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书>第290章 会师
  七月底,魏王伦即将抵达他忠诚的安邑。

  “河东故魏地也,虽为秦统治百年,但在楚汉之际也被称之为西魏,安邑是魏都,大王名号在河东颇易传播。”

  站在戎车上,第五伦颔首,这也是定王号时的一个考虑啊,从蒲坂一路到安邑数百里,河东人之所以如此热情,当真做到了“携壶提浆”的程度。这倒与王号关系不大,还是因为王寻的军队在河东作孽太多,激起了天怒人怨,第五伦将他们赶跑,顺理成章成了“诛暴安民”。

  安邑城坐落在层层高起的坡地上,往东南眺望能看到中条山,外郭很大,周长超过了二十多里,不愧是河东都会。

  指挥了渡河和安邑之战的万脩,已带着诸将及河东父老官僚在城外等待,看到第五伦的交龙之旂,便迎过来下拜。

  “渡河以来,不过数日便夺取安邑,君游之速,可比韩信都快。”

  “皆乃大王指挥得当,加上士卒用命,河东父老襄助之功也。”

  万脩下面的诸将,立功最大的当属右中郎将郑统,他渡河后以八百人击溃了阻拦的数倍之敌,然后一路撵着他们走,顺便将来驰援的人马也给打穿了,郑统麾下多是十里挑一的死士精锐,这一冲竟冲到了安邑附近,吓得王寻不轻。

  第五伦让人取来象征一战先登首功荣誉的飞虎旗,亲自授予郑统,又拍着脸上又多了许多飞矢划伤的郑统道:“立此大功,又做得将军了。”

  郑统却连连拒绝:“千人以上,臣就带不来,臣,就是做军司马的料!连带五千人的校尉都当不好,更别说将军了。”

  打了几场仗,郑统也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冲锋陷阵,执行命令,他行,指挥大军,独当一面,他不行,坐镇中枢指挥多麻烦,远不如带头冲锋容易。

  他确实就该放在这样的位置,但等全取河东,魏王定爵的时候,一个侯位铁定是跑不掉的。

  除了郑统外,其余渡河的队伍如第七彪等,也都取得了不俗的战果,第五伦这次将训练最佳、士气最好的队伍顶前头,登陆对敌军造成点状突破后,就发展成大面积的摧枯拉朽,王寻军竟没有太多抵抗就撤了,都不愿和魏兵死战。

  这就导致第五伦的“以战练兵”计划再度夭折,成建制投降的人太多了,听说新朝都亡了,谁还傻乎乎做大新忠臣。不打吧,没法练兵,打吧,又没法做到包围全歼,打散了跑山里做盗贼反而遗祸无穷。

  于是便导致夺取渡河后,俘虏已经多达二三万人,看管的人手都不够,因为他们这月余时间在河东作孽太重,本地人怨气很大。

  第五伦倒是觉得这不是问题。

  “余来安邑路上途经解池,在车上望去白花花一片,渭北吃盐多靠解池提供,难道汝等还嫌挖盐的奴隶苦力不够多?”

  众人了然,主动“起义”的部曲能整编的就整编,那些被动投降且民怨很大的,多的是地方去挖盐挖铁挖煤,河东物产丰富,有铁官、盐官。

  王寻军中成分,和第五伦在鸿门接手的四万人并无不同,但如今却是命运大相径庭。

  赵尨等人又给第五伦引荐了河东本地的父老豪强,以及响应魏郡渡河之役,立功颇大的张宗。

  “我听你口音,不像是河东人。”

  “臣是南阳鲁阳人,辗转至此。”

  虽然是外地人,但这张宗在本地却小有名望,不忿王寻军暴虐,带着百姓三四百人起兵反抗,打出了反新的旗帜,后来被赵尨劝说换成了第五伦的,聚众多达数千,王寻军之所以如此不堪一击,亦是因为河东人里应外合,牵制了他们不少精力。

  第五伦勉励了张宗、杨茂等人,任命张宗为偏将军,与使者一同去招降河东诸县,他看过河东的卷宗,上一次统计,有县二十四,人口近百万,妥妥的大郡。

  接下来三个目标,一是迅速恢复蒲坂的黄河浮桥,将河西、河东连在一块;其次需将统治遍及河东诸县,恢复秩序,保秋收,河东今年的租子第五伦可以免,但起码不要让渭北还得运粮来救济;其三则是王寻军亦有万余人没有投降,遁入中条山、霍山等地,光是剿匪就要剿许久了。

  这些事看上去简单,但处理起来,可比打仗难多了。关于河东郡守的人选,第五伦觉得,身边有个人闲置许久,倒是可以用一用了。

  “周公。”第五伦看向这些天一直跟在身边,权当顾问的窦融,笑道:“这河东一郡,我便交给周公了!”

  一来第五伦的九卿们或主军或掌民,各有各的忙活,无暇顾及。本地人可为辅佐,却尚不足赢得第五伦信任,任命一个亲信做郡都尉掌兵,民事上交给窦融,且看看他在治理地方上有几把刷子。

  窦融按照惯例推让两次后应诺,心里却哭笑不得。

  “数年来,我心心念念想去往河西,却不曾想竟来了河东!”

  安排好了河东主官,第五伦询问万脩:“王寻今在何处?”

