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乱这么些年,吴汉已经见过太多尸体了,甚至还有不少是他杀的——作为魏军中臭名昭著的“屠夫”,吴汉的部队以军纪差而出名,征战中原时都干了不少坏事。虽然不敢违令屠城,但在富庶的河北,进乡里抢个劫,再顺手劫个色,对方若是反抗,渔阳兵怒起杀人,抛尸荒野实属寻常。
这样的将军,当然不可能换个地方就变成老好人,仅仅是作战对象变了,屠刀对准异族而非本族罢了。
但就算最混账的魏军,也干不出将二三千老弱系绳屠杀的事来,而匈奴本就俗贱老弱,杀起异族老人来毫无心理障碍。
因为见的死人多了,吴汉只需要蹲在沟壑边,用刀鞘拨弄拨弄尸体,看看伤口的颜色,就能肯定地说道:“应是死于两日前。”
也就是说,两天前,匈奴人途经此地,大概是发现魏军紧追不舍,他们就将跟不上队伍的老弱集体屠戮,这才匆匆北行。
那么现在,匈奴右部主力跑到哪了?
吴汉站起身来,目光望向东北方,他们所在的位置“甲渠塞”,是居延都尉府下辖的一个侯官障塞,与乡平级,居延城还在十余里外。
先锋及斥候正在四处索敌,进入了居延城,然而匈奴人并未在此驻留,更没有利用城池与魏军交战的打算,竟毫不犹豫地抛弃,当吴汉纵马进入居延城中时,城中颇为寂寥空荡,只看到本地都尉、侯官的头颅在风中晃晃荡荡——他们几个月前被匈奴人杀害,首级砍下,挂在城门上,任由胡鹫和乌鸦啄食,早已风干。
居延都尉是窦友的故人,他颇为悲痛,但吴汉的神情依然没有任何变化,只令人好生安葬。
吴汉在居延城中紧急召开作战会议:“据前锋蒙泽部回报,匈奴右贤王部带着近万所掠俘虏,已经粮食器物无数,正在居延城以北,殄(tiǎn)北塞处。”
听闻此言,偏将、校尉们颇为高兴:“殄北塞距此,只有半日行程,只要前锋咬住匈奴右部尾巴,主力便能在明日投入作战,叫胡人有来无回!”
然而协助吴汉出兵的武威太守窦友却有些犹豫,他谨慎地提出:“后将军,这也可能是胡虏的诡计,从白登之围起,匈奴便最喜欢示弱诱敌,使汉军深入后再回头聚击。”
匈奴人见利则进,不利则退,打一波团那是迫不得已,他们平日里就爱拉扯——第五伦在用兵手册里,就将匈奴人这种战法称之为“拉扯”。
在这招底下吃亏的人不乏少数,从马邑之谋后出塞作战败绩的公孙贺、李广,到从居延出发,被匈奴团团围住无奈投降的李陵,而送了最大一波的,还是李广利,这位汉武帝的小舅子被匈奴诱敌战术困住不止一次。
就近的来说,那位王莽寄予厚望的“吞胡将军”,不也是孤军杀入匈奴境内,遭到围攻全军覆没的么?
所以窦友劝众人谨慎,若是并州兵骑主力交待在这,河西就真完了。
然而吴汉却对众人说起一个故事。
“我当年在幽州逃避新朝追捕时,乌桓时常犯塞,渔阳与右北平最受其害。”
“渔阳郡守懦弱,乌桓每至,只以驱逐出境为务,却不敢深追,常言‘乌桓狡诈,出塞若遭其反击,恐士吏不得归来’,于是所谓保境安民,实则是远远护送乌桓人出境,一来二去,乌桓知其蠢弱,遂越发肆无忌惮,有时甚至深入数百里,到郡城下耍威风。”
“我当时与盖延同在渔阳郡要阳都尉,实在看不下去,遂介甲而起,与县中豪杰驰骋而出,追杀乌桓百余里,斩首虏近百,夺回了不少所掠财帛及人口,从那以后,乌桓人纵入塞,也不敢再接近要阳县。”
言罢,吴汉道:“匈奴与乌桓,皆戎狄也,有虎狼之心,若不打疼彼辈,纵然放胡虏离去,河西得数月安寝,等到明年入秋,匈奴必然再度犯塞!到时候居延孤悬域外,内外无援,今日甲渠惨状,必将重现!窦太守宗族皆在河西,是一劳永逸,让右贤王不敢窥边,还是年年月月受其袭扰,不得安寝?”
