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冰香。
原主对她的印象别提多深刻——如果她刚来那一天,奉琛没有来接她,说不定穿过来的胡不归已经跟方冰香在一起了吧。
苏深说,他已经尽力去找了,但是奈何没有一点玉佩的踪迹。不过,他最近得到一个不确切的消息,说是玉佩在这个叫方冰香的人身上,所以他去了距离永华市很远的梅县一趟,又花了几天的时间去搜集了一下她的资料。
人海茫茫里找一块玉佩,难度确实很大。
回复苏深她收到了资料的短信之后,她掀开打印的那一沓资料看了起来。
梅县,一个不大不小的县城,方冰香从小到大在那里生活,早几年父母去世,余下她一个人。前年大学毕业后,她才回到梅县的老家,在那里找到了一份还不错的工作。
这些信息没什么异样,然而翻到最后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时,奉欢的目光不动了。
那是一张偷拍的照片,背景是车流行人,但苏深却将方冰香清清楚楚地照了出来。她正在接电话,闲聊中仰头看着街边的一棵大树。照片整体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惟一吸引住奉欢的是,方冰香的衣领处露出了一块玉质的物体。
露得不多,却很显然是一只鸟的头,仰首望天鸣。
这东西何其眼熟。奉欢眉心一皱,她取出手机,很快在相册里找到之前拍下的一幅水墨画。她将画搁在方冰香脖子边一对照,照片里的玉佩大部分藏在衣领里,看得不是特别清楚,但就衣服下若隐若现的轮廓来看,照片里的鸟形玉佩跟胡不归画的凤凰是一模一样的。
玉佩在方冰香那里。
奉欢突然想起,她之所以觉得这块玉佩眼熟,原来是因为原主曾经在方冰香身上见到过。
就苏深调查到的信息来看,方冰香的爸爸以前是个考古学的教授,后来不知道从哪里买下了这一块玉佩,出于私心和喜爱,就把这块玉佩留了下来,之后玉佩戴在了方冰香的脖子上。
正好苏深还在梅县,奉欢正准备发短信让苏深想办法把那块玉佩买下来,突然的,手机一震,苏深发来了一条信息:
“你找了别人来调查她?”
奉欢稍稍一顿,回了过去:“别人?谁?”
“等等。”
一句等后,苏深再没了消息。
看着没有再回复的手机,奉欢轻啧了一声,深深觉得这个任务太过棘手。
因为去了打印社一趟,以至于回家晚了点儿,不过季晓茹仍然等着她一起回家。奉欢将那一沓资料夹在书页里,笑眯眯地跟她结伴回家。
一路走到奉欢家附近,原本还跟她有说有笑的季晓茹顿时停下了脚步,连带着面上的笑容也僵了下来。顺着季晓茹的视线一看,奉欢没有太意外地见到了马路对面的胡不归。
季晓茹很快跟奉欢道了别,随后牢牢捧着她的书,低头匆匆离开了。
她的表现如此怪异,奉欢想不注意也难。不过见季晓茹已经走远,奉欢便漫不经心地想着明天去学校再问她。
彼时夕阳悬天,夕光泛红,本是一种喧嚣的颜色,街边亦是人流来来往往的热闹,胡不归却静静伫立其中,温雅而平静的眉目有如一幅图画。不管别人如何朝他投去打量的目光,他的姿势神态也丝毫不动。只待他注意到一抹熟悉的身影,眼珠子才微微一动,凝向了奉欢,平静的面容上不觉露出了一抹笑意。
不等奉欢走近,胡不归就已经大步大步地迎向她。他习以为常地伸出手想接过奉欢带回来的书本,但这一次她却若无其事地避开了,只慢悠悠地跨着步子往前走。胡不归敛下墨黑的眼珠子,他收回手,跟上了奉欢的步伐,轻声询问身边的人:“今日怎么迟了些?”
奉欢踩上了上楼的阶梯,漫不经心地解释道:“跟朋友多聊了几句。”
“朋友……是吗?”注意到胡不归的语气有些奇怪,奉欢抬眼看了过去,然而她只见到对方朝她露出的笑容,斯文无害,声音一如既往的轻柔,“晚上想吃些什么?”
