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书>第504章 飞天
  耿纯从小就读了不少兵书,诸如吴子、六韬、齐孙子、广武君兵法,甚至是帝师严伯石编撰的将论,也有幸一阅……

  但左看右看,耿纯还是觉得,《吴孙子》才是诸多兵书里最好的,它篇幅不大,言简意赅,初读时觉得简单,真打过仗后再观,才恍然大悟,原来孙子将一切军事上的重点都说到了。相较于有些兵书多讲究战术,孙子兵法的侧重点则是方略形势,讲战争的本质。

  里面有两句话,让耿纯印象很深:“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

  这意思是:管大部队就像管小部队一样自如,是由于编制分级合理。

  军队人数越多,管理的难度也就越大,千年以来,能像韩信那样“多多益善”的,也就白起、王翦等凤毛麟角,哪怕如刘邦一般“能将十万”,亦寥寥无几,个顶个都是帅才。

  耿纯觉得,自己的能力,顶多能管半个军:人数超过三四万,他就有点手足无措了,仗打了不少,但就是没法进步。

  倒是第五伦的进步之速,让耿纯感到惊奇,许多年前,第五伦刚做军司马,初掌猪突豨勇时,耿纯押送粮草去鸿门,与第五伦攀谈,颇觉其看待战争的想法过于天真,觉得他“不过能将千人”。

  等到在魏郡共事时,耿纯发现经过在新秦中的历练后,第五伦有所进步,“能将一师”。

  等人家完成反莽事业,与刘伯升一场决战,再回河北灭刘子舆时,耿纯开始觉得魏王“能将一军”。

  今日于河济再见,短短一年,第五伦去陇右遛了一圈,又升级了!已经突飞猛进到“能将十万”!

  耿纯觉得,这倒不是第五伦天资聪慧,而是他善于学习,尤其是在“分数”,也就是军队分级管理上做得好。

  按照军师旅营来进行编制不足为奇,此乃古制,实际上每支军队比表面上更加复杂。比如冀州兵,主要由豪强武装构成,豪强子弟就是军事长官,统辖的也是乡党族人,几百年形成的关系,不是一道政令就能打破的,外人想让他们听话?谈何容易。

  也只有耿纯,才能和每一家搞好关系,作战时确保他们听话。

  关中兵、三河兵、豫州兵、幽州兵……皆有其特点,但第五伦就能选出最合适的人加以统辖,而他只需要“将将”即可,摸清楚每个将领的喜好、脾性,控制了将帅,其麾下的军团自然也犹如臂使。

  耿纯不知道,这也是第五伦不得已与现实做的妥协,他要有几百个政委,自不必容忍各部的“地域特色”。可怜的第五伦只能在每个旅放一位军正,每个营安排一位军正丞,多用郎官、酷吏,名为辅佐,实则监督,但效果差强人意。

  这只是平素的管理,真正决定一位将领能力的,还是实战,这就涉及到兵法里的第二句话。

  “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

  指挥大部队作战,就如指挥小部队那样自如,是由于己方的旗帜鲜明而且金鼓响亮。

  正所谓“言不相闻,故为簧铎,视不相见,故为旗帜”。鸣金声约束着勇者不得独进,鼓点让怯者不得独退,旗帜则让各部队知道谁先上、谁后上,三军方能协调一致。

  第五伦想法多,在金鼓旗帜上确实有不少新花样,且先说这旗帜,自战国以来就形成了定制,军将之旗为旌、师帅之旗为幡、旅帅之旗就叫旗,营长之旗为麾,不同的花边代表了不同的级别,作为各部的中心。合战之师,还有额外的标识,左师苍旗,右师白旗,中军黄旗。

  在各师之下,也有各异的旗帜,来代表不同兵种:陷阵死士为苍鹰之旗,预备队为双兔之旗,弩兵材官为狗旗,骑兵旅为鸟旗,剑盾为羽旗,车兵为龙旗……

  若是几千、上万人的小规模交战,战场方圆不过数里,各旅、营一回头,看到代表自己的旗,麾之左则左,麾之右则右。

  但今日与赤眉交战,是总人数将近二十万的大会战,战场长宽十余里,旗帜容易为树林等物遮挡,不太方便各部队及时沟通位置和行动,光靠驿骑往返沟通,又常常会让战机稍纵即逝。

  于是第五伦大胆发挥想象力,做了一个创举。

  他将代表各部的旗帜,升上了天!

  ……

  第五伦的中军处,操纵五彩龙筝的人,名叫徐蜚廉。

  这是一位头发稀疏,肤色蜡黄,身材纤细小巧的老人,唯独双臂却非常有力,一旁还有两个徒弟帮忙,让风筝高而不旋,好似稳稳当当待在天上一般。

  仰头望着那风筝在天际之上,徐蜚廉心生艳羡,按照最初的想法,像这样飞在天上的,应该是他啊!

  徐蜚廉乃是兖州人,家中世代木匠,从小就听说过墨子、鲁班分别制作木鸢的故事。

  “墨子的木鹞,制作了三年,飞上天只一日就落了下来。”

  “鲁班的木鸢,则在天上飞了三天之久,上面还能待人,飞在高空百步处,替楚王去窥探宋城虚实。”

  徐蜚廉年少时对这个故事颇为着迷,忙活完毕,闲来无事就斫木头,想学学两位前辈,也飞上天去看看。

  折腾了几十年,在无数同行、亲戚、邻居的嘲笑中,徐蜚廉还真鼓捣出了一个怪东西:如同巨鸟一般的木制构架,上蒙布匹,又沾满了长长的鸟羽,木架上有环纽机关。

  徐蜚廉无法让人将自己如放木鸢一般放上天,但却曾在高处试着操纵它滑下……

  虽然只有那么一小会,但徐蜚廉确实感受到了飞翔的神奇。

  可惜这玩意飞一次毁一次,他需要更多的钱帛支持爱好,天下谁最有钱?皇帝啊!

