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新书>第91章 官匪一家
  “这边塞的县可真大,吾等从昨日出发,走了快五十里了罢?居然还没从县南到县北。”

  “换在关中,都够走三个县了。”

  “就是就是。”

  来自关中的猪突豨勇们脚下不断迈动前进,嘴上却也不停,第五伦早就放弃严肃纪律让士卒行军不要说话的打算了。

  确如士卒们所言,特武县实在是太大了,南北纵横两百里,光是县南几个乡,面积就能顶关中几个县,而人口则大大不如。

  第五伦当过户曹掾,对户籍数据最为熟悉,知道他们长陵县,口数十八万。

  还有隔壁茂陵县,口数二十八万!

  这是什么概念?常安常住人口也就二十五万啊。

  反观这威戎郡(北地),据说全郡口数才二十出头,哪怕是人口最密集的特武,一样地广人稀。

  第五伦心道:“故而占塞上一郡,在财富、粮食、人丁方面,远不如得关中一县,且集中困难。”

  行至次日正午,前方出现了一条河流,滩里长满了旺盛的旱毛喇,还有水鸟在河边走动。有走得口干舌燥的士卒立刻过去,惊走了一片鸥鹭,用身上挂着的木瓢打了一点水,晃开浑浊喝了一口,然后就咳嗽着吐了出来。m.xiumb.com

  “齁死了,这是苦水!”

  “所以才叫苦水河啊。“

  而河边石头上也是晒得白花花的盐粒,众人略为犹豫后,赶紧去刮那石头上的盐花:“如此说来,往后吃盐不用愁了!”

  在关中时盐价奇贵,到了这却几乎不要钱,他们都高兴坏了,好像河边全是钱似的。

  第五伦也用手指蘸了点盐粒尝了尝,苦得直吐舌头,看来里面杂质很多。

  他又听说,本地人也是吃苦水河边晒出的劣盐,只有县中富户,本郡豪强中排号第三的张氏才吃东方六百里外,从花马池花费重金翻戈壁、越山岭运过来的好盐。

  第五伦心中了然,既然是封建军队,那就要有封建军队的自觉,除了奉上命屯田搜粮外,军队经商这种事,完全可以搞起来。

  苦水河乃是特武县南北分界,渡河之后,他们很快就抵达乡邑,第五伦照例接见了本地啬夫、三老等人,见他们满脸紧张提防,便率先表示,王师不进乡邑,只到黄河边的旧营垒驻扎。

  既然苦水河不能饮用,打井又杯水车薪,驻地就必须挨着水源。好在昔日汉武帝征匈奴,在此屯田修筑营垒,到了宣元之后匈奴向汉臣服,边军陆续裁撤了一部分,河边的旧营盘倒是还在,土墙土屋都是现成的,足够八百人入驻,倒是省了不少气力。

  而次日一早,当了二十年田奴的臧怒就带着人到周围踩点,土块直接放进嘴里尝一尝,就知道肥不肥。

  “地比县南差了些,还有些盐碱,粮食不好种啊。”

  另一个有名的庄稼把式,连已经晋升为”当百“的第五平旦也蹲在地上,看着开满各色花朵的草原长吁短叹:“这么大一片地,又挨着水,若是开辟起来,都足够吾等八百余人,每人分百亩地了,真是可惜。”

  猪突豨勇们都是吃过苦的人,只要给他们一架犁,一把锄,甚至连牛都不需要,便能自力更生。

  其实在第五伦看来,县北的先天条件一点不比县南差,差的只是人为改造:你以为特武县南的秦渠、汉渠是老天爷鬼斧神工么?不过是秦、汉两朝花了十代人时间一点点移民开辟的,黄河水流极大,但水势平缓,蜿蜒坦荡,只要想办法稍稍分流,便能分出数道沟渠,灌溉田亩。

  清澈的黄河水改善了盐碱地,又为农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水源,方能变牧为耕,富极塞上。

  虽然未能亲历,但第五伦觉得,秦皇汉武的时代,应该有一种改天换地的豪情吧。

  可现在却不成了,第五伦只有八百人,拿头去干八万人才能做成的事啊。

  虽然在县北屯田有些麻烦,春耕也早就过了,但臧怒和第五平旦这两个种田种魔怔的人,仍在商议得在营盘附近荒废的田亩上种点什么:种花家嘛,自古以来就见不得土地空着。

  但这都四月中了,还能种什么?

  第五伦提议道:“种连枝草吧。“

  连枝草,就是苜蓿(mùxu)。

  此物是外来物种,在汉武时代,张骞从大宛求得天马,作为天马最喜欢的饲料,苜蓿也被引入,先在乐游苑试种,慢慢扩散开来,渐渐从稀罕珍奇成了寻常之物,诸陵百姓称之为“连枝草”,而安定北地之境,也往往有苜蓿者。

  还是第五伦早有准备,在来之前,他算了算抵达边塞的时间,便让第四咸提前为自己准备了两大车苜蓿种子。

  “苜蓿好啊。”

  臧怒和平旦都觉得这主意不错,你一言我一语地商量起来:“关中三月就得种,此地天气稍冷些,四月种也无妨。”

  “然也,苜蓿在沙土里都能成活,不怕碱。”

  “一年可采收三四次,除了作为饲草喂养牲畜,人也能吃,采嫩苗过一道烫水,腌作紫花菜羹,倒也挺香。荒年时直接割了过水,揉成青团,足以充饥。“

  他们行动力很强,说干就干,犁田的犁田,播种的播种,很快就将第五伦带来的种子撒遍十余顷土地。

  干完活后,平旦还喜滋滋地说道:“苜蓿种了一些时日,还能反过来暖地,就算以后不想种了,三四年后犁去其根,改种五谷蔬菜,便能得丰收。”

  这计划得太长了,第五伦让人种苜蓿,只是顺手为之,他心道:“吾等在县北也呆不长。”

  而这时候,数日以来消失不见的第五福和几名亲信私从也回来了,面带喜色。

  ”找到了?“

  “见到了!”第五福当初在细柳亭,是见过那两人的,简略叙述了他的见闻。

  “这苦水河上游乃是甜水,二君便带着百余户不堪王师残虐,官府盘剥的人家住在山中,在河谷中种着点贫地,养着数百头羊,扎了一个营寨,有板屋数十间,壮士百余人,皆有马匹,来去如风。”

  第五伦越听越奇,马援确实是有本事啊,孤身一人来此不过一年半,就拉起一支队伍来了。

  他笑道:“文渊、君游可答应来与我相会?”

