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料从县宰自诩聪明的计策,到埋伏在左谷外的两百县卒,都一并被卢芳发觉。
卢芳聚众数载,也有三四百人的部属徒附,遂当机立断,带着他们杀出左谷,打了县尉一个措手不及。县卒仓促败退,还被羌胡骑从一路追杀,留下了上百具尸体,连县尉本人都被卢芳手刃。
“新军不过如此!”
得此大捷后,卢芳让人用长矛戳着县尉的脑袋昂扬凯旋,并对左谷中心存疑虑的汉人豪杰、羌胡酋长们道:“这便是新军战力,不足为惧也,只要吾等同心,大事可成!”
卢芳家里的大红布被扯了来,稍稍让他妻子剪了剪后,浓墨重笔写了个丑陋的“漢”字上去,用晾衣杆竖起来,就是复兴炎汉的大旗!
汉帜飘荡在群山所夹的左谷中,卢芳仰头看着,热泪盈眶:骗人久了,连他也相信自己真是大汉后裔了。
而卢芳的举义檄文也土味十足,引经据典根本不存在,全是简单易懂村里老婆婆都能听懂的话:“王莽这逆贼本来是汉朝的臣子,竟然毒死了小皇帝,篡了皇位,这不能忍。我的本名是刘文伯,是孝武皇帝曾孙,辈分大,理应为晚辈报仇,复兴汉朝宗庙。”
卢芳平日笼络的游侠徒附们立刻响应:“杀到长安,夺了皇位!”
“文伯应该做皇帝!”
卢芳倒是还算清醒,知道在一个乡里称帝不靠谱,摆手推辞,表示自己先做王,皇帝日后再说。
于是他就结合自家身世,自称“大汉左谷蠡西平王”,他的发妻成了王后。
然后卢芳便开始给自己的亲信手下们封官:他大哥卢禽封为”大将军“。
还有一位本县举四科不成,反被安定大豪折辱后,怒而投靠卢芳的乡儒,如愿以偿,被封为“大丞相”。
一位投靠卢芳的穷苦胡人牧民名为“驳马少伯”者,封为“大司马”。
被卢芳忽悠瘸了,相信他真是汉家后裔的乡啬夫,封为“大都尉”。
乡三老被推了出来,摇身一变为“大太师“,经常亲自下田的力田亦做了“大司农”。
————
甚至连一个里长,都混上了“大司里”。
卢芳一个乡下土豪,连汉朝真正的世系都说不清楚,朝廷三公九卿名号当然也不熟悉,反正就觉得,加个大字就便是大官。
给亲信们封赏完毕,卢芳又遣他的“大司马”驳马少伯,立刻赶赴安定属国各羌胡部落,约合他们一同举事。
“我家只有左谷,就算将全乡丁壮聚拢,也不过数百之众,还是得约合属国羌胡一同举事。”m.xiumb.com
三水县过去本就是安定属国的治所,汉武时投降的羌胡部落被安置在这方圆数百里山坳中,过着半农半牧的生活,分属几位归义侯。原本只需要在朝廷征召时以兵代税,也不存在田租之类。
直到王莽上台后,开始大改前朝制度,先取消了羌胡归义侯们的封号,又解散安定属国,要求羌胡也要按照编户齐民来征租税、服劳役。
听上去确实理所应当,但问题是,许多羌胡连地都不种,只在山上放羊,让他们拿头交田租粮食啊,小吏苛责之下,他们的日子过不下去,也钻进山林落草了。
对新朝的不满在三水县与日俱增,这也是卢芳靠着一个冒充的汉家身份,便能聚众得人心的原因。
“我一定要凡事和王莽相反,才能成事。”卢芳如此计较着,出手极其大方,给本县五十人以上的羌胡小部落,都封了侯,希望他们能带着部众加入自己,一起围攻县城。
但还是不够,卢芳暗道:“就算纠集羌胡部落攻下三水县,南方的安定郡大尹,北面的吞胡将军,稍后肯定会出大兵来剿我,我还需要外援。”
于是又让大哥卢禽跑一趟远路。
“汝设法出塞去,找到匈奴句林王,就说大汉西平王,愿与他和亲!再恳求单于发兵南下助我,事成之后,我大汉,愿向匈奴大单于割地、称臣、纳贡!”
……
卢芳在左谷举着大红布复兴炎汉之际,第五营也已向南进发,与梁丘赐一同抵达白土岗。
此地一如其名,河岸边土塬泛白,谷地里板屋数十间,可新军摸进去后,别说活人了,连只羊都没搜到。
“怎么一个贼子都没有?”
梁丘赐满心疑虑,他对这场仗满是忐忑,只觉得自己要对付的,定是穷凶极恶的大寇,毕竟汝臣、董喜相继被杀,他可不愿步二人后尘。
于是梁丘赐极其小心,一天只走二十里就扎营,亲卫将自己营帐围得水泄不通。
他的担心其余多余了,梁丘赐虽然也在第五伦名单上,但此人好歹能讲理,又颇为激赏第五伦,有利用价值,暂时不能死。
两千余人就这样以龟爬的速度离了特武,三天才到白土岗。别说马援早就得了第五伦通知转移进深山里,就算真是盗寇,也足够跑得没影了。
有军候低声对梁丘赐说道:“校尉,如今扑了个空,连躲在山里的流民也不见一个,这样不好杀民冒功啊。”
“谁说没有!”