  说起这王寻也是好笑,先前自以为兵多,派人去见第五伦,约他“相王”,后来见第五伦决意渡河,顿时怂了,又遣使去,复请为“国公”,他过去是“章新公”,改成“章魏公”亦可,愿意归附于魏王,让他做诸侯下的诸侯,第五伦还是不允。

  等第五伦大军杀过来后,王寻倒是没再抱以幻想再请封侯,而是直接跑路了。

  万脩道:“王寻见河防失守,安邑人心不附,遂带着残部万余,向北逃往平阳,第七将军正带着数千人,紧追不舍!”

  ……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与田况联手,击败第五小儿。”

  沿着汾水向北撤离的王寻颇为狼狈,想当初,他听说老搭档大司空王邑在昆阳城一口气送了三十万大军时,还颇为愕然,觉得王邑当真废物,就算带着三十万头猪,也不至于打成这样。

  “若让我代王邑战昆阳,再不济,也能将大军带回。”

  对自己的撤离能力,王寻还是很自信的,他带着十万人从鲁阳撤退,路上只丢了三万。

  可如今看来,王寻却是高估了自己,从进入河东那天,王寻就面临两难:是将军队拢在一起,还是让他们分散开来?聚于一地粮食都不够吃,分散出去,以他们的士气军纪,遂成为祸害地方的脓疮,王寻的命令都不太好使,需要用到时根本撤不回来。

  于是便有了魏军渡河之役,王寻军望风披靡的一幕。

  王寻是主动放弃安邑北上的,河东人对他没有丝毫认同,加之听闻第五伦占常安,王莽出奔,新朝覆灭,更是人心叵测。当第五伦打过来时,城内不知多少豪强轻侠想砍了他的头颅献给魏王!

  接下来去哪?这是个艰难的选择,作为没和新朝切割干净的实力,王寻现在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第五伦渡河夺了安邑、马援已经攻克厄口关,进占绛县,上党鲍永举着“汉”旗,派兵进攻河东的东门户端氏。

  三路夹击下,也是王寻不得不将兵力分出去的原因。

  于是王寻在七月底匆匆跑到平阳县后,仍然觉得不安全,手下人给他出主意:“大司徒,不如北上。”

  “北方便是太原,赵有晋阳,犹足拒塞秦人,为七国雄。左有恒山之险,右有大河之固,北有强胡,大司徒先前遣军万人接管太原,如今过去汇合,以甲兵两万,犹可为也。”

  如何可为呢?王寻也听说塞北“胡汉”之立,这位姓卢的汉家天子可没西汉、北汉那般讲究,对王寻这个新朝残余还是持欢迎态度的,大不了以太原降于胡汉,借了匈奴兵以对抗第五伦,不失为一韩王信……

  一念至此,王寻遂又弃了同样抵抗频繁的平阳县,继续向北进发,在抵达杨县(陕西洪洞县)地界时,三军疲惫,队伍拉成了一条长蛇,七零八落。

  王寻也累了,遂在一株大槐树下休憩饮水,却见此地左为吕梁山,右为霍太山,中间是汾水谷地,道路开始变得狭窄,等进入鼠雀谷后将更加难行。

  王司徒对自己输得莫名其妙仍有些不甘心,顿时大笑起来:“若我留一支兵埋伏于此处,待第五伦追兵到时杀出,定能将彼辈杀得大败……”

  然而笑声未落,随着一阵鼓响,一小股骑兵却从林中冲出,当头却是分明是九卿太仆车骑将军身份,却仍爱自己打头冲锋的白马小将耿弇!

  第五伦让他“大迂回、大包抄”,其实是打发耿弇走远路,好抬万脩和其余人立主要功劳。不曾想小耿当了真,短短二十天,他带着整编后的越骑营援上郡,遣副将降西河,他自己则带着两千人渡孟门,取狼皋,然后沿着吕梁山西麓南下,还真叫他包抄了过来!

  虽然身边只剩下数百骑,亦十分疲倦,但此刻忽然打着魏字旗冲出,气势如虹,顿时将王寻及其麾下残兵败卒惊得魂飞魄散!

  而耿弇,一向不缺以数百打几千的勇气!www.xiumb.com

  “敌人始至,行陈未定,前后不属,陷其前骑,击其左右,敌人必走;敌人暮欲归舍,三军恐骇,翼其两旁,疾击其后,薄其垒口,无使得入,敌人必败。”

  耿弇看到王寻的旗帜,知道自己逮到了大鱼,遂高高举起手中的骑矛:“诸君!”

  “我偏师,又要立大功了!”

  ……

  就在耿弇将王司徒在汾水谷地追得到处跑之际,八月初一这天,第五伦抵达安邑以北百里外的闻喜县。

  “闻喜,此地有什么典故么?”

  听第五伦如此发问,已是河东郡守的窦融道:“汉武帝巡狩将幸缑氏,途经左邑桐乡,闻平南越大捷,大喜,遂将此地改为‘闻喜’。”

  第五伦颔首:“当真是好名字,今日我军于此会师,应景!”

  不多时,一支军队亦出现在远处,打的同样是“魏”,第五伦亲自乘车上前,朝当前纵马而来的老帅哥张开了双臂,哈哈笑道:

  “丈人行!”

  ……

  PS:第二章在13:00。(会晚一个小时左右)

  第三章在18:00。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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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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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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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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