这段时间都由胡不归掌厨,不知道他从哪儿学到不少菜式,每天变着花样下厨房,即便是养伤吃不得辛辣,那清淡的菜式也能做出一番可口的味道来。这方面奉欢完全听胡不归的,她道:“你做主就好。”
胡不归点头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不过说起来还有一件事很奇怪。
转过楼梯间的走道时,奉欢透过窗户往楼下看了一眼,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季萧了,虽然背后偷窥的目光从未松懈过。怀里的书本有点儿滑落的迹象,她细心捧了捧。或许是从她身上得不到线索,放弃了吧。
晚饭后,一边盘腿坐沙发上吃苹果,一边看电视的奉欢收到了苏深回复的短信。
“这个人是你找来的?”
奉欢往上一拉手机界面,又是一张照片。
似乎是刚刚拍的,夜色里,朦胧不清的路灯下躲着一个人,那人正偷偷地打量走在前面的方冰香。
这个跟踪的人很眼熟。
咔嚓一口苹果咬的清脆,汁水溅在了手机界面上,奉欢却无暇兼顾,她微微眯起眼,盯着手机里的照片,嘴里嚼一下没一下的。
这不是之前张秋秋叫来揍她的两个混混里的其中一个吗?怪不得他们失踪了,原来是去梅县……跟踪方冰香了。
可无端端的,怎么这么恰巧的,就去跟踪身有玉佩的方冰香?
奉欢抬头看了一眼厨房里胡不归的背影,眼里积蓄了一些怀疑。
乱猜也没有。不过看情况她得马上去梅县一趟。
奉欢很快上网查询了起来,永华市去梅县的交通工具只有汽车,而最近的时间却是在一个小时后。奉欢很快定下两张车票,复又看了墙上的钟一眼,才对在厨房的胡不归道:“别洗碗了,你收拾一下,我们要出一趟远门。”
胡不归闻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偏过头,看向客厅的奉欢:“去哪里?”
“一个很远的地方。”奉欢没有告诉他具体的原因。
胡不归一瞬沉默下来,他维持偏头盯着她看的姿势许久,久到手上的洗洁剂泡沫一点点变得稀少,低柔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为何这般突然?”
“刚得了玉佩的消息。”
“那——”胡不归刚想说什么,又很快将声音堵在了喉咙里。
迫不及待地想把他送走了啊……不过,也好,他也不想再呆在她哥哥的身体里了。
他抿住要弯起来的嘴角,垂下眼转回头,继续洗着洗碗槽里的碗筷,“待我洗完这些。用不了多长时间。”
奉欢应过一声,三两口吃完苹果便回卧室收拾东西。
在梅县呆不了几天,衣服也不用收拾几件。等胡不归准备好的时间里,她又跟苏深聊了几句。
苏深这会儿在跟踪那个小混混,
不过他还透露了一个消息,他虽然没有查到玉佩的来历,但是他找到了一点儿那块玉佩图样的资料。那如同在浴火的凤凰,最早是一个少数民族的图腾。
有关这个民族的记载只有寥寥几句,说是出自传说里一个会长生不死秘术的种族。
苏深原想就这个民族往下查,却什么东西都查不到了。但方冰香的父亲是考古学家,又是他想方设法买来的玉佩,说不定他会对玉佩有所研究。
奉欢捏着下巴想了想,发短信让苏深再仔细查查。
“你在看什么?”耳畔撩来一阵痒意。奉欢心一紧,随后很快放松下来。她若无其事地退出对话界面,对他笑道:“跟朋友聊几句而已。你收拾好了?”
胡不归不觉两人的距离过近,他微微一笑,笑声在她的耳朵里化成一卷柔风:“收拾好了。”
奉欢像是什么也没有发觉,她低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笑道:“我们现在出发。”
坐上前往梅县的大巴车时,已是半夜。
乘车一段时间后,原本还在低声谈论的人们差不多都熟睡了,车厢里再也听不到一丝声响。
窗外边除了呼啸飞离的冷风,就只剩下浓稠如墨的夜色,没有什么好看的景色。胡不归清楚地听见身边人轻微的呼吸声,离得他这般近,他不由得悄悄屏住了呼吸,不动声色地偏过头看向睡着了的奉欢。
夜色笼罩着她的面容,留下一片模糊的阴影,褪去白天的嘻笑,此时看上去别样宁静。
还是第一次这么近……
胡不归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后抽回视线,阖眼休息。
四周寂静,每当车子咕噜噜碾过一块石头,身下座椅就会传来一阵细微的颤动……仿佛什么都感觉不到,又好像什么东西都能感觉得到。
平静。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少有的平静,少到弥足珍贵。
一次次睁眼皆是乱世,他不得已只能辗转流浪,也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兵荒马乱。拔刀见血,横尸遍野,一声声惨叫与哀嚎在他的脑海里从未停止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平静的世界,平静得令他嫉妒。
他奢望了这么久的安宁,终于在这个时代得到。
感觉到身边人真正熟睡过去,胡不归缓缓睁开眼,偏头看向了身边的人。就算在睡梦中,她的睡姿也充满戒备,只要他轻轻一碰,就能立即从梦中醒来。所以他只能看着她,仔仔细细地看过那一根根柔顺的长发,肌肤蒙上一层阴影,只要伸手一触便可知其柔软与细腻。惟不过额上那一道伤疤碍了眼。胡不归的眸色微微转深,染上了一种偏执的暗色。
一朵生长在安宁年代里的花是多么的娇贵,怎么能不得到最好的爱护?
