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书后,我娇养了反派二哥哥>第13章 痴情反派
  “哎,你呀!”

  “我会跟皇家书院的院长说一下,再给慕儿补一张。”

  楚云若笑道:“多谢父王。”

  正聊天着,管家进来禀告道:“王爷,皇上听说郡主抓了只万年血鹿,传召小郡主进宫问话。”

  楚王蹙眉道:“皇上怕是要万年血鹿给太后补身体。”

  管家点了点头,“来的是皇上身边的金公公。”

  话里话外就是这个意思。

  让王府献出万年血鹿。

  楚云若就知道东西保不住,书中描写万年血鹿是给李慕直接杀了取了血鹿心头血给女主进补身体。

  看样子万年血鹿是难逃一死。

  “父王,二哥哥身体好多了,他也喝不惯鹿血,太后身体虚弱,那就献给太后吧。”

  楚云若带着梅花鹿进宫,皇帝还没有问话就将万年血鹿献给了太后,皇帝很满意,“嗯,郡主有心了。”

  看着异常漂亮的梅花鹿,皇帝眸光惊艳,“想不到白鹿山万年血鹿竟然如此漂亮,看着就是通灵的灵兽。”

  杀了怪可惜的。

  楚云若见皇帝有意珍藏,“皇上其实进补只需要一周取一碗血给太后食用就可以,没必要取鹿的性命,取了血后要好好养着就没有事。”

  皇帝叹息道:“朕知道,平时太后也有食用各种进补的东西,只是不见效果,白老神医便建议取万年血鹿的心头血给太后调制养身补气丸,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楚云若不知道太后得了什么病,书中只是简单提过,最后连白老神医都没有医治好太后,按照书中情节,三个月后太后就会不治身亡。

  原本万年血鹿的心头血是为救女主设定的。

  现在给太后服用,不知道能不能改变太后的命运。

  楚云若想给太后看看是什么病状,但又不想暴露医术,便不多说,拱手道:“皇上一片孝心,定能感动上苍,万年血鹿是具有灵性的灵兽它会明白皇上的孝心,有了血鹿的心头血太后定能福寿安康。”

  “哈哈…”

  皇帝看着少女忍不住高兴的笑了声,“小小年纪就能猎住万年血鹿,不愧是楚天霸的女儿。”

  楚云若嘴角几不可察的抽了抽,父王的名字好霸气!

  “你献出了万年血鹿,朕重重有赏,说吧,有什么想要的?”皇帝心情不错道。

  楚云若不暇思索了片刻,“臣女想要几颗人参。”

  千年人参是不可能有了,估计都给了太后。

  百年人参总该有吧!

  皇帝眉头微挑,似乎有些意外,不过却没有追问,“好,朕这里有一棵千年人参,还有两棵百年人参,都赏赐给你吧!”

  楚云若眸光惊喜,连忙高兴道:“多谢皇上赏赐。”

  没想到皇帝还挺大方。

  楚云若抱着人参高高兴兴的回府。

  “二哥哥,现在你不用担心没有参茶喝了,这些都给你补身体。”

  李慕知道她是进宫用梅花鹿跟皇帝换的人参,只是没想到她居然全送给他?!

  “太贵重了,郡主还是拿回去自己用吧。”

  李慕一如既往的冷漠疏离。

  不过楚云若却没在意,收拾起来将三颗人参放进他库房里。

  “二哥哥不用跟我客气,我身体好着呢,用不着这些补品。”

  “哦,对了,父王答应了会让皇家书院的院长给你补办张录取文书。”

  “下个月就是开学的日子,二哥哥要尽快养好身体,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书院。”

  楚云若取出一棵百年人参,“今天晚上我就给二哥哥炖人参老母鸡汤补身体。”

  李慕唇角微挑,“你亲自给我炖汤吗?”

  “嗯。”

  “为了表示我的诚意,我会亲自炖,慕云苑有小厨房,等会我就让人取食材过来。”

  “你会吗?”李慕显然不相信她会下厨。

  锦衣玉食的小郡主什么时候干过这种粗活?

  楚云若笑道:“最近看了不少食谱。”

  李慕眼眸微眯,唇角扯了个弧度,“郡主还真是天资聪明。”

  楚云若笑了笑,“你没有上过私塾都能一次通过皇家书院的考核,二哥哥也是天资聪明。”

  李慕:“……”

  这时,丫头进来,“郡主,二小姐带着白大小姐来探望二少爷。”

  楚云若嫌弃道:“不是说了,二哥哥需要静养,不需要他们来探望吗?”

  “是二小姐执意要来,三皇子也来了,还有湛王,他们都说是来探望二少爷的。”

  楚云若冷笑,“二哥哥跟他们又没有交情,哪里是来探望二哥哥的,分明打着幌子来王府来看白素锦的吧!”

  既然是三皇子和湛王来了,打着探望李慕的借口,那就不能失礼。

  一大群人在花厅里等。

  李慕拱手道:“见过三皇子,湛王爷。”

  宝蓝锦衣的是三皇子,坐在轮椅上的是湛王。

  湛王,君湛就是男主,二十出头的俊朗男子,他是先皇后的嫡长子,原本是太子,战功赫赫,手握兵权,只因为外祖家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

  君湛为了保住外祖家,自愿交出兵权,还因此被牵扯最后太子之位也被废。

  他和白素锦自小就有婚约,三年前在君国皇帝的寿宴上定情。

  原本打算去桃花岛正式提亲求娶白素锦,结果在半路被伏击,受了重伤,导致双腿残废。

  然而实际那场刺杀是他刻意安排,他没有残废,受了伤到了桃花岛就被治好了。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麻痹敌人。

  没有兵权,废太子,还残废,这样就不会遭到猜忌。

  是湛王为了自保的手段。

  书中主要剧情就是男主韬光养晦为了复仇,女主则是他复仇道路上的好帮手,男强女强,强强联手的小说。

  而反派,只要女主。

  楚云若看到男主,女主,男二,反派都到齐了,不禁看着李慕,他是书中最受欢迎的痴情反派,书中描写他比男主还痴情,还要深爱女主。

  为了女主甘愿做任何事。

  很多次湛王危在旦夕,都是白素锦找李慕帮忙最后才化险为夷。

  结局是湛王做了皇帝,白素锦做了皇后,李慕成了权臣,可他一生都过得不快乐,一生未娶,天天看着男女恩爱,因为白素锦的请求,他还要替男主打理江山。

  一想到这个剧情,楚云若就格外心疼李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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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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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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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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