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书>第482章 有的人活着
  郑兴到达长安的时间可不巧,正好是武德二年正月初一当天(公元26年)。

  夜漏未尽七刻,钟鸣,此时天色微亮,大朝会就开始了,由礼官引文武百官依品级进入殿门。虽然宫内依然处于三个月的丧期中,未挂鲜艳的五色旗帜,车骑兵卫亦裹白巾,但随着礼官传言“趋”,文武百官即整齐有序地依次疾步前行,东西向分班排列。

  伍皇帝则在一片钟鼓礼乐声中,乘舆临朝,百官皆以次奉,侯献璧,中二千石、二千石献羔,千石、六百石献雁,四百石以下献雉,宫廷外成了一个羊雁雉挤满的场所,毫不热闹。

  投桃报李,群臣上殿称万岁后,第五伦则亲自给三公九卿发了准备好的礼物,虽然是黑色的漆盒,但在第五伦看来,这其实是老板给员工分发的红包,这是告慰他们一年辛苦工作的礼物,里面装的都是精挑细选的东西,代表了不同的意味。

  比如奉常王隆好书,就收到了最新制作的上佳藤纸,中尉第七彪则得到了用灌钢法制作的一柄百炼刀,第五伦亲自命令为“七星宝刀”。

  这刀将彪哥感动得差点当场剖了自己的七窍玲珑心表忠诚,既然太上太皇崩逝,第八矫又远在凉州,他这个宗室“长者”,可要担起责任来,好好收拾宗族小辈们啊!

  远在诸州的耿纯、景丹、马援、吴汉、第八矫等人都有份,用驿骑送去,务必在正旦前后抵达,这也算魏国独特的“企业文化”了,纵是主卖爵禄,臣卖武智,但还是得披上一层温情脉脉的人情味。

  礼毕置酒,群臣举觞御坐未央前殿,奏食举之乐,百官受赐宴飨。

  郑兴则未能参宴,只在偏殿等待,得赐一盅春酒。直到正殿的宴饮告一段落,群臣心满意足带着皇帝的礼物回家炫耀,第五伦才带着微醺的醉意,来接见了他。

  郑兴趋行上前,虽穿的是窄袖衣裳,却依然像过去宽袍大袖时一般,若鸟展双翅,匍匐行礼:“小人郑兴,拜见陛下。”

  “郑少赣,昔日刘子骏门下一别,已有六七年未见了罢?”经王隆提醒,第五伦总算记起此人,问道:“回到长安,可有变化?比起南阳如何?”

  郑兴本已想好了怎么答,但这一刻话到嘴边,居然哽咽了,只用手去掩面:“小人失礼,失礼了!”

  第五伦注意到,郑兴眼眶居然真是红的,只当此人擅长作伪,在自己面前矫揉造作,心里已有点不喜。

  这倒是冤枉郑兴了,他的哭泣是真情实感,自打三年前离开长安后,已久久未闻弦歌,外面的世界尽是刀光剑影,容不得慢悠悠的礼乐。

  他曾在刘玄的绿汉宫廷里做官,协助刘玄搞制度建设,但刘玄庸主,所用非人,时人嘲笑说:“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这群斜鼻歪嘴的家伙充斥宛城朝堂,而绿林渠帅又尽是一批盗匪,甚至有当堂跟刘玄吹嘘在驻地抢到多少财物的。

  至于赤眉?那就更是一言难尽了,打下宛城后,徐宣也想搞点等级制度出来,让郑兴协助设宴乐大会,当庆贺当日,一部分赤眉战士突然闯入,自顾自加入宴会,樊崇竟也不以为忤,下场与他们赤臂袒胸地划拳,尽是乌烟瘴气。

  真是一蟹不如一蟹啊,从那时候起,郑兴就笃定赤眉不可能有所建树,身为经学大师,在赤眉地位不如一个拎刀匹夫,只等着时机逃走。

  直到方才,但闻编钟叮叮当当的敲打,以及那首熟悉的宴饮乐《宾之初筵》,偏头听了会,一时间竟热泪盈眶。

  他缓了片刻后,才拜道:“久行礼崩乐坏之地,不图今日复见朝廷威仪。”

  这话倒是还算中听,第五伦听说,郑兴是刘歆诸多门生中,最被认可的传人,他精习《公羊春秋》、《左氏传》,乃是著名的经学大师,真要辩起经来,第五伦手下众人还不一定是他对手。

  只可惜,魏不辩经。

  所以第五伦对郑兴不甚重视,这个人多半是去太学混个闲差,因其协助修过《三统历》的经历,或许能为魏之历法出点力,如此而已。

  至于郑兴要禀报的“赤眉机密”,赤眉军不比其他政权,没有边境可言,否则郑兴也不会这么容易跑出来。岑彭早就不知派了多少密探进去,绣衣卫也出没南阳,没少给赤眉军的井田废奴添乱。

  要问赤眉虚实,第五伦恐怕比边缘人的郑兴还清楚。

  但在几乎透明的赤眉中,也有一团第五伦说不清解不开的谜团,正好问问郑兴。

  “既然少赣从贼巢来,那予正想问问你。”

  第五伦说道:“那位替赤眉改革,推井田,废奴婢的那位‘田翁’,究竟何许人也?”

  第五伦问到点上了,郑兴一个激灵,再拜,吐诉了他在巨毋霸威逼下,发誓绝不告诉赤眉的大秘密!

  “臣亲眼所见。”

  “田翁就是王莽。”

  “王莽就是田翁!”

  ……

  “陛下殆乃天授!”

