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假冒张管家实际姓秦的男子似乎有点不耐烦,面露不悦,没有吭声。旌三裂开大嘴笑道:“小妞妞不用怕,前几天,我们大当家的下山尝了你的手艺,那是相当的喜欢啊。叫我们请你去山寨里做几天饭,给我们大家开开荤。”
这瘦丫头,浑身上下二两肉都没有,看着也就6、7岁的样子,要不是有手好厨艺,他才懒得来掳她呢,都对不起自己走这么多的路。
田心怡闻言更是如同雷劈。大当家?山寨?完蛋了,这是占山为王的土匪啊,他们大多杀人如麻,做事不问善恶只凭喜好。
自己这上了山何时下山还能由得了自己嘛?她不想当土匪婆子啊!呜……真是该死,也不知道这土匪头子是什么时候偷偷跑到了山下吃饭的。
这做饭好吃也是她的错吗?田心怡唯唯诺诺,脸上挂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脑子飞速的运转,得想一个妥当得脱身之法啊!
田心怡不知道自己跟着这两个人走得时候,那个小乞丐也远远得跟在他们身后。跟到了这里虽然没有在跟着走下去,却也意识到了不对劲,他想了想,毅然转身朝临镇走去……
又走了没多久,旌三就摸出了一条黑布,把田心怡得眼睛遮住了。然后牵着她走,这是为了避免山寨得地址暴露。
田心怡十分得顺从,丝毫也不反抗。深一脚浅一脚得又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
她眼前得黑布被去掉的一霎那间,田心怡顿时惊呆了。好……好壮观的山崖啊!此处乃是一处天堑,岩壁上有几个破旧的小木屋,垂下一道用粗麻绳结成绳梯用来上上下下,难道说整个山寨就隐藏在这悬崖峭壁之中?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啊,不仅宜守难攻,而且格外的隐蔽,这是那个天才建造的?劳动人民的智慧果然不可小觑啊!
风一吹,一股冷意袭来,田心怡顿时打了个寒颤,这里温度好低啊!
镇上初秋的天还是很燥热的,这里却感觉温度低了数十度,记得方才自己被蒙着眼,似乎还下了不少台阶,难道说这里是个天坑?
田心怡不由得想起来前世自己旅游时去过的武隆天坑,跟这里的感觉倒是非常相似呢。
“小妞妞,走,先去见见大当家的。”旌三笑道,一只手一发力,就把田心怡提溜了起来。大哥!我是个人,不是一袋米啊。
非得这样吗?田心怡欲哭无泪,可是再看看旌三飞快而又灵活的像猿猴一样爬上绳梯,她就不吭声了,算了这种高难度的活儿自己可干不了,还是被提溜着吧,不过,大哥你可千万别松手啊!
田心怡看着自己脚下那黑糊糊的深渊吓得脸都变色了,我才穿越来没多久,还没有好好享受这个世界上的美食呢!我可不想死啊……
不一会儿,田心怡就脚踏实地了,旌三把她放了下来。他穿过了几个木屋,还跟里面放哨的兄弟打了招呼。这里是悬崖上的一道石缝,外面看着也就一人高低,可是没想到里面还挺宽敞的,是一个大约有数十平方的石洞,深深的朝里面蔓延而去。看起来是一个天然形成的石洞,不过边缘也有些人力开凿的痕迹。
石洞黑压压的,看起来有点吓人。田心怡跟着旌三朝里面走去,只见他打了一个呼啸,顿时,头顶呼啦啦的飞起来一片……这是蝙蝠吗?好多!简直铺天盖地。
旌三走到崖壁前,摸了半天拿下来一个木头火把,摸出火折子点燃它,举着照亮了一小块地方。田心怡紧紧的跟着他朝里面走去。
走了半天,一个拐弯,顿时,眼前豁然开朗,这是山腹之中吗?或者是穿山而出了?面前不再是石板地面,而是黑色的泥土,一个古色古香的木头山寨出现在她的面前。
山寨里还怪热闹的呢,鸡飞狗跳,看起来生活了不少的人。旌三把她带到了一处看起来最高大上的木屋前,冲着守门的一个男子喊道:“猴子,我把那个酒肆的厨子带回来了,大当家的在吗?”
只见那个名叫猴子的男子探出头来,挤眉弄眼的对他说道:“大当家的去新夫人哪里了,你可别去打扰他,不然,有你好看的!”闻言,旌三也贱兮兮的笑了起来:“哎!新夫人长的真好看,也不知道这次大当家的多久才能玩腻啊……”
看两人那淫荡的样子,田心怡就不想听下去了,她别过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走了这么久,还真有点饿了呢。
“对了,你不是带厨子回来了,你送她去厨房吧,赶快叫她做点好菜,一会儿大当家完事后肯定会饿的。”猴子说道。
旌三点了点头,也不多说,拉着田心怡转头就走。
“大当家可真好啊!天天当新郎……夜夜睡新娘……”旌三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嘟囔着,那猥琐的面孔上写满了羡慕。田心怡看到真是腻烦透了。可是面上也不敢表露出来,只能低着头。
“王婶,我给你带了个人来,你帮帮她,给大当家的做几个好菜。”到地方了,旌三推开一道木门叫道。只见一个满面愁苦的妇人慌乱的从灶火间钻了出来,连连应道。
旌三哼着小曲走了。王婶和田心怡大眼瞪小眼了半天,不知道该干什么,还是田心怡率先打破了沉默,对着王婶说道:“不知道都有什么食材?大当家的又是什么口味?爱吃甜咸还是酸麻?”
王婶看起来也就三四十岁,满面愁苦,估计也是被抢来的妇人吧,她衣着破旧,面上一道长长的疤痕划过整个脸颊,看起来格外的可怜。
王婶看着面前的田心怡发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是个厨子?看她个子还没有灶火台高呢,要是自己的闺女还活着,应该比她大吧。
看王婶呆楞楞的,田心怡有些无言,只能自己钻进了这个低矮的灶火房。四下里寻找着。只见案板上堆着一大块肥猪肉,地下散乱的扔着几个土豆疙瘩、芥菜疙瘩之类的。
旁边堆着米面倒是都是上好的。田心怡踮起菜刀看了看,还真不是一般的钝,还好把自己用的那一套家伙什带来了。当下也不闲着,做个红烧肉吧。在土匪窝里,做菜可不能太精致,这些俗人,肯定是最喜欢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
王婶愣了半天才想起来进来打下手,就看到田心怡手脚利落的收拾猪肉呢。她畏畏缩缩的说道:“丫头,我干什么?”
“哦,王婶,麻烦您帮我把土豆去皮吧。”田心怡先把肉切成条,再切成麻将大小的块,冲洗干净,放了点黄酒腌制上了。
又赶快淘米,准备蒸米饭。王婶应了一声就去洗土豆了,看起来倒是个听话的。田心怡捡起地上两个芥菜疙瘩看了看,踮起菜刀去了皮,也用清水泡上。这东西一般是用来腌咸菜的,她准备等会也放到红烧肉里一起烧制,去去油腻。
田心怡也不是没想过故意把饭做的难吃点,可是她转念一想,这些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啊,如果她把饭做的难吃会不会觉得她很没用直接掂刀杀了她啊,她可不信土匪会那么好心放她走。
所以还是要竭尽全力,让他们爱上自己做的菜,这样才会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才不会伤害自己,至于逃走,