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第二八七章 体验(5200\10000)
  “徐玉,你来看看这些头绳,多好看,还不贵。”

  白燕在认真挑选着地摊上贩卖的头绳,徐玉却被旁边书摊上的一本书吸引了。

  这本书是《生化危机》,徐玉之前看过一点这书,因为有段时间这书卖得挺好的。只不过当时她翻看了几页,觉得风格有些黑暗,不太适合她就放下了。

  之前她觉得于东的名字耳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这会儿看到《生化危机》,徐玉一下子想起来了,这个《生化危机》的作者好像也叫于东,当时就听好多人念叨过这个名字。

  徐玉俯身拿起《生化危机》,这书纸质粗糙,印刷模糊,一看就是盗版。不过内容倒是没错,跟原版一样,书名下面写着作者的名字:于东。

  再翻到里面,有作者的简介。

  “于东:银河奖、庄重文文学奖获得者,著有《生化危机》《第二世界》《闭环》《一天》等作品,其中《一天》由好莱坞著名电影改编……”

  简介里透露的信息并不算多,都是关于作品的。

  不过徐玉还是在最后看到了熟悉的信息。

  “小说《寡妇之死》由张一谋改编成电影《软刀》。”

  《软刀》这部电影,徐玉是看过的,当时这部电影看的人还挺多的,她周边的女同事都看过,反响非常好。

  而且……徐玉看了看正在挑头绳的白燕,白燕当时也看过电影,还看哭了。

  只不过当时她们都盯着导演和演员看了,没人注意原著作者是谁。

  这个于东,跟程砚秋她未婚夫是一个人么?

  于东这个名字说起来也挺普通,有重名并不奇怪。作者简介上也没说于东的个人信息,甚至连是男是女,年纪多大都没写出来。

  乍一看,不会有人觉得这会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再说,程砚秋那未婚夫长得也不像作家。

  虽说徐玉不知道作家该长什么样,但是潜意识里就认为作家不该长成程砚秋未婚夫那个样。

  见徐玉好半天不作声,白燕抬头看她,“想什么呢?看书啊?”

  “你还记得今天我说砚秋她未婚夫的名字听起来很耳熟么?”

  “嗯,怎么了?”

  徐玉将手里的书递给白燕,指着上面的作者介绍,“你看看。”

  白燕带着疑惑的表情迅速看了一遍,随后将书塞给徐玉,“不可能,这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再说了,如果真是个大作家,砚秋早就跟我们炫耀了啊。”

  “如果是你肯定会炫耀,但是砚秋的性格你不是不知道,她不会炫耀这事的。”

  “那也不至于瞒着啊。”

  白燕嘟囔了一句,虽然她嘴上说不信,但是心里还是犯嘀咕。

  假如是真的呢?

  一旦起了这个念头,就很难消下去了。

  白燕拿着书问书摊老板,“老板,这个作者于东,你了解么?”

  老板正在抽烟,瞥了一眼她手里的书,爱搭不理地说道,“于东嘛,谁不知道,大作家。”

  “这……就完了?”

  老板吸了吸鼻子,“这书五块钱一本。”

  徐玉心领神会,掏出五块给老板,“我们买了。”

  接过钱,老板换了副笑模样,“于东啊,这几年很出名。听说是个大学老师,年纪不大。”

  “男的女的?”

  “废话,女的能叫于东么?”

  “还有呢?”

  “还有什么?”

  “于东长什么样,在哪儿教书?”

  老板嘬了口烟,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徐玉跟白燕,“我又没见过他,能知道他长什么样?”

  “你这人——”

  白燕受不了这气,要上去跟老板理论,却被徐玉一把拉住,“那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在哪儿教书你总知道了吧?”

