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开始变得泥泞,马车行驶在山道上有些打滑。
出于安全考虑,林晓晓让李潇在附近找个客栈,当做暂时落脚的地方,等雨停了,再继续赶路。
客栈是找到了,就是有点破。
四人来到客栈,掌柜的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见有客人来了,半眯着眼睛,懒得动,却在看到林晓晓后,整个人跳了起来。
“妈呀!这不是公主殿下吗?”
林晓晓诧异的看向掌柜“你认识我?”
“那可不,我是佛跳墙的死忠粉,靠着你的佛跳墙,我又多生了两个儿子,就是生意不太景气,我都快养不起儿子了。”
掌柜的年龄不大,三十来岁,长得虽然普通,可是一双眼睛里却充满了智慧。
林晓晓莞尔一笑“没事儿,遇到我,你就要发财了。”
林晓晓直接拿了一张一百两黄金的银票丢给那掌柜,掌柜一看这么多钱,当即就拒绝了。
“公主殿下太客气了,我的确需要钱,可是,我更愿意花自己挣的,你直接给我,让我总觉得这钱,花的不舒服,所以,我不能要。”
林晓晓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那掌柜“嗯,挺有出息的,不错。你要是实在揭不开锅,就到公主府里做事,待遇肯定会好很多。”
“多谢公主殿下,真要到了那一天,我一定会去的。”
林晓晓眉头一蹙,心说,这掌柜的还挺奇怪。
一边说自己穷,一边又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好意,难不成,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破旧的客栈也没什么上房之类的好房间,总之,全是破的,能勉强住个人。
掌柜的不要银票,林晓晓就仗义的花了四两银子,开了四个房间。
她住的是最好的一间,还是掌柜的让出来的。
到了晚上,雨还没有停,吃了点带的干粮,林晓晓就打算睡觉。
突然咣的一声,惊动了林晓晓。
这声音像金属与金属之间撞击发出的响动。
她跳下床,轻轻的打开门,就看到掌柜的穿着蓑衣,拿着铁锹和锄头出去了。
转身间,三个男人就站在身后,把林晓晓吓了一跳。
“这么晚了,你们不睡觉,要干嘛呢!”
“主人,我觉得那掌柜的有些可疑,就寻思着晚上查看一番,没想到,他自己倒是露出马脚了。”
阿三解释道。
“好吧!那就一起去瞧瞧。”
李潇、罗翔、阿三几人正有此意。
于是,四人每人打着把伞,在雨夜跟着掌柜的离开了客栈。
掌柜的离开客栈后,顺着一条蜿蜒的山道,去了一处更为偏僻的深山。
加上下着大雨,四人不方便走路,就各自施展轻功。
林晓晓本以为那罗翔只是一个木匠,没想这轻功却是除她之外,另外两人中最好的。
最后,四人在一棵大树下停了下来。
那掌柜的就在五十步开外,他放下手中的铁锹和锄头,点燃了火折子,扒开了一处草丛,冲着里面喊道:“兄弟们,我给你们送晚饭来了。”
很快,七八个男人相继从洞里爬了出来,每个人的脸上都沾满了泥土,看样子,是在里面忙活什么。
掌柜的将一个篮子递给了其中一个男人,男人拿出里面的馒头和咸菜就开始大吃特吃,噎着了,干脆张开嘴,接一些雨水喝,是一点也不避讳。
掌柜的见八人吃的差不多了,搓着手问道:“挖的怎么样?看到宝贝了吗?”
一个脸上有着刀疤的男人,冷笑一声“看到了,不少呢!只是我们兄弟八人在一起做了这么久,没道理,要把宝贝分给一个外人,所以,对不住了,兄弟。”
说罢,刀疤男直接掐住了掌柜的脖子,将他整个人从地上提溜了起来。
“你……你们这是卸磨杀驴,我给你们送了一个月的饭,你们就是这么对我吗?”
掌柜的挣扎着,越是挣扎,呼吸就越困难。
“我们就是卸磨杀驴,你能把我们怎么样?去死吧!”
眼看着掌柜的即将断气,一阵响亮而又有节奏的掌声,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下一秒,就听到一个声音。
“这还真是意外惊喜呀!”
林晓晓走上前,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那个黑漆漆的洞,完全不将呆住的众人放在眼里。
她方才有用灵气探查过,里面乃是一个大墓,宝贝无数,既然遇到了,那就是她的。
“公主殿下救命。”
掌柜的呼救道。
林晓晓弹了一个响指,那刀疤男的手腕当即炸出一个血窟窿来,惨叫一声,便松开了掌柜的。
掌柜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没敢犹豫,爬起来就躲到了林晓晓一行人的身后。
林晓晓转过头笑着看向掌柜的“你是故意的,故意引我们来,目的是预防他们卸磨杀驴,但你有没有想过,你会因此失去所有。”
掌柜的无所谓一笑“没事儿,只要公主殿下开心,这里面的宝贝都是你的,我呢!就想跟公主殿下处好关系,说不定以后,对我还有好处。”
“你确定要把宝贝全部给我?”
掌柜的狂点头“嗯,这样一来,公主殿下就欠我一个人情,将来就是我的保命符。”
“你可真是聪明,不过,我不喜欢欠别人的,看在你带路又这么大方的份上,我们五五平分。”
“额,也行。”
掌柜的点了点头,脸上多了一丝真挚的笑容。
反倒是那个八个灰头土脸的男人,还完全处于懵逼状态。
刀疤男最先反应过来,他痛呼一声“小贱人,敢对我动手,我要杀了你。”
林晓晓无奈的摇了摇头,后退一步,李潇跟阿三冲上了前。
“杀了他们,他们知道的太多,活着对我不利。”
“是。”
二人领了命,纷纷拔出腰间的匕首,加入了战斗中。
让林晓晓意外的是,这八人武功极高,阿三和李潇最多和这些人打个平手,想要杀他们,恐怕难。
林晓晓瞥见罗翔还是一副看好戏的姿态,挑唇一笑“你难道不想帮忙吗?”
罗翔嘿嘿一笑“公主殿下,除非里面的宝贝分我一点,我也不要几成,有宝石的话,给我个几颗就行了。”
“没问题,就让我看看,你有什么底气与我讲这些条件吧!”
罗翔脚尖一点,以一种十分诡魅的方式出现在了战斗双方的中间。
他从怀里拿出了一根针,大概有筷子那么长,轻轻一弹,那根针发出了清脆的嗡鸣声,紧跟着,拿根针便脱离开了罗翔的掌控,飞速在八个男人的头侧略过。
不消片刻,八人齐齐到底。
再细细一看,每个人的额头上都出现了一个血洞,正向外淌着鲜血。
而这八个人,都还保持着战斗时候的凶狠表情,足矣见得,罗翔杀人的速度有多快。
林晓晓抽了抽嘴角“罗翔可以啊!我现在严重怀疑,你们罗家村的其他人被你给杀完了。”
“公主殿下,我可是良民,不信的话,你去府衙查一查,早些年我还帮助府衙抓过不少恶人。”
罗翔解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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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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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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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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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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