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之前因为上半部《向西》,不少人已经跟这本书结下了梁子。
何启智一直觉得国内的评论界有些问题,问题在于大家总是喜欢提出问题。提出问题本身是好的,但是大多数的问题都提得太过随意。
评论家们,在评论一部作品之前,应该先做一番认真的研究,然后才能提出针对性的问题。但事实上,现在国内的评论家们,一旦市场上出现一本比较引起关注的作品,他们都能跳出来评上几句。
这样是极其不专业的,如果评论家随随便便地看过一本书后立即就能发表评论,那跟普通的读者又有什么区别呢?充其量也就是个会说些专业名气的读者而已。
何启智认为,评论家应该多花些时间研究某一个作家,或者某一类作家,这样才能作出有建设性的批评文章,而不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发表评论。
不过对于之前的那次以及即将开始的这次骂战,何启智完全是一个旁观者,他倒希望他们多吵吵。
他们吵得越多,对《当代》就越好。
……
于东被余桦拉着去《钟山》杂志社。
上次吃饭的时候,苏桐就邀请余桦没事过去坐坐,不过来了这么久了,他还一次没去过。
于东正在写《致命身份》,实在不想耽误时间,“杂志社离学校又不远,你自己过去就是了,这么大人不认路么?”
“我路痴。”余桦笑道:“正好去买本《当代》,《向西》下半部不是出来了么?”
“门口不远处就是报刊亭,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了,读诗会那里肯定订了,你过去看就是,花这钱。”
于东嘟嘟囔囔的,却还是起身跟余桦一起出去了。
人在屋里,还没感觉,忽然一出门,扑面就吹来一股飒飒的冷风,使得于东缩了缩脖子。
一转眼,已经到1994年了,也是于东回到黄瓜园的第四个年头,两年半的时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很多变化也在悄然发生,只是这一年一年的冬天却都是一样,寒风吹冷了一条胳膊,一条腿,紧接着入侵整个身体,让人很难关注到除了寒冷之外的其他东西。
余桦也缩着脖子。
他尝试着将脖子伸直,去感受寒风。
“感受寒冷,是一种能力。”
这话说了不到五秒钟,余桦的脖子又重新缩了回去,显然,他缺乏这种能力。
两人蜷着胳膊,缩着头朝着外面走去。
余桦提议让于东骑车载他。
于东乜了余桦一眼,“要不你骑车带我?”
“还是算了,又不远,冬天应该多走走路,有助于血液循环。你可不要忘了,我大小算是个医生……”
“牙医。”
余桦翻了个白眼,“虽然我是个牙医……”
“曾经是。”
余桦又翻了个白眼,“虽然我曾经是个牙医,但是基本的医学知识我都是要学的。再说我是医学世家,睡停尸房的时间比你住金艺宿舍的时间还长。所以在身体调理这一块,在你面前,我有着绝对的发言权。其实人啊,冬天多冻一冻是有利于身体的……”
他正说着,远远地就见到毕飞雨骑着个自行车从学校大门口朝这边来。
毕飞雨穿着一件冲锋衣样式的黑色外套,拉链拉到一半,就那样半敞着,任由寒风呼呼地灌进去。而毕飞雨却像是根本就感觉不到寒冷一样,车脚踏上的双脚蹬得那叫一个卖力。
也就两句话的功夫,毕飞雨就到了两人跟前。
“你二位这是要去哪儿?”
他说话的时候,不仅嘴里冒着浓浓的白气,头上也冒着白气,就像是空山新雨后起的袅袅雾气,还有头上的汗珠,正一颗一颗地往下滴。
“你这是去哪了?”
“没事情干,骑车出去逛逛,锻炼身体,这冬天嘛,人要是不动,越缩越厉害。”
于东跟余桦两人看了看彼此缩着的膀子,随后又一起看向毕飞雨,这小子这么说是故意的吧?
余桦眼珠子一转,笑着对毕飞雨说:“我们要去《钟山》看看,你去不去?”
