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八斗也正把目光看过来。
两个人的目光碰触,姜初雪的心里慌了下,还是往李八斗这边走了过来,颇有些腼腆地说:“不好意思,昨天,我有点失态了。”
“没有吧?”李八斗说,“怎么失态了?”Χiυmъ.cοΜ
姜初雪说:“我,好像吐了吧?”
李八斗说:“喝酒的人,差不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算什么失态。”
姜初雪似乎抛开了些矜持,开玩笑:“我不一样,我是淑女,那样有损形象。”
李八斗说:“不好意思啊,我也活了二十几年,本科文化,没见过整天黑着一张脸,动辄就要打人的淑女,是我的理解能力有什么问题,还是你对淑女这个形容词有什么误会?”
“你……”姜初雪气得肺炸,可毕竟没有像以前一样发飙,似乎硬生生地把那口气压了下去,“不跟你争了,说案子吧。”
“案子?”李八斗问,“你有什么想法吗?”
姜初雪说:“我在来的路上想了,吴国晋的死很可能不是黎东南派人干的。”
“是吗?”李八斗问,“理由呢?”
姜初雪说:“有一个细节啊,就是董十八一直奉命跟着吴国晋,我们相信这种跟踪不是像他所辩解的,是为了保护吴国晋,而是为了杀他。那么,实际上像董十八的身手,要杀吴国晋,根本用不着凶马,或者其他人出手,没必要做得那么复杂。而且,假如黎东南安排了凶马去杀吴国晋,董十八只负责跟着吴国晋看他动向。既然凶马已经事先潜入吴国晋情人家里,等着吴国晋到来,董十八也已经跟着吴国晋到了朱家巷,确定吴国晋是去情人家,他实在没必要跟进巷子,也没必要找到楼上去,你觉得呢?”
“有点意思。”李八斗看着她,“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有些道理,若凶马为黎东南所有,既然凶马对夏东海那样的高手都能做得干净利落,对付吴国晋更不用说,信手拈来的事情,那黎东南就没必要白白地让董十八参与进来。毕竟,董十八是他身边隐藏的高手,若非没有办法,他不会亮出这张底牌来。可是,如果凶马不是黎东南所有,铁将军为何会在这个时间点上离奇失踪,又是什么人先杀夏东海,再杀吴国晋?从作案动机和固有证据来看,黎东南都是不二人选。”
姜初雪说:“这只能说,这个案子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对手也比我们想象的高明。”
“走吧,我们再去现场看看吧,看还能不能看出点什么。”李八斗说。
姜初雪问:“要我去吗?”
“去吧。”李八斗说,“你是法医,你有时候可以看出我看不见的细节,反正现在缺少证据,只能靠我们去找。”
当下,两人又重回了朱家巷吴国晋的情人家里。
门窗紧闭,地上的血迹已经干了,看起来仍然触目惊心,李八斗站在那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当时的现场。
因为天气热,开了空调,门窗都是关着的,而且装了防盗网,凶手和马都不可能从窗子进来。
那么,又是马扬起蹄子敲门进来,还是另外一个人开的门进来?冷笑已经通过监控找到马来的时间和路线,可一路上都只看到了马,却不见人,那个人是先到了,藏在某个地方的?
又藏在哪里的呢?
马怎么能准确地穿过那么多巷子,而到一幢三层楼的楼上?
早上的时候,包古已经将吴国晋情人的调查资料送过来,调查结果如李八斗判断,那个和吴国晋被一同杀死的情人是吴国晋公司新来的一个会计,叫于秀丽,入职三个月,但十天前于秀丽买了辆新车,半个月前吴国晋对部门经理打过招呼,说于秀丽的考勤不打卡。
因此推断,吴国晋和于秀丽建立这种关系,就是半个月,不会超过二十天。
房子本来就是于秀丽住的,所以吴国晋到这里来的时间也是半个月,不超过二十天。那么也就是说,凶马要想知道这里,只能在这二十天时间里了,二十天的时间里,凶马是怎么知道这里,然后又怎么熟悉这些巷子的呢?
从某种意义上讲,马,或者很多动物认路的本领都比人强,但马毕竟受人驾驭,在第一次的时候,马不可能自己找来这里,肯定是有人带来过,甚至不止一次地来过,因而才能对这些错综复杂的街道或巷子熟悉。
也就是说,只要找到马第一次出现在这里的时间,就可能找到那个利用马做掩护而鬼神莫测的真凶!
想到这里,李八斗当即给冷笑打电话,让他查看二十天之内朱家巷附近的几条道路监控,尤其是从杨槐路方向来朱家巷的监控,找那匹凶马的第一次出现时间,一旦找到,马上告诉他。
打完电话,李八斗回头看了看,姜初雪站在双开门的冰箱面前,正在用一把水果刀撬着什么,就走了过去,问:“什么情况?”
“里面有一些肉,和一条动物的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麂子腿。”姜初雪说。
“麂子腿怎么了?”李八斗问。
“本来也没什么,只是我突然想到了夏东海的死。”姜初雪说,“当时我不是怀疑有可能因为食物的原因导致他丧失抵抗能力而被杀,特别地对他的消化物成分进行了细致分析吗?”
“是,我记得,你那天加班,还让我请你吃夜宵了。”李八斗说,“不过,你说分析结果很正常,只是一些寻常蔬菜和肉类,有什么问题吗?”
姜初雪说:“我是说了寻常蔬菜和肉类,只是针对于身体的影响来说正常,不会对身体功能造成影响,不过那已经消化的肉类,不是寻常的猪牛羊或鸡鸭鱼肉。”
“不是寻常的猪牛羊或鸡鸭鱼肉,那是什么?”李八斗问。
“一种野生动物,麂子的肉。”姜初雪说。
“麂子肉?”李八斗愣了愣。
“是的。”姜初雪指着冰箱里被层层寒冰包裹着的那条腿和一些凝固着血丝的肉,“如果我没有判断错的话,这条腿就是麂子的腿。我没有见过真正的麂子,但在修生物学的时候,麂子的长相,包括肉质成分这些,我还是很熟悉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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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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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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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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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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