了。
可惜,吴炯良取得偏偏是魏珍桃这种优秀的“白骨精”。
肤白貌美,事业有成。有这样一个有能力的儿媳妇儿。吴大姨自然会心生负担。
平日在家里发表什么言论,说出的话,在魏珍桃面前难免会显得举重若轻。
最最主要的是,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大儿子。完全把那个魏珍桃当成了个宝。
听媳妇的话,两个人恩恩爱爱。
人家说,其实有很多的女性,在上了年纪之后,对自己的儿子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占有欲。ωωω.χΙυΜЬ.Cǒm
这种占有欲在发展的严重一些。就是喜欢和儿媳妇捻酸吃醋。
做母亲的会用尽一切方式。想要像自己的儿媳妇儿展示,自己的儿子更爱自己。更在乎自己,更尊重自己。
只是她们大概没有预想到。就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一定会提前一步离自己的儿子远去。
等自己百年之后,能够和儿子相濡以沫,携手后半生的人,不还是另一个女人吗?
吴大姨,就是一个集强势,嫉妒,即对儿子有着强烈占有欲为一身的母亲。
其实我认识吴大姨很久。以前父亲住院的时候,我经常去她家的烧卖铺里买烧麦。
吴大姨对待顾客很热情。永远都是扯着大本嗓,一副笑嘻嘻的模样。就像是一个相熟很久的老亲戚,让人见了便觉得亲切。
就是这样一个曾经和善,热情的大姨,不知为何。在面对自己儿媳妇儿的时候,就突然间转变了心性,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恶婆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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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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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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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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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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