  恰逢新朝皇帝王莽欲讨平匈奴,征召各地能人异士协助,这才有了徐蜚廉与一群坑蒙拐骗的江湖骗子齐聚鸿门,在王莽面前表演一事。事后他被王莽任命为“理军”,随军出征,但什么用处都没派上,不久后就回了长安,在少府底下做事,却再也无法从越来越穷的朝廷要到钱。

  之后的事不必说,第五伦鸿门起兵,推翻了新朝,徐蜚廉也跟着少府诸吏一起换了主人,本以为自己的事业将无人问津时,当时还是魏王的第五伦,却忽然找见了他。

  “徐卿飞天那一日,予也在场!”

  第五伦很看好他的事业,给徐蜚廉钱、人、材料,但却要求徐蜚廉制作符合他需求的东西!

  第五伦认为,以目前的技术水平,想要让人扒着风筝上天观察敌情太不现实,倒不如退而求其次,用于自己人的沟通。

  他不要滑翔机,他只要风筝!

  于是徐蜚廉就从人类飞行试验鼻祖,憋屈地做了一个风筝匠人,第五伦恶趣味地延续了新莽时代的官名,让徐蜚廉作为“理军”,教了一批弟子,成了直属于皇帝的通讯部队。wWW.ΧìǔΜЬ.CǒΜ

  制作能高飞的大风筝需要时间摸索,他们没赶上河北战役,陇右那地方都是山沟沟里的小仗,也派不上大用,直到今日才登上舞台。

  尽管不是自己飞有些遗憾,但徐蜚廉还是认真驾驭代表中军的龙筝,一面盯着大亮的天际。

  他的弟子们被皇帝派往各部队,此刻也站在缓慢行驶的战车上,开始将代表各部的风筝送上天际,让皇帝知道诸军位置,并作出相应的指挥。

  数里之外,战场偏北的位置上,飞着一只土黄色的怪物,犹如多了双翅膀的大蜥蜴,此乃传说中,替黄帝在冀州之野迎战蚩尤的神兽应龙!

  “惟应龙之将举,飞云降而下征!”

  第五伦挑了应龙,作为左军冀州兵的象征,应龙筝旁,又升起了一只绿色的三角筝,这是在表示,冀州兵前方尚未遇敌。

  以往需要人骑马跑半刻才能传达到的消息,如今瞬息可知。

  若徐蜚廉回头,便望见后方十里开外,飘着一对联体的白色双兔,那是窦融所帅后军,由募兵、民夫、杂兵组成——在战争中,双兔旗往往代表预备队。

  位于中军以南五里外,右军郑统的陷阵部队是苍鹰之筝,黑色的双翅张开,黄色三角筝在侧,意味着他们遭遇了小股的赤眉部队。

  最前方十里开外,是黑黄相间的虎筝——那是张宗的三河军,赤红的三角筝盘旋在虎筝之侧,代表他们正与赤眉军进行小规模的狗斗,若是红筝换成了黑色,则说明与敌全面开始交战。

  就依靠不同形状、颜色的风筝,组成了一系列的“筝语”,第五伦安排了一批眼尖不色盲的郎官专精此事,记录下各部队传递的信号,第一时间反馈给指挥部,参谋们立刻将各部队的举止在地图上标识出来。

  尽管这套东西受天气限制严重,哪怕驭筝人再训练有素,也会出现断线或大风吹得风筝乱转的意外,但已经是第五伦能想出“实时沟通”的土办法了。

  第五伦甚至会想:“有了它们,我就算要下令‘弩兵材官向前移动五十步’的指挥,都能做到!”

  想罢,第五伦就暗暗警醒自己,他总算解决了大战里无法和部下保持实时联络的难题。但有了它们后,作为三军统帅,就必须管住自己的手,减少无意义的越级命令。

  在风筝的沟通下,前后左右中,五万余人在平原上有序推进,开始进入战场。

  而他们的对手赤眉军呢?

  赤眉别说风筝了,早些年连旗鼓都不存在,否则也不会被王莽误会为“上古之兵”了。如今做了一些改进,以万人为营,揭竿为旗,然而依然乱糟糟的拥成一团,旗帜也根本起不到指挥的作用,一般是进入战场后,各打各的,以打群架的方式展开。

  这也是第五伦一直想不明白的地方,樊崇莫非是像韩信那样的天才?才能带着这样一群“乌合之众”转战数州,连败新军、赤眉、梁汉诸多势力,甚至让马援猝不及防吃了大亏。

  与此同时,樊崇也看到了第五伦三军上空的风筝。

  迷信的赤眉战士啧啧称奇,木鸢是宫廷里的玩具,普通人很少看到过,只觉得目眩神迷,头仰得脖子都酸了,更有人低声说:“莫非是有天神在帮助魏军?”

  倒是樊崇,决然不信这些,只死死盯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玩意,将嘴里的草叶狠狠吐在地上,赶在下达进攻命令前,樊巨人只骂了一句话。

  “花里胡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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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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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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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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