吴汉之言确实有理,这确实攸关河西士族的利益,窦友短暂缄默后应道:“河西兵愿随将军破胡!”
“善!”吴汉哈哈大笑,其实他才不关心河西死活呢!这场仗非打不可,只有一个原因:若让匈奴人在自己眼皮底下带着上万掳获人口大摇大摆离开,日后他吴将军在边塞怎么抬得起头?wWW.ΧìǔΜЬ.CǒΜ
而就在这时,外头有斥候来报:“后将军,前锋蒙泽偏将,已将兵赶到殄北塞,正与匈奴后队接战!”
……
弱水下游河道多汊,宛如分出了一条条毛细血管,而居延也很像人的肺叶,分为东西两部分,当地人称为东湖和西湖。
居延主城就濒临东湖,以此为屏障,而西湖形如月生五日,也就是新月状,殄(tiǎn)北塞则像是被这新月抱在怀中的星星,鄣墙屹立在东、西两湖之间,是南来北往的必经之路。
然而这昔日御敌境外的障塞,如今却被匈奴人占据,面积不大的城头上尽是头戴尖粘毛的匈奴弓手,而城下才刚刚经历了一场鏖战,鲜血染红了沙粒。这是右贤王安排在最后方的断后部队,当遭到进攻时,他们正试图在这座障塞设防,阻挡魏军,然而对方来势汹汹,城外的匈奴人下意识跑了,只剩下几百个倒霉蛋被困于障中。
偏将蒙泽匆匆带着三个营抵达此处后,绕过地上横七竖八的敌我尸骸,最后找到浑身沾满血星的下属,耿广正在指挥士卒劈砍胡杨木做梯子。
蒙泽走过去,劈头盖脸地呵斥道:“耿营正,吴将军与我还没下令,汝为何便不顾军纪,贸然进攻?”
发动这场战役的正是耿广,蒙泽给他的任务只是侦查敌情,没想到这小子直接就上了!
当听到消息时,蒙泽惊得立刻上马,因为断后的匈奴人起码有一二千骑,而耿广的营只有五百骑,若是耿广出了事,他如何对车骑大将军交待?
好在结果似乎不坏,耿广也不卑不亢,陈述自己的理由:“胡虏所掠人口辎重甚多,又不舍得放弃,行进速度慢,哪怕杀了老弱,依然只能日行数日里,我军前锋方可追上。这殄北塞位于两湖之间,乃是北上最近道路,若吾等被阻于此,右贤王便能从容退走。”
“胡人虽众,但见识过我军强悍后,已如惊弓之鸟,下吏自南方疾驰而至,扬起许多沙尘,让胡人误以为来者甚众,只能且战且退,抛弃殄北塞。”
这招吓敌之策还真凑效了,蒙泽松了口气,收起责骂,正式将耿广当成大人,与他商量后续作战:“匈奴尚有数百,然彼辈不善守城,吾等且速速攻下此地。”
耿广却有自己的想法:“偏将,下吏以为,留一个营盯住殄北塞即可。”
“古人云,一汉能敌五胡,离开了马匹,十个匈奴人也打不过魏军一员,一营足以与之对峙,将彼辈交给后续赶到的河西兵,前锋主力,则应继续追击匈奴,为吴将军会战赢得时间!”