“我就不去了吧,出了一身汗,回去擦擦,不然一会儿感冒了。之前于东不就是,淋了雨回去不好好处理,得了个大病。”
于东撇嘴道:“我就不爱听你说话。”
“走吧,晚上我们找个地方吃涮羊肉。我知道有家店,羊肉地道,都是现宰的。”余桦继续撺掇道。
毕飞雨有些意动,不过随后还是摇了摇头,“算了,还是不去了,身体要紧……要不你跟我说那家店在哪儿,我洗过之后再过去?”
余桦看劝不动他,也不说话了,一屁股坐在自行车后座上。
见他一副无赖样子,于东笑道:“去吧,师哥那里有毛巾有水,你擦擦就行。晚上我做东吧,咱们一起吃个饭。”
毕飞雨无奈,只能骑上车,随后他看向于东:“那你怎么办?”
余桦摆摆手,“走吧,走吧,这小子年轻,让他走走路也好。”
“要不你坐前面。”毕飞雨拍了拍前面的横梁。
“算了,不安全。”于东摇了摇头,其实安全还是其次,主要他一个大男人坐前面,那画面实在不太美观。
“那行,我们先走了。”毕飞雨蹬着脚,车子晃晃悠悠动了起来,他忍不住骂了一句,“你比于东矮这么些,怎么比他还重。”
“飞雨同志,你可不要惹我,小心我跟你同归于尽……”
两人的吵闹声渐渐远去,于东也加快了前进的脚步,毕飞雨说得对,这人一旦动起来了,也就不冷了。
……
于东到杂志社的时候,余桦跟毕飞雨已经到了好一会儿了。xǐυmь.℃òm
“你们说的这个事情……”
苏桐正说着话,看到于东进来笑呵呵地指着桌子,“脚程还挺快,你的茶已经倒好了。余桦跟飞雨你们两个也真是,你们毕竟大些,怎么好扔他一个人在后面走。”
余桦笑道:“正因为年纪大些,所以体力上比不了他,只能委屈他了。要是我在后面走,说不定现在还没走到一半。”
苏桐办公室里有个电暖器,天冷的时候专门放脚下的,此时三人正围着小小的电暖炉取暖。
于东也加入了进去,他端起茶杯啜了一口,笑道:“主要余桦说他是路痴,不认识路。”
苏桐笑了笑,说:“你来之前,他们两个正说到你们要写随笔的事情,我觉得这是好事。我在金艺比你们待的时间长,回头我也来写几篇,你们写现在,我写过去,正好相互印证。余桦不是已经写了一篇了么,回头就拿过来,我在《钟山》上给你们弄个专栏,专发《黄瓜园》,怎么样?”
“你这一点都不避嫌啊。”毕飞雨笑道。
“避嫌干嘛?”苏桐说。
于东倒是没想到余桦他们两个嘴这么快,已经把事情跟苏桐说了。这下事情又起了变化,原本他们打算各自写了各自投稿,现在《钟山》要弄个专栏,从一开始他们几个就绑在了一起,而且还多了个苏桐。
“当然,文章我要看看,要是不行,我还是不会发的。”苏桐又说。
余桦拍着胸脯,“那肯定行。”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苏桐感慨道,“几年前,谁要跟我说金艺会在文学圈挣名声,我是打死不信的。没想到也就几年的光景,至少在金陵的文学圈,金艺已经成了一个逃不开的话题。现在在金陵,人们聊起小说,一说起几个知名的小说家,数着数着就要数到金艺去,倒是把我这个已经出来几年的也扯了进去。前些日子,我听到一个说法,叫金艺帮,虽然这说法我不太喜欢,但也侧面说明了问题。”
“跟咱们俩关系不大,主要是因为于东。”余桦笑道。
苏桐摇头,“没你们,他一个人也能叫金艺帮?出了他一个,人家会说是偶然,一下子出了几个,就没人会说是偶然了。”
“什么帮不帮的,搞得像是什么社会团体。”毕飞雨显然对金艺帮这个说法也不太喜欢。
苏桐笑道:“人们喜欢用这个说法,这个派那个派的,远的不说,就说今年的陕军,不也是这样叫起来的,还有什么陕军五虎将。”
“说起陕军,这段时间关于陕军的新闻你们有关注么?”