他深深地凝视了奉欢许久,随后伸手摸向口袋里的一样东西。
说起来,能让原主轻而易举中毒的,怕是身边最亲近的人吧?邱欢想起那一直围在原主身边打转儿的猫儿,要是中毒了,原主不可能没有察觉,若不是毒性一开始的作用不明显,便是……原主心甘情愿地服下了毒药。
不过一切也只是邱欢的猜测罢了。
邱欢不再做多想,现在系统的任务已经发布,不管猫儿有没有做过这件事都不再重要。
说起猫儿,原主前几天顶替白贺上位,已将宫里大部分与白贺有关的人换了个干净,那些下人也遣散大半,随后又让自己人从外另外挑选一批人进来,是个练武苗子的便去习武,做事机灵的留下来供个使唤。至于那猫儿,就是这一批进来的其中一人,只不过找人的还在外边,估计还得花上好些时间,邱欢得多等一段日子才能见到猫儿了。m.xiumb.com
很快过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快活宫上下的事务原主早已经安排妥当,新选出来的两个长老各司其职,每天的琐事忙得他们脚不沾地,除了重要的事偶尔找邱欢做决定以外,平日里几乎见不到人。他们忙碌,邱欢这个新上任的宫主倒清闲了许多,没有什么事要做,邱欢便每日花大把的时间来熟悉原主的武功,倒也不亦乐乎。
直到有一日,邱欢察觉到快活宫后院里多了几个伺候的下人,才意识到猫儿快出现了。
想到原主与任务对象的初次见面,邱欢独自一人慢悠悠地来到了宫里的一处地。
正值初夏,外边的太阳带了些灼人的热度。亭台水榭,桌上的一鼎小香炉悠悠逸出丝丝缕缕的青烟,围着大红廊柱萦绕不断,随后飘出亭外,融于无形之中。邱欢来到栏杆边,漫不经心地看着池中的鱼儿摆尾游荡,水面上漾开一圈圈涟漪。
池边傍着许多桃树,葱葱郁郁的,相当茂盛,春去夏来,现下已然结满了桃子。那是许久之前白贺让人种下的,原是贪图桃花的艳色,春日里有个好风光,不想后来夏日结出的累累果实全便宜了原主。
邱欢不觉出神,可突然的,远处传来了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她的目光不由得望了过去,因着习武的缘故,她轻而易举地看清了几十米开外景象,一堵围护桃树的高墙上颤巍巍地冒出了一个人的脑袋。
邱欢眯了眯眼,那人谨慎地探出半截脸,睁圆了一双猫儿眼四下看了看,眼珠子乌溜溜的,显得稚气又机灵。待到他觉得安全了,才一点点地抓住墙头,从外边攀了上来,露出一张灰扑扑的小脸。
他好不轻易坐在墙头上稳住身体,那一双猫儿眼直溜溜地望向了挨墙长的一棵桃子树。
正值夏季,桃子的确都熟了。
邱欢依着廊柱,慢悠悠地看着那一名少年的一举一动。墙头上长了些青苔,他细心地用手将那些青苔一点点抠掉,待到留出一片站得住脚的地方,才开始小心翼翼地从那上边站了起来,不过他也因此没了可以撑稳身体的地方,腰背站直的时候还有些小小的颤抖。但一见到头顶上的东西,他什么都顾不上了,伸长了手就摸向长在他头顶的一颗大桃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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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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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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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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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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