  郑兴走出偏殿后,只在心中如此感慨。

  当年在刘歆家与第五伦见面时,小五还是个弱冠少年,虽有孝悌之名,但郑兴实在没看出什么特别来,很认可桓谭对第五伦“乡里之士”的评价。

  但今日却不同了,只觉得魏皇陛下光彩照人,让郑兴不敢仰视。

  更让他心惊的是,王莽化名田翁投身赤眉,这是战国小说家都不敢编的事,第五伦却能猜到,在郑兴证实这件事时,第五伦的反应竟毫无惊愕,只是拊掌说了一句:“果然如此。”

  “我真是有眼不识荆山之玉啊。”郑兴如此告诉自己,其实他看走眼也不止这一次,当初在太学做高弟时,接待来自各州郡的太学生,登记名字是,发现一个南阳后生名叫“刘秀”。

  这不是和自己的老师重名了么?郑兴身为弟子,当场直呼师长之名成何体统?于是郑兴就好说歹说,让刘秀换个名字……

  如今那个受了委屈的太学生,已经是吴王秀,横断东南,也成了汉家最后的希望,听说礼仪制度也建设得不错,毕竟吴汉君臣中,太学生占了小半,比第五伦这边学历还高。

  郑兴出逃时也迟疑过,自己究竟是要北投魏帝,还是南奔吴王?虽然有名义上的“师生之情”,但他拿不准吴王秀会不会对当年的羞辱记恨在心。

  “幸哉,我没选错。”

  郑兴安下心来,长安如此和平,终于能坐下来安安静静做学问了。而第五伦已经除他“谏议大夫”之职,秩六百石,米粮管够。

  但他还是不懂第五伦“不养闲人”的作风,一并授予郑兴的,还有一项政治任务。

  “将下吏在赤眉中的经历,写成一篇见闻录?”郑兴刚将印绶拿到手,就接到了来自上司的嘱咐。

  “然也。”负责宣传口的奉常王隆指点郑兴:“不夸大,不隐恶,如实叙述即可,一旦书成,便可印刷千份万份,好叫天下士人知晓……”

  “赤眉贼之穷凶极恶!”

  ……

  将赤眉渲染成文明的敌人,以团结从关中到河北、洛阳,一切“反动势力”将其扑灭,至少赶出中原,往江淮撵,这便是魏国朝廷目前的策略。

  魏已取得天下三分之一的州郡、人口,举世最强,但第五伦心中依然有两个“大敌”。

  一个自然是在南方极其克制,闷头发育的刘秀,他没有如第五伦希望的那样,北上东海,与赤眉、齐王混战,反而改变了方向,开始朝荆州进攻,占据江夏郡为基地,近来又打起了荆南诸郡的主意。

  而除了秀儿外,第五伦最关注的莫过于赤眉,因为又是共和,又是均田,那味儿太冲了,他想不侧目都难。

  但撇去这些容易吸引眼球的名义,仔细琢磨,便发现都是胡来的王八拳,不像脑子清醒的“穿越者同行”所为。

  根据种种情报,这一切都指向那个神秘的“田翁”。

  而现在,第五伦总算明白,为何赤眉的所作所为,忽然变得这么“熟悉”了。

  “果然是‘穿越者’所为。”

  在殿中独处的第五伦,没有在郑兴面前那般淡然,负手踱步,有些焦躁。

  他很难说清楚自己的情感,恐惧和忧虑?完全没有,第五伦不存在一点“叛徒”的愧疚感。

  喜悦和戏谑?或许有点,毕竟莽朝带给他太过哭笑不得的事。

  但最主要是情绪,是悲悯吧。

  第五伦住在温室殿,因地下有温泉,比较暖和,以至于寒冷的正月初,居然还有一只小蛾子在屋里乱晃。

  它奇迹般地熬过严冬,蛰伏下来就能活到春天,但小生命渴望温暖,眼睛里只有光明啊,竟对准烧得正旺的烛火飞了过去!

  蜡烛猛地闪烁,火苗燃了它的翅膀,身上沾了蜡,只能在案几上扑棱、挣扎。

  “岂焚身之可吝?唉,何苦呢。”

  第五伦都不知该不该骂这傻蛾子头铁。

  他发了善心,捧起小蛾子,将它凑到烛火边不远不近的位置,让它在临终前,感受一下温暖,直到它的生命一点点消逝。

  在新莽做官时,第五伦已经将这奇葩的王朝看透了。和愿意在黑暗中闷头等死的皇室、诸刘、贵戚、五侯不同,王莽是渴望光明的,他憧憬那传说中的三代之治,并把将太平世带到现实作为自己的使命。

  理想很重要。

  但如何实践理想更重要,两者之间,恍如天地。

  王莽能知道天下问题所在,但他解决问题的办法,实在是一言难尽。

  就像飞蛾搞不清安全的光源何在,甚至会弄反方向,扑到注定毁灭的火焰上,即便烧残过一次,在这垂死之际,他努力的方向,还是那虚幻的光明!

  可悲?可敬?唯独不可笑!

  但这短暂的情绪波动,不会影响第五伦要做的事。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第五伦忽然念起这首诗,对应王莽的传奇经历,真是很应景啊。

  “王莽啊王莽,看来你不甘心就这样被盖棺定论,还是要做一番挣扎。”

  第五伦松开了手,将那蛾子的尸体放入炉灰中掩埋,再无半分感怀伤春。

  “我得亲自去中原,替你,替新朝,替那条已被证明是错的复古之路,将棺材板子,彻底钉上!”Χiυmъ.cοΜ

  ……

  PS:第二章在半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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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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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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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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