“不可!”蒙泽下意识地反对:“右贤王部有骑从数万,就算要分心看守俘虏,又岂是吾等区区一旅能交锋的?”
还是稳妥一些,拿下这座障塞,砍了里面胡人的脑袋,刀笔吏稍稍润色下,也可以吹成一场扬眉吐气的大胜仗,至于那上万河西人,他们已经尽力了……
岂料耿广却反问了一句:“下吏听说蒙将军是新秦中人,家住大河之北?”
蒙泽瞥了他一眼,不知此言何意:“正是。”
耿广提起一桩旧事:“广年少时便听说过,前朝时,胡虏犯塞,大河以北尽为匈奴寇乱,新朝官吏躲在城障之内,不敢开门,数千新秦中难民被赶到渡口处,彷徨无。”
“这时候,圣天子就在新秦中戍守,虽然官职仅为区区司马,却在同僚止步时,竟带着数百人击楫渡河,击匈奴于渠前,这才保住了难民性命,想来蒙将军,就是在那是从军的罢?”
“家兄时常教导,说我朝肇造之始,陛下便以救民于水火为己任,吊民伐罪,绝非虚言!今日上万河西百姓身陷胡尘,广身为魏将,不敢不救!”
他的志向,可是要做霍去病啊!若是兄长在此,见此情形,也会毫不犹豫冲杀上去吧?
蒙泽被这一问弄得缄默了,他本来有许多理由可以拒绝,也能用主官身份呵斥让耿广乖乖听话,但这段往事,却让他心中思绪翻腾起来。
那一战是第五伦的成名战,蒙泽也以布衣轻侠身份,仗剑加入了第五伦的队伍里,随第五伦收复新秦中,曾几何时,自己也曾像耿广一般无畏。
十年了,十年了吧?是什么消磨了他的斗志,是何事让他踌躇不前,是满足以皇帝所封的“伯爵”,是每年花不完的俸禄和明里暗里的好处,还是年过三旬,有妻儿满堂后,沉溺于优渥的生活中,越来越胆小了?
闭上眼,他仿佛依然能听到,十年前第五伦踏上征程时,那一艘艘木舟破浪而行,长楫起起落落,拍打在河面上,发出的水声激激。
少顷,蒙泽睁开了眼,拍了拍耿广的肩膀,笑道:“我当然记得那一日,蒙泽永远忘不了。”
“那天,陛下率众击胡时,只对众人说了一句话。”
“过河!”
……
“好一个耿广!有其兄几分风采了!”
吴汉得知前锋送回的战报后,高兴得直拍头盔,只要前锋追上去拖住匈奴人,就能让主力有足够时间赶到。
不,没这么简单,吴汉在边塞待久了,耿广眼里的匈奴,是一个整体的邪恶戎狄,但吴汉却知道,匈奴里也无限可分。
“匈奴内斗,比大魏诸将更厉害,右贤王麾下派系众多,抛弃友军绝不会犹豫。依照胡人惯例,右贤王多半会留下某位平素不喜欢的小王断后送死,其余各部,则继续赶着俘虏返回草原。”
仅仅如此,是打不疼右部的,吴汉决定再冒一次险,遂安排窦友道:“窦太守将河西士卒,从正面过殄北塞,直追匈奴后队,让胡虏以为得计。”
窦友闻言深以为然:对啊,魏军内部,派系之争绝不会比匈奴少,他不信任吴汉,害怕这位将军还记恨自己与河西诸氏族同第八矫联手上书驱他一事,要故意让河西士卒的“杂牌军”去送死,遂小心地问道:“那将军……”
窦友格局小了,吴汉虽然心眼不大,但好歹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
“本将军带万骑沿居延泽西湖绕行。”
吴汉的手,在半空划了一个大圈:“出现在右贤王部前方!鱼要抓,就抓大鱼!这是陛下最喜欢的战法,‘迂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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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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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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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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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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