  老板笑呵呵地,拿手往报刊架子上一指,“看到那本今年第三期的《钟山》了么?五块钱。”

  白燕这下真地忍不住了,“老板,你别以为我不懂,《钟山》定价才四块。”

  “那就四块。”老板倒也好说话。

  “我们走,我就不信别的地方没人知道。”白燕拉着徐玉要走。

  徐玉却摆摆手,算了算,“老板,给你。”

  老板笑呵呵地接过五块钱,然后又倒找了一块钱,“来,找你一块钱,还有这杂志,是你的了。”

  接过杂志,徐玉问:“老板,这下可以说了吧?”

  老板哈哈一笑,“答案不就在你手里吗?”

  徐玉一愣,连忙翻开杂志,在目录里面找了起来,很快就找到了于东的名字。

  是一篇《黄瓜园随笔》。

  黄瓜园?好像就是砚秋所在的金陵艺术学院,之前听砚秋提到过。

  徐玉看着“黄瓜园”几个字发呆,白燕从她手中抢过杂志:“怎么了?”

  ……

  于东找的专门人士是不错,不过他们最终还是没有去他说的那些家店,而是在兰大周围逛了起来。

  大家都说学生的生意好做,因为人流量大,东西卖得快,很多学生又不挑剔。

  但是大家都知道好做的生意,日子久了,也会慢慢变得不好做。

  在学校旁边做餐饮,价格不可以贵,而且味道要过得去。说学生不挑剔,是因为很多时候学生没得挑,一旦有得挑,没有人会不挑剔。

  去兰大周围逛逛,是程砚秋提议的。

  他们三点多钟到的兰大,这会儿也不是吃饭的点,两人就拉着手在校园里面逛了起来。

  在金艺轧马路跟在兰大轧马路感觉有些不同,在这里,没人认识他们,过往的人偶尔看过来一眼,大概也只会以为他们是本校学生。

  兰大这些年发展不错,由内而外的不错,不管是硬件设施上,还是学术水平上都能列全国前茅。

  学术水平一时半会是感受不到的,置身在其中,最能感受到的是学校很大,大到两人拉着手走着走着就不知道走到哪儿了。主要是两人在金艺轧马路轧习惯了,忽然来到兰大轧马路还真有些不习惯。

  这会儿虽然是暑假,不过兰大里面还是有不少学生。甚至两人刚才从一座教学楼经过时,还能听到里面传来上课的声音。

  “你不觉得在这里散步很有意思么?”

  程砚秋走到于东面前,背着手,跟于东面对面,退着往后走。

  还没等于东回话,她又继续说:“在金艺的时候,大家都认识我们,不时地有学生过来打招呼。但是这里不同,没人认识我们,让我感觉咱们就像是这学校的学生。咱们不是老师,你也不是知名作家,我俩就是两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整日想着学习和恋爱。”

  “每天晚上闭眼睡觉前,脑海中最后想的是你,早上睁眼后,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你。”

  于东笑了笑,过去捉住程砚秋的手,“走!”

  “走去干嘛?”

  “去当学生啊?”

  于东这样拉着程砚秋,正好前面走来一个中年男人,戴着厚厚的眼镜,身材敦实,大概四十来岁,看起来应该是个老师。

  “老师好。”于东弯腰喊了一声,然后又拉了拉程砚秋。

  程砚秋不自主地也跟着弯了弯腰,喊道:“老师好。”

  男老师看了两人一眼,没认出来是谁,却还是笑眯眯地回应,“你们好。”

  “老是辛苦了。”于东又喊了一声。

  程砚秋像是复读机一样,也喊:“老师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

  等到于东跟程砚秋走了之后,男老师摸了摸脑袋有些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这俩学生自己教过么?

  接下去的一路,于东跟程砚秋见到看着像老师的人就弯腰喊:“老师好。”

  喊了大概十几个人,两个人手拉着手,憋着笑跑到了路旁找了个地方坐下。

  程砚秋拍着胸口,脸色发红,“好紧张。”

  于东笑道,“这有什么紧张的?喊一声老师好,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反正就是好紧张,好怕露馅了。”

  过了一会儿,等到程砚秋平静得差不多的时候,于东又拉着程砚秋往回走。

  “这次又干嘛?”

