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过一枪之后,开第二枪可就有很大把握了,宋半仙速度再快,反应再敏捷,在子弹面前都不值一提。Χiυmъ.cοΜ
宋半仙这房间里也有枪,但都被他藏起来了,需要到那个地方打开才能拿出来,被手枪指着,他哪里敢动啊。
狗蛋和牛二两人见我被关在铁笼里,就朝我走了过来。
宋半仙看到他俩走过来,自己性命危在旦夕,脑子里正在计划怎么跑出这间屋子。
“钥匙呢?”狗蛋一枪指着宋半仙,问道。
“在那柜子里。”我说道。
问他也肯定不会说,也好在刚才我看到了。
狗蛋叫牛二过去找,牛二脑子不灵光,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就在柜子里放着,他竟然没看到。
牛二喊了一声狗蛋,狗蛋直接去了柜子那里,打开抽屉。
而就在此时,宋半仙一个飞身往旁边一窜,一把打开窗户,直接从二楼窗户跳了下去。
狗蛋一急,连忙追上去,看向窗外下边,却是不见了宋半仙的身影。
“立哥,他跑了。”狗蛋急道。
“先把锁打开,咱们先撤退,不然让外面的人知道,咱们被围堵了可就插翅难逃了。”我说道。
牛二找到了钥匙,过来开锁,我这才从铁笼里走了出来。
我先是来到这个女人面前,往她嘴里灌了点水,这样她就不会那么难受了。
其他的我也不能帮,当即就和狗蛋二人离开了这座两层小洋楼。
那边火势还很旺,灭火的人依然还有那么多。
这一把火烧掉了他们多年来的积蓄,什么好车都给烧了,就连那辆卡车也给烧了。
我需要的是一个新的卡车,这样就避免被那边的人怀疑了。
我们三人离开了小洋楼,但并没有立刻离开。
宋半仙也知道,在黑夜里想要找到我是不太现实的,所以,他现在去的地方是医疗室,他大腿中枪,血流不止。
再不止血,他可就完蛋了。
我在荒林的另一边,这边的树木杂草挺多的,更适合用来隐藏。
那边大火熊熊燃烧,但跟先前一比,火势就弱小了许多,但想要全部扑灭,最起码还要一个小时。
夜晚,明月当空,四周除了那火烧的声音外,就没有别的声音了。
正在这时,突然一股臭味随着一阵微风吹了过来。
这股臭味很臭,就是那种尸体腐烂的味道。
但却是要比动物尸体腐烂还要臭,这种臭是人的尸体腐烂才能产生的臭味。
人是杂食动物不说,身体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毒素,所以,一旦人死了不处理腐烂了是奇臭。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一场因为人尸体腐烂产生的瘟疫会造成更多人死亡的原因了。
我那天叫胡家迁坟都十分小心了,要是有人把棺材打开,指不定会出什么乱子。
不过,现在这股臭味让我觉得非比寻常。
狗蛋和牛二都闻见了,也觉得十分奇怪。
这个方向就在我们身后不远处,在这荒林里几乎没人会踏足此地,除了宋半仙他们。
我心中好奇,再加上在这里看着他们灭火也没啥意思,就顺着臭味追了上去。
往前走了大概五十米,面前出现了一个深坑,那股臭味就是从这深坑里冒出来的。
荒林里四周乌漆嘛黑的,根本看不清楚这个深坑到底有多深?里头到底是什么场景?
虽然我已经在脑海里联想到了那种场面,但还是想打开手电筒看看。
这个深坑大概有三米宽,呈圆形。
我忍不住了,捂住口鼻,因为太臭了。
打开手电筒照射了下去,当看到里面场景时,我差点把昨晚的饭都给吐了出来。
这是一个深大概有五米的坑洞,是挖掘出来的,坑边都是挖出来的泥土,看样子应该也有一段时间了。
而坑里头不是谁谁的尸体,而是各种内脏器官,最边上那一堆早已腐烂,在这炎热的夏季,坑里头爬满了正在蠕动的蛆虫。
现在要是拿着一根棍子往里头戳一下,将会有比目前更臭的气味爆发出来,这种臭味几乎能把一个正常人熏晕。
太可怕了,这得多少人的内脏器官?
数都数不清,恶臭无比。
不用怀疑,这就是宋半仙他们那伙人所干的好事。
不过似乎也并非全部都是人的内脏器官,还有各种动物的。
而且多数都是动物的,人的内脏在这里只占据了一小半,而也就仅仅是这一小半,也足够把人熏吐了。
狗蛋和牛二哪里见过这种场面,当即忍不住哇的一口吐了出来。
我还好忍住了,只是觉得肚子里有点反胃而已。
我连忙叫他俩走,继续呆在这里,非得中毒不可。
“立哥,这也太多了吧,那么大一深坑,都填起来那么高了。”离开后,狗蛋这才好一点。
“天命门真的太邪恶了。”牛二说道。
“先别管了,我越发觉得天命门搞这么多内脏是为了研究某种东西。”
“立哥,怎么说?”狗蛋眉头一皱,问道。
我们三人就地而坐。
“自古以来,历代君王都有寻求长生不老的行动,我们就拿最早提出此事的君王秦始皇来说。”我说道。
他们二人一阵聚精会神,对我接下来要说的故事十分期待。
历代君王都舍不得自己幸幸苦苦打出来的江山,不只是秦始皇,别的朝代君王也不例外,甚至是咱们的第一代女王武则天,她也求过长生。
什么是长生?
我也不必在这里跟大家解释,要说长生有吗?我的回答是有。
这个世界无奇不有,什么东西都可以存在,只有你想不到的。
但要获得长生并非那么容易,而且长生的方式也有很多种,靠一己之力也能做到。
长生所带来的诱惑是巨大的,因为可以活很长一段时间,正常来说不出意外是不会死的。
在长白山,有一种植物,它可以在地底下跑,遇见生人就会立刻消失,并不会出现更不可能被人抓住。
而每当有世纪之战出现时,它便会随之出现。
这种东西也预示着战火连天,尸横遍野。
所以这种东西也被称作是凶物,当在某一天被很多人发现此物时,就说明一场浩劫已经快要来临了。
此物就是我们平常嘴里说的太岁!
太岁肉具有长生功能,这一点并不是假的,但吃太岁肉是有无比巨大副作用的。
比如变妖怪,丑陋无比,活的人不人鬼不鬼。
白天呆在阴暗角落里,夜晚出来觅食,做出伤天害理之事。
在晚清时期,有个上山打猎的猎人见到了太岁,并且还抓住了太岁。
回家与其家人分享,这个太岁也奇怪得很,切一片肉下来,过不了多久便会又长出来新肉,就好似吃不完。
于是,他萌生出了贩卖的想法。
得了万贯家财,也与家人一样获得了长生。
然而,好戏才刚刚开始,这一家人都变成了昼伏夜出的怪物,每到夜晚便会离开家门,四处捕杀各种活物,吸食其血。
一时间闹得整个城里人心惶惶。
官府命令七日抓获归案,派出了大量人员四处设卡实施抓捕,并以诱饵为陷阱,还真把这一家子抓住了。
他们一家子招供,官府的人进屋查找,却不见那活蹦乱跳的太岁肉,而厨房的碗里却是只有两片白生生的肉片。
这就是太岁肉,太岁肉闻着清香,吃着却很苦,比中药还要苦,几乎是难以下咽的程度。
而太岁肉也是有保质期的,离开本体之后最佳食用期限是三天,三天后太岁肉便会失效,如同嚼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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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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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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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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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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