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召唤盗宝地精又赔了三件心爱之物,多少让他感觉有点伤,得想办法回点本才行了,他准备以后有机会找个珠宝行或者金店把这些东西卖掉,应该能弥补一些损失。
不过现在吗,还是要先研究接下来的召唤术。
肖恩让矮地精们先去休息,接下来的几个小时,肖恩都坐在客厅壁炉前,一边烤着火,喝着蜂蜜茶,一边翻看着旧日之书里的内容。
他决定换一个召唤的目标,排除那些风险比较大的,在仔细的衡量了利弊之后,目前他有两个待选的方案,【精灵仙子群落】,以及【失落的灵体】。
精灵仙子是生活在遥远之国的一种奇异生物,有着年轻女性的外表,却只有几英寸大小,有着透明的昆虫一样的羽翼,可以飞行,在旧日之书的图鉴上,一共绘制了三个不同形象的精灵仙子,她们都穿着精致的用草叶和花瓣编织的小裙子,一个在花蕊上睡觉,一个在天空中飞翔,还有一个似乎在跟一只几乎同她一样大的蟋蟀说话。
这副图画看起来犹如童话书里的插画一样漂亮,让肖恩凝视良久。
按照书中的描述,精灵仙子是一个庞大的族群的统称,在这一族群下面有很多不同的亚种,每一种都有独特的能力。
有能够和动物沟通的动物仙子,有能够控制植物生长的植物仙子,有能够操控微弱气流的风仙子……
这种无害且带有一定魔法能力的奇幻生物无疑是召唤实验的极佳选择,它们无疑可以给肖恩的生活带来许多便利——而且非常养眼。
唯一的问题就是,它们和盗宝地精一样,应该并不能直接提升他的战斗能力,只是可以丰富他的召唤经验。
而失落的灵体,就完全是另一种画风了,在旧日之书的图鉴上,只有一个模糊的人形轮廓,周围环绕着一些雾气和鬼火一类的东西,肖恩猜测那应该不是真实的画面,只是用来烘托氛围的一种绘画技巧。
按照书中的描述,人类死亡之后如果心有不甘,有的时候灵魂不会就此消散,而是会落入到灵界,变成一个游荡的灵魂,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消散。
一些魔法师能够使用通灵术召唤这些游荡的灵魂,询问过去的历史,学习古老的知识,或是驱使其为己所用,做一些干不得人的勾当。
这些游荡的灵魂理论上是不死的,但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磨,意识逐渐消散,最终变成没有任何自主意识的【失落的灵体】。
在这个形态下的灵体只残留了生命中最为深刻的一丝记忆,几乎没有主观的意识,也没有什么危害性可言。
如果操作得当,召唤者便可以吸收这段记忆,以获取其生前的知识和经验。
这无疑可以快速的提升自身的实力。
肖恩并不会通灵术,对于鬼魂和亡灵也毫无研究,召唤【游荡的灵魂】他是肯定不敢的,但如果只是召唤【失落的灵体】却是另当别论了。
肖恩对此也颇有些心动,不过吸收灵体的记忆肯定会涉及到了灵魂本身,这让他不可避免的有些警觉起来。
一只变异的地精已经如此难以应付,如果召唤来的是一个变异的灵体,那又该如何应对呢?
再加上画风的差异,让他本能的更倾向于召唤精灵仙子。
接着他又仔细研究了一下召唤这两者需要的条件。
召唤精灵仙子需要。
【鲜花盛开之地,奏响精灵的乐声,以纯净之心,愉悦之情,唤来那藏于未知之地的精灵。】
召唤失落的灵体需要。xǐυmь.℃òm
【于人类埋骨之地,死亡汇聚之所在,以骸骨堆积为驱壳,与冥日交界之时,召唤失落亡者。】
召唤这两者的要求都不少,而且这些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次肖恩几乎没怎么纠结就决定了,先试试看能不能召唤精灵仙子再说。
鲜花盛开之地,这个好解决,现在还没有开始下雪,虽然天气寒冷,但仍然可以找到开花的地方,在橡树谷的深处,他之前去召唤矮地精的那条路上,曾经见到过一片生长着白色小花的草地,虽然花不是很鲜艳,但总归是花嘛。
他记得那似乎是一种名为暮色草的植物,每到秋冬交际之时,就会开放白色的小花,说起来在布莱顿,暮色草可是十分稀有的花卉品种,没想到在诺德这边这么常见。
精灵的乐声,看似莫名其妙,但是梅多利安给了他答案,在另一个召唤仪式中梅多利安提起过,精灵喜欢竖琴和风琴,精灵的乐声,指的应该就是这两者。
肖恩准备去买个竖琴,一边弹奏一边召唤。
愉悦之情也很简单,想想召唤了精灵仙子可以做的那些事情,就很让人愉悦嘛。
唯一麻烦的是纯净之心,这玩意要怎么弄?
肖恩觉得应该不是字面意义上的挖一个心当祭品,而是指拥有纯净心灵的人才对。
当然肖恩也不敢百分之百确定,主要是那次召唤湖中仙女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了。
肖恩立刻就想到了小孩子,在很多电影和动画中都有这样的呈现,只有小孩子的心灵才是最为纯净的。
说起来在镇子上几次买东西的时候他都有注意到,大街上经常能看到一大群小孩子到处跑来跑去的。
肖恩准备下次去镇上的时候想办法做个测试,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小孩子。
当然,他是肯定不会做出挖心脏这种残忍事情的,为了救自己的小命害死一个纨绔子弟是一回事,仅仅为了一点测试数据就伤害无辜的孩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小孩子吗,肯定特别好骗,他只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哄到那片草地上,让其帮忙念几句咒语就行了,如果真的能召唤出来,就奖励些好吃的,就算回头说出去,小孩子的话也没什么人会信。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还是必须要找出拥有纯净心灵的人才行,肖恩参考了一下过往的故事,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测试的方法。
“星期三,星期三。”
“老爷,有事么?”
“带着你的人,去外面抓些兔子回来。”
星期三甚至都没问为什么,立刻点头就要出发。
肖恩犹豫了一下,考虑到那只黑熊可能还在外面,“等一下,我也跟你们过去。”
他穿上外套,抱着猎枪,牵着煤球,带着一群矮地精就出了门。
一行人直奔召唤矮地精的那个树洞,肖恩之前就在那附近见到过兔子,还射死过一只,而且正好可以看看那片暮色草是否还在开花。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目的地,运气还不错,暮色草仍然在开花,而且看起来应该可以持续一段时间,肖恩让矮地精们分头去抓兔子,他自己就在这一片草地中漫步起来。
这片草地就生长在一片树木环绕的空地之中,说来也奇怪,橡树谷到处都是树,唯有这一片,有三四英亩大小的一片空地,连一棵树都没有,只有这种暮色草,和一些杂草交错的生长着,白色的小花散落在各处,看起来并不娇艳,甚至带着几分清冷的感觉。
肖恩有些百无聊赖,这幅美景按理说也是极漂亮的,但是在橡树谷住了这么些天,他已经有些厌倦了野外的自然风光。
煤球到显得更加兴奋一些,它东嗅嗅,西嗅嗅,忽然在地上扒拉起土来。
肖恩没有在意,直到一个白色的东西被从土里扒拉了出来,他撇了一眼,悚然一惊,那是一个白生生的骷髅头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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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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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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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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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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