  “还是当学生啊。”

  两人走到刚才路过的那个教学楼,于东站在楼下听了一会儿,确定了方向,然后拉着程砚秋上了二楼,从后门走进一个正在上课的教室。

  “去年理科最后一道论述题是什么你们都还记得吧?是什么……不记得了?刚出来的真题,你们都不看,还是看了都忘了?49年7月,美国国务卿艾奇逊……”www.xiumb.com

  上课的是个中年女老师,听她说的内容应该是考研政治课。看到于东跟程砚秋矮身走进来,女老师剜了他们一眼。

  “所以说,你们有些人考不上那都是应该的,上课只上一半,连书都还没带。我是不管你们,考得好考得坏都是你们自己担着,反正你们本科毕业也包分配。考不上,单位不顺心,没事,反正不还有可贵的、值得回忆的青春吗?”

  女老师损了几句,又开始说回课程内容。

  于东拉着程砚秋找个位子坐好,他能感觉到,程砚秋手都在发抖。

  坐在于东旁边的是个男同学,他朝于东竖了竖大拇指:“兄弟,牛哇。”

  于东笑眯眯地说道:“一般,一般。”

  其实他也有些不好意思,本来是要带程砚秋来体验学生生活,已经尽量做得小心,但还是影响到了别人上课。

  所以男生继续找他说话,他只是摆了摆手,示意现在是在上课,不方便说话。

  男生看到他这手势,暗自腹诽,你这家伙装什么蒜,连书都没带,你听个鬼的课!

  不过第一堂课很快结束,休息的时候,男生戳了戳于东胳膊,“兄弟,要不要我把书借给你们用?”

  于东笑着婉拒,“谢谢,不用,我们就是来感受一下气氛的。”

  男生明显愣了一下,至少有两秒钟,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这哥们什么鬼?来感受气氛?

  “兄弟哪个专业的?”

  “我是中文系的。”

  “中文系,中文系好啊……咦,不对啊,咱们这是理科政治考研课,你一个文科生怎么跑过来了?”

  “所以说是来感受气氛嘛。”

  男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把头转了回去。

  于东跟程砚秋商量着要走的时候,男生又转过来,问:“我认识你们中文系的李秋浩,你知道他么?他也是三年级的。”

  “李秋浩我不认识。”于东站起来,拍了拍男生的肩膀,“要不你回头问问他认不认识我,我叫于东。”

  “于东。”男生小声念了一遍,随后看着起身离开的于东他们,“唉,你们这就走啦,下面的课不听啦?”

  于东挥了挥手,“有缘再见。”

  出了教室,程砚秋掐了把于东胳膊,“你也太坏了,把那位同学骗得好可怜。”

  “我可没一句都没骗他。”

  程砚秋想了想,还真是,于东一句假话都没说,他说自己是中文系的,也没说是兰大中文系的。

  “咱们现在去哪儿?”

  “不早了,去觅食吧。”

  ……

  马凯一下了课就跑去了图书馆,他猜李秋浩一准在这边。

  找了两层楼,终于在三楼东边找到了李秋浩。

  他走到李秋浩跟前,小声说道:“李秋浩,问你个事情。”

  “什么事情?”李秋浩头都没抬。

  “你们中文系有没有一个叫于东的?”

  “于东?”李秋浩噗嗤一笑,抬头看向马凯,“你小子,故意来逗我玩?”

  “什么意思?”李秋浩的反应让马凯摸不着头脑,有就有,没有就没有嘛,什么叫自己逗他玩?

  下午最后一节课,马凯都心不在焉,主要那哥们也太吊诡了,来得诡异,走得也诡异,临走还放出一句“狠话”。

  “咱们中文系没有于东这个人,但是我知道有个中文系有。”

  “啥?”

  李秋浩越说,马凯就越糊涂了。这什么跟什么?难道是昨晚睡得太少,今天脑袋糊涂了?怎么他们今天说的话,在脑海中组织不出来任何逻辑呢?

