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别让你们老板娘再把学而给带坏了!”
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回头对我妈说。
“妈,你怎么一边吃粮食一边骂庄稼呀!
你现在还坐着我们老板娘给配的车呢!然后又说人家不正经。
我们老板娘可是个实打实的好姑娘。他的那身穿着打扮,那是人家的穿衣自由好不好?”
母亲撇了撇嘴。
“还穿衣自由?再自由,那也不能把布料都省了。
上面露着肩膀头子,下面儿光着波棱盖。这要是放在我们那个年代,非得给他定个流氓罪。”
我十分不认同母亲的老观念。
可是没有办法。自打母亲第一次见到大波浪,虽然表面上是笑呵呵的。可是打心眼里老板娘就没有给母亲留下好印象。
母亲是那种极其封建保守的传统女人。他一直秉承着男上女下,男主外,女主内,男天女地的老观念。
据说,当年母亲的脾气十分温顺。自从生下了我。一看是个大胖小子。
母亲便突然间趾高气扬下。他自认为给王家生个传宗接代的带把儿孙。
便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尤其的重要。脾气也越来越大。
母亲本来卑躬屈膝的地位。也因为我的降生。而显著增长。最终成了我们家里说一不二的女主人。
母亲这些年,心里仍是十分保守。据说,母亲的姥姥从前是大地主家庭。
也就是我的太姥姥,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千金大小姐。腰间别着盒子炮,枪法极准。
听我的姥姥讲起。
太姥姥以前出门,抬着他的都是八抬大轿。家里当时在东北三省,那可是响当当的富甲一方。
上好的良田就有几千倾,家里供暖的佃户万万千。
据说,当时我们家祖上,有数不清的铺面。
什么丝绸铺,当铺,杂货铺,药房。当时,整个一条最红火,最热闹的闹市一条街。有一半的铺子,都属于我太姥姥家。
那时是民国时期。有钱人家都会养大烟灯。据说平常的富庶人家,家里都会有一杆大烟灯。
那时的人们,哪里晓得大烟的危害?只把他们当成是炫耀攀比的资本。
而我太姥姥家,单单大烟灯就有八杆。几乎每天饭前饭后,一大家子人。都会聚集在一起抽大烟享乐。
那时真是富裕到了极致,简直可以用穷奢极欲用来形容。
一般万事,发展到了极致之后,就会直流而下。
当新政府打响了反动派第一枪后,无数地主被打倒。被盖上反动派的帽子游街示众。
太姥姥一家也不能幸免。一家老小,被人们光着身子从家里赶了出来。
天天挂着大牌子游街示众,听批斗,挨审判。
太姥姥的父母,兄弟。因为受不起那个罪,上吊的上吊,跳河的跳河,还有吞大烟膏子就酒,总之那群自幼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死法各有不同。
只余下我太姥姥一个,当年我太姥姥只有15岁,盘亮条顺。虽然是地主家的余孽,可模样长得实在标志,大抵不过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
那群老百姓大发善心。放了我太姥姥一马,把他胡乱匹配给一个穷的叮当乱响的老光棍儿。
也就是我太老爷!
我太老爷几辈都是穷人!穷的连树根都吃不上。
可是在那个颠覆的年代,谁受穷谁光荣。就这样。我太姥爷因为穷,反而突然光荣了起来。
当时整个镇乡都在宣传。已经46岁还是光棍儿的太姥爷,终于被媒婆踏破了门槛。
可惜,我太姥爷政治觉悟不高。有那么多家庭成分好的大姑娘,他偏偏都瞧不中。
只相中了我太姥姥这个地主崽子,见了一眼。便被我太姥姥勾了魂。
据说想当年,我太姥爷这一决定,也是把他母亲气的直跳脚。
可是我太老爷义正言辞。
“这辈子便没打算能娶媳妇。如今能娶了,我得挑个最俊的!俺就稀罕元君那身段,比舞台上的大花旦还窈窕!”
太姥爷口中的元君,便是我太姥姥的闺名。太姥姥大名叫典元君,在哪个大多数女人都只有姓氏,没有名字的年代。我太姥姥的名字,可是让清末的状元郎给取的,比男人的名字都有气势。
不过,后来建国之后,为了顺应潮流。太姥姥便把自己的名字给改成了典援军。
现在我们家存留的老式良民证上,我太姥姥的名字还是典援军。
太姥姥知书识礼,一辈子生了两儿两女,都让她教育的十分守礼。
我的姥姥也是如此,他长着一双小脚,据说当年为了裹这双小脚可是废足了力气。
我小时候亲眼见过姥姥的小脚,被常常的白色裹脚布缠着。把裹脚布打开,那脚丫子大小还没有我一个手掌大。
除了大脚趾是伸直的,其余几个小脚趾。全部都压在脚底下。
整只脚的形状又长又尖,我倒不觉得像金莲,反而像一个细长的坊线梭子。
我看姥姥脚的时候。他已经是在弥留之际。
倘若姥姥神志清醒,是万万不会让旁人去看他的脚。
据母亲说,姥姥的脚,这辈子只给两个人见过。一个是太姥姥,一个是姥爷。
在那个年代,女人的脚就是身体最隐私的部位。
倘若被旁人随便看见,女人就会被打上不贞洁的名声,事态闹得大一些。女人要上吊以示清白的。
就像无论《水浒传》还是《金瓶梅》,大多一上来就摸女人脚的,不是浪荡公子。就是采花大盗。
西门庆不就是摸了潘金莲的脚背,两个人才勾搭成奸。
在莫言的《红高粱》里,余占鳌也是摸了九儿的绣鞋,两个人才渐生情愫。
反正,我是欣赏不来那种三寸金莲的美感。
据说清朝还有哪位大文人,写了观女人脚十赋。什么观其行,嗅气味,触起态。
这篇文学作品,放到现代。那也是典型的淫词艳曲。
母亲在姥姥的教育下,思想保守也是难免的。
总之,母亲年轻时,就算在盛夏也不会穿半袖。她觉得,女人露着胳膊,实在太不雅观。m.xiumb.com
也是近小二十年,母亲一点一点的放开来。
现在到了夏天,半袖也可以安排上了,衣服里也有了几件鸡心领和大圆领。
不过对于大波浪那种作风,母亲看不顺眼。这简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
我开着车载着母亲回到家。躺在炕上,翻来覆去,想着我在给大波浪打电话时,电话那头,沈学而和马教授刺耳的调笑声。心里就觉得义愤填膺。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
手机终于接到了大波浪给我发来的短信。
“臭弟弟,我到你们家胡同口了。你们家是哪栋大门啊?”
我一见短信,连忙一个翻身下炕穿鞋。
母亲对大波浪本来就有成见。现在天气冷了,大波浪外面穿的也不少。一般都是厚实的大风衣,也有几件獭兔毛领的小棉袄。
只是,倘若这大波浪一把外套脱下来。
我都不知道他是从哪里买到那么多的,暴露的紧身羊毛衫。
尤其是一件纯白色的短款毛衫,露着肚脐眼儿,前面还是银色拉链款式。
只要将衣服拉链拉下,那衣服真是低的吓人!什么都盖不住。
这若是让我母亲看到,估计都能报警,把大波浪当不良分子抓起来。
我连忙跑出房门,还好此时母亲正躺在炕上,幻想着他已经到手的大楼房。
我趁母亲不注意。一溜烟儿跑出了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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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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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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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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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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