梁丘赐倒没有恶劣到直接屠杀军中羡卒,只让人放火烧了这白土岗的板屋,然后回报说:“大胜!贼虏丧于火中不知凡几!”
虽然没斩获首级,可这场胜利能被抹杀么?不能!
第五伦禀道:“校尉,彼辈一定是听闻大军进剿,南下去投靠卢芳了!”
没错,到了这,吞胡将军的任务才完成了一半,他们还得继续沿着苦水河前行,去三水县配合安定郡兵剿灭叛逆卢芳。
此去左谷道路狭窄,要在黄土山丘上上下下,很容易迷路,需要向导,第五伦还真找到一个被太阳晒得黑漆漆的牧民,带到梁丘赐面前。
梁丘赐高高在上,看了此人一眼:“汝何名?”
穿着短打,露出胳膊的万脩垂首道:“小人名叫任侠。”
他在本地待了快两年,也说得一口流利的方言,自称是苦水河畔穷苦牧民,曾被盗匪抓到,后来逃到特武县,听说第五伦司马在招募向导,就加入了军中。
“听说你见过贼首,他什么模样?”
“满脸都是麻子,相貌丑陋。”万脩回忆着马援那俊朗的容貌,咬牙切齿道:“心肠毒辣,还霸占了小人的妻女!”
“难怪叫麻匪!”
梁丘赐了然,等打完仗,就算抓不到那麻渠帅,也可以按照万脩的描述,伪造一颗头颅献上。
若是事后麻渠帅再度作乱,他也有借口:“贼寇常是一个名号沿用,前赴后继,此麻渠帅非彼麻渠帅也!”
有了万脩带路,大队人马继续上路,沿着苦水河进入三水县地界。
这三水县之所以叫三水,是因为县中有罗川谷,三泉并流,但除却三条河流沿岸稍稍平坦,其余尽是黄土丘陵。梁丘赐仍是小心翼翼,一天只走二十里,游骑放出老远。
“下吏愿为前锋!”第五伦主动请缨,倒是让梁丘赐有些惊讶:“伯鱼不是一贯不愿当先么?”
“不先将沿途民众驱散,不就让他们白白成了汝等刀下鬼么?”第五伦心中如此道,他吸取了上次行军的教训。
而梁丘赐手下的军候们,也乐得第五伦在前方挡箭,若是遇到匪盗袭扰,损失都是第五营的,等轮到砍贼子首级时,将羡卒撵开自己上不就行了。
倒是第五伦和万脩清楚,马援已在北方百余里外,当然不会来,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三水左谷的卢芳会不会派人来袭击他们。
可随着地形渐渐开阔,这担忧也渐渐没了,偶尔能见到地平线尽头有黑影,走近后发现是烽火台,大概是汉武时代向北推进时留下的,有的里面还散落着残瓦破碗。
第五伦眼看自己那六百战斗部队都还算精神,没出现掉队情况,便决定稍稍加速:“加快速度,日行三十里。”
南下的第十天,第五伦等人抵达了三水县北乡,这是一片空旷的河谷平原,后世被称之为“惠安堡”。
此地北面是戈壁沙漠的边缘,因为有盐湖阻挡,沙漠没有再沿伸,植还算丰富。红柳多的地方,各种各样的花草就茂盛,棘棘繁茂的沟壑,米蒿就特别厚实。本地平民衣着褴褛,在沟里拔棘棘,挖甘草,铲沙蒿,争取在粮食之外再弄到点副食。
远远见到有兵卒过路,他们比见到匪徒还恐惧,大人抱着小孩,立刻伏倒在沟里,可这哪里瞒得过官兵。有数骑纵马过来,为首的年轻军官俯视他们了几眼后,却并未下令屠戮,只挥手驱赶道:“快走,王师在后,三日内不要到道边来!”
庶民们如蒙大赦,仓皇而逃,头也不敢回。
等第五伦一行人抵达北乡小邑时,发现此处门扉紧闭,乡啬夫在上头胆战心惊地探头。
“啬夫别怕,吾等是官……”
第五伦止住了属下的喊话,不长记性,这不是让人家更怕么?你就算自报是盗匪,也比自称王师要强。
“吾等奉命南下剿寇,只是路过贵地,且送出两百石粮供大军三日之食,我便能说服将军不率兵入邑。”
“是左谷乡的叛军么?”
“然也,可曾来汝乡滋扰过?”
乡啬夫哭丧着脸:“上吏,真没粮食了,前两日,左谷卢芳自称大汉天兵,才派人来征……抢了一遭!还说……”
动作挺快啊,第五伦皱眉问道:“卢芳还说了什么?”
乡啬夫小心翼翼地说道:“叛贼还自称,他们是剿兵安民!”
……
PS:睡过头了,第二章在13:00。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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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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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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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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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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