  “于东,北师大,中文系,知名校友,著名作家。著有《向西》《补天》《寡妇之死》等知名小说,曾获得1992年度庄重文文学奖。同时他也是一位通俗小说作家,多部作品被改编成电影,在中美两国图书界和影视界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据不知名人士统计,于东是国内九十年代以来赚钱最多的作家,身家上千万,还要我往下说么?”

  听完李秋浩的话,马凯猛地拍了拍腿,“我被那小子骗了!”

  李秋浩看马凯这激动样,好奇道:“那小子是谁,怎么骗你了?”

  “是这样……”

  马凯一五一十的将课堂上发生的事情跟李秋浩说了,李秋浩听完憋着笑:“你还是读书少了啊,要是我,当场就给他揭穿了。”

  “你这话不是放屁么?我要是中文系的,我也给他揭穿了。下次让我见到他,没他好果子吃。”

  ……

  “阿嚏!”

  吃完饭,两人在散步消食的时候,于东忽然打了个喷嚏。

  程砚秋调侃道:“看吧,今天做了坏事,遭报应了。”

  “嗯,看来以后不能再干这事了。”于东点点头。

  其实于东感觉是因为这边空气的问题,干燥就不说了,还灰蒙蒙的。

  这边是工业重地,牺牲环境也是无奈之举,特别是这几年,不仅仅是这边,国内很多地方环境治理都不太行。但是也没办法,有些路该走还是要走,要是不走,就没路走了。

  被人骂,总比吃不饱饭要好。

  青山绿水谁不想要,但是青山绿水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

  到了酒店,在房间坐了一会儿,程砚秋要走,于东说还早,等一会儿再走,马上要播正大综艺了,看完再走。

  等到正大综艺播完,于东又说,“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危险。要是我先送你回去,一会儿还得再回来,不如你在这住一晚。你睡床,我睡沙发就行。”

  “我衣服都没……”程砚秋说到一半,又想到了什么,白了于东一眼,“怪不得下午非要带我去买衣服。”

  于东正色道:“你就瞎想,我这不是听你说衣服带的不多嘛,才带你去买的。”

  “行吧,我去洗澡了。”程砚秋拿着衣服进了卫生间。

  于东在外面听着里面哗啦啦的水声,心猿意马,一会儿摆摆枕头,一会儿压压被子,又把房间的灯光调成了暗黄色。

  不得不说,大酒店就是大酒店,这灯光做的就是比小旅馆要好。

  但是程砚秋洗澡之慢,超乎了于东的想象,加上吹头发,整整二十七分钟于东才听到卫生间门打开的声音。

  接下来的画面,让于东差点喷鼻血。

  程砚秋没有穿衣服……不对,不是什么都没穿,她没有穿今天买的衣服,而是用浴巾裹住了身子。

  “应该买条睡衣的,穿这衣服睡一晚上,第二天就不能看了。”程砚秋一边说着,一边将新衣服叠好。

  酒店的浴巾就那么点长,正好遮到上胸的位置,下面一双长腿就露了出来。

  于东揉了揉鼻子,感觉里面进了什么东西,有些痒。

  他压了压身体里面的火,别扭地站了起来,侧着身子往卫生间走,“我也去洗澡。”

  程砚秋点点头,“嗯,快点洗,洗完睡觉。”

  “好!”

  于东洗澡很快,前后也就十分钟时间,要不是吹头发,他五分钟就能解决。

  “落落,我来——”

  于东走出卫生间,准备迎接春天的时候,却遇到了寒冬。

  程砚秋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装睡?”

  于东慢慢走过去,试探了几下,发现她确实睡着了。

  大概是累了吧,白天就感觉她很疲惫,下午又逛了这么长时间,这会儿估计扛不住了。而且这家酒店的床,确实很舒服。

  于东在程砚秋额头上轻轻一吻,摇了摇头,喃喃道,“我再去洗个澡。”

  这次,洗的是凉水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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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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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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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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