三人都是摇摇头,他们自己的事情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去关心这些事情。特别是毕飞雨,前段时间一直闭关写作,这段时间又一直惦记着自己的小说集。
苏桐却不同,他现在不仅仅是个作家,也是《钟山》编辑部的掌舵人。现在文学圈出了陕军东征这样——算得上是个文学现象,他肯定要关注关注,说不定会影响他们杂志未来的走向。
他自己倒是没花太多时间,而是让柳学民收集了一些资料。
在柳学民收集的资料中,除了一些文学类的评述之外,还有些是花边新闻。
苏桐跟他们三个说起了这些花边新闻:“其实叫陕军不太合适,他们也未必能够像是军队一样团结。之前高健群跳出来说‘陕军东征’这个概念由他而起,后面韩晓蕙出来辟谣说不是。程海还打电话给韩晓蕙,问是不是有人要陷害他,以至于他的名字没有在报道中出现。稀里糊涂,一地鸡毛。”
“其实也能想到,大家都想着出名,这种事情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这些花边,几人都是以看笑话的心态看待的。
毕竟现在是陕军东征,而不是陕军南下。
要是现在《光明日报》再出一个什么“金艺帮北上”,或许他们还会多关注几眼。
聊了一会儿陕军的事情,苏桐又说起了《向西》,“早上看了一点你的《向西》下半部,好像改动比上部还多一些,是何启智他们提议改动了么?”
苏桐之前看过《向西》的原稿,所以知道里面的改动。
于东点点头:“嗯,当时过去送稿子的时候,两个主编给了一些建议,不过我没有全部采纳,只做了部分改动。”
“多听取一些意见也是好的。”
苏桐只说了这么一句,没有再发表其他意见,毕飞雨接着说道:“《向西》应该是要出单行本了吧,之前听吉米说过。”
“嗯,应该快了,具体已经谈好了。昨天何启智打电话给我,问我五月份有没时间去燕京签售。”
“你答应了么?”苏桐问。
“也没算答应吧,我说具体要看时间。他们看到之前我在蓉城签售的效果还不错,所以一心想着《向西》单行本出来的时候给我弄一场签售会。”
余桦托着下巴说道,“如果你要决定过去,就同时要做好心理准备,签售会一办,肯定会闹出一些事情来。今年陈中实的签售会刚办,不少媒体都报道了当时的火热场面。今年你的签售会,要是成绩太差……应该不会差,反正不管怎么样媒体大概都会拿两场签售会做比较。”
“没错,本来因为《向西》,你就已经跟他们扯上了联系,媒体肯定不会放过大炒的机会。”毕飞雨说道。
于东笑道:“我倒是没考虑这些,反正要发生都躲不过,躲也没用。”
“没叫你躲。”余桦也笑了起来,“我反而希望你去,文学圈多出来一条路也是好事情。今年跟去年不一样,去年文学圈还一潭死水,今年忽然就多了不少事情。陕军先不说,王硕这几年势头很猛,王蒙也因为他提出了‘躲避崇高’的说法。”
对于余桦的话,苏桐颇有感触,“改开以来,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快,特别是去年,邓总南巡讲话,可以说是改开的拐点。几乎每天都能听到经济大新闻,在这样新旧思考激烈对抗的时候,文学界是必然会受到冲击的。虽然慢了一拍子,但是现在也可以见到些端倪。”
毕飞雨和余桦同时看向于东,这个话题他们已经聊过很多次,但是从来没有聊透彻过。
不过大方向已经聊出来了,他们一致认为,于东的在科幻小说那一块的发展,很可能就是日后文学界走势的一个缩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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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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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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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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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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