  “万君听闻宗主来了特武县,十分欣喜,就要随我过来,但马君却止住了他,要宗主去苦水河中游滩涂上相见!”

  ……

  是夜,第五伦的土屋里久久亮着灯,等到士卒们都熟睡后才熄灭,与第五福及几个亲信出了营垒,骑马沿着苦水河南行。

  幸而今夜月色大明,草原并非一片昏暗,远处有萤火虫群翩然起舞,甚至还有野狼出没时绿油油的眼睛!

  只要马速放慢些就行,唯一要提防的,就是鼠兔打的洞,在草场上驰骋的汉子多是被它们阴到,马失前蹄将骑手甩出,丢了性命。

  大概走了半个时辰后,已经远离农区,遥望苦水河滩上,一片歪歪扭扭的胡杨林边缘,确实亮着说好的三个篝火,第五伦也让人点燃松明,亲自举着晃动了三下。

  对面也晃了起来,这是第五伦令第五福又跑了一趟后,与他们约定的信号,整得像模像样,还真有点王师内奸与盗匪勾结密会的味道了。

  等到近处时,在月光和火光中,第五伦一眼就看到激动地迎上来的那人,正是万脩!

  “第五君!”万脩在河滩的鹅卵石上就下拜顿首:“不曾想今日还能再会!”

  “君游别来无恙。”第五伦大笑着扶起万脩,他听第五福说,那些生活在上游的“盗寇”中,万脩就是二当家。

  二人也来不及寒暄,就往胡杨林中走去,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正在那烘着手,火光映出他须发漆黑,眉目容貌如画,一如往日,正是马援!

  “文渊……”

  第五伦笑着要上前与马援来个熊抱,岂料马文渊却不假颜色,伸手制止了第五伦。

  “且不急着叙旧,有件事,你我要先说清楚!”

  第五伦心中咯噔一下,难道他打人家女儿主意的事,已被马援知道了?

  万脩见气氛有些不对,劝道:“文渊昔日不是常感慨,说若是伯鱼也同来,一道驰骋塞上就好了,为何今日得见,却这般作态?”

  然而马援一脸肃穆:“君游,这是大是大非,必须问清楚。”

  他盯着心虚的第五伦道:“敢问伯鱼,汝等大军从威戎郡开来,名为王师,然则一路上烧杀抢掠,所过多所残戮,甚至有人从安定逃到此处来投我,这些事,你身为军中一员,可有参与?”

  第五伦恍然,原来是为了此事,确实,马援虽然是官二代,却也是一位心怀正义的丈夫,否则就不会拼着官不做,硬要放了万脩,与他亡命江湖。

  而吞胡将军所部在沿途两个月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天怒人怨。

  第五伦笑道:“我参与了。”

  万脩大惊:“伯鱼休得乱言。”

  马援则摇头道:“当真如此?伯鱼变了啊。”

  他手中扶着腰间的刀,估计已经犹豫着,要不要当场手刃第五伦了。

  “我确实参与了。”第五伦大声道:“在大军临行时,我为免麾下猪突豨勇疲惫倒毙,推脱了随兴军同行的机会,只作为踵军跟在最后方。“

  ”于是一路上,尽见兴军司马董忠、汝臣纵容士卒,残虐百姓,他们比匈奴人还要凶狠,真是匪过如梳,兵过如蓖,王师一过,直如剃髡!“

  “我目睹沿途惨相,却早就来不及制止,倘若当初接下随兴军同行的职责,或许还能拼了这条性命,拦着董忠、汝臣二人。”

  他声音低沉下来:“所以,我亦凶手!”

  第五福不忿,在旁嚷嚷道:“我部踵军在路上时,有宗主三令五申,别说杀人抢掠了,连百姓一根毫毛都未侵犯,连踩了田里的青苗,宗主都要割发向当地百姓谢罪,汝等不信,便派人去路上随便一个县乡问问!”

  马援与万脩面面相觑,马文渊收了刀,走过来朝第五伦长作揖:“马援竟是误会伯鱼了,我就知道,伯鱼绝不会滥杀无辜。”

  “且不急着这么说。”

  第五伦仍然道:“路上发生这惨绝人寰之事,我亦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他开始讲述起自己亲眼目睹,兴军董忠、汝臣部的种种暴行,可比马援他们道听途说残酷得多,说得众人义愤填膺,说着说着,连第五伦自己都愤怒起来,一拳打在胡杨树上。

  “汝臣犯下如此滔天大罪,却被吞胡将军委以重任,驻扎在县南搜粮,数万百姓本就有七亡七死之忧,眼下恐会再度遭他荼毒。此事,决不能就这样算了!”

  万脩还没听明白,倒是马援露出了笑:“伯鱼想做什么?”

  “我想要……”

  第五伦手指漆黑的夜幕,唯有皎月如同皇天上帝的眼睛扫视世间。

  他掷地有声:“替天行道!”

  ……

  PS:第二章在13:00,求推荐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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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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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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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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