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先去吧,我一会儿出去。”
《收获》编辑部,王瑜把头埋在工位上,正从一堆信件中筛选稿件。
王瑜到杂志社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来的工作跟他没来之前所想完全不同。没到杂志社的时候,他心里想的都是编辑和作家之间的种种佳话,幻想着自己也能像那些知名编辑一样,跟作家们互相成就。
但是来了之后才发现,他每天的工作除了审那些乱七八糟的稿子之外,就是帮别人做文稿校验。
知名作家们都有其他编辑联系,组稿跟他没关系,约稿他也约不到好作家,一来二去,别人也就理所当然地让他做些杂活。
后来他不死心,就翻了杂志社过往的资料,筛选了一些有潜力的作家然后放下脸面写信去约稿。
大部分去信都石沉大海,另外的要么是来信回绝,要么投来的稿子也不尽人意。
但是他却一直不死心,一封不回,他就写两封,两封不回,他就写三封,他相信自己的这些努力早晚会有回报。
事实上,也算有点回报。
杂志的下一期里面就有他自己独立约的稿子,质量尚可,主编采用了。
这也算是给了王瑜一点信心,让他相信自己走的路是对的。
翻了一会儿,他摸到一封比较厚的信,信封上面写着寄件人是于东。
于东……王瑜有些印象,好像自己还写了两封约稿信给他,上一封应该是一个多礼拜前。m.χIùmЬ.CǒM
想到这里,王瑜对这封信的兴趣下降了一些。
想想看,一个多礼拜前自己才把信寄过去,现在回信就来了,中间这时间恐怕也就只够信件来回的了,对方哪有时间写稿?
这样看来,要么是存稿,要么是敷衍之作。
后者自不用说,肯定不能抱有希望。前者呢,恐怕希望也不大,因为一般像这类非知名作家的存稿都经其他杂志社筛选过。
当然也有可能是对方刚写完一篇,正好赶上自己去信,但是这种可能性实在微乎其微。
抱着随便看看的心态,王瑜打开了信封。
看到作品名《寡妇之死》后,王瑜的期望值又降低了一些。这几年,国内的报纸文刊每每会出现这样某某之死的文章,好像带上一个“之死”就能引发读者效应,卖得不错。
如果是一些新闻编辑,看到这样的作品名,可能还会感兴趣,但是对《收获》来说,这名字多少有些逐流。
但当他一口气看完小说之后,才发觉对作品名的看低,完全是他的偏见。
这部《寡妇之死》绝对是一篇佳作,先不说它套中套的结构设定,单说里面嵌的那篇小说所用的完全顺叙手法以及大量重复叙述,就让人眼前一亮。
其次就是套与套之间,现实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的碰撞,同样令人大呼过瘾。
这并非一篇完全的创新之作,更谈不上多强的实验性,却依旧另辟蹊径,把叙事手段玩到了极致。
再抛开叙事手段,这篇小说在有限的篇幅中用独特的视角展现了当地农村的文化乃至当时整个华夏社会的风貌,刻画出特殊时期下小人物的悲惨命运。
当然,李雪莲的悲惨命运也不能完全归咎于社会环境,最关键的还是因为人性深处的劣。
最后批斗李雪莲的一幕,给王瑜留下的印象最深。
村里面所有人都知道李雪莲不是所谓的“荡妇”,特别是那些男人们,他们比谁都清楚,因为他们不少人都曾试图跟李雪莲发生一些不可言说的关系,但是没有一个得逞,他们深知李雪莲是一个刚烈的女人。
但是他们却不约而同地朝她发起了最恶毒的辱骂,甚至是躯体上的摧残。
因为只有证明李雪莲是荡妇,他们才能理直气壮地欺骗别人并且欺骗自己:并非我们坏,而是她勾引了我们。
似乎恰恰是这样刚烈的李雪莲,才会受到这样的对待。
妇人们也知道李雪莲不是荡妇,更知道自家男人的那点花花肠子,但是她们也没有放过李雪莲,因为她们从根子里就认为自家男人馋李雪莲身子是李雪莲的错。
除此之外,妇人们的谩骂中还掺杂着嫉妒,她们希望自己跟李雪莲一样受到全村男人的喜欢,但是她们不希望村子里面有一个李雪莲这样的女人而不是她们自己。
王瑜揉了揉眼睛,意外、惊喜……种种情绪涌上了心头,他甚至被自己感动了。
看看,我的努力终没有白费。
“王瑜,你不是一直没下去吃饭吧?”
刚才出去吃饭的同事已经回来,他们看到王瑜还在工位上,有些好奇。
吃饭?
还吃什么饭?
王瑜直接抱着稿子跑进了主编办公室。
可惜,主编不在。
他又转头去了副主编办公室。
还好,副主编在。
因为激动,王瑜甚至没有敲门就走了进去。
副主编程永兴刚准备点根烟,就看到王瑜兴冲冲地跑进来。
“程主编,我发现了篇好稿子。”
程永兴把烟从唇间拽下,然后放回烟盒里。
看着王瑜激动的表情,程永兴默默叹了口气,王瑜这家伙想稿子是想疯了,竟然这么失态。
或许他真的找到一篇好稿子,但是他们《收获》碰见的好稿子还少么?
“拿来看看吧。”
王瑜上前两步,把稿子递到程永兴手里:“这绝对是近期最好的稿子,主编你相信我。”
“嗯,我先看看。”程永兴拿着稿子,第一眼先注意到了纸上刚劲有力的硬笔字,忍不住赞了一声:“字不错。”
王瑜站在一边,想说字虽不错,内容更好,但还是没说出口。
程永兴看稿的速度很快,这是多年编辑工作锻炼下来的。
看完之后,他舒了口气,先把刚才没点的烟重新取出来点上,慢慢地吸上一口。
王瑜说得并不夸张,这篇小说确实是一篇难得的佳作。不过还是那句话,《收获》的编辑什么好文都看过,这一篇不至于惊世骇俗。
不过程永兴可以理解王瑜,这家伙最近确实憋屈太久,好不容收到一篇好稿子,自然兴奋。
看着王瑜目光灼灼地等着自己回复,他便笑道:“挺不错的,你联系作者过稿吧。”
“好嘞。”得到回复,王瑜差点蹦起来,他也没耽搁,立马就跑去回信了,甚至连稿子都没拿。
看到王瑜走后,程永兴又翻了翻稿子,看到末页的署名“于东”,总感觉在哪儿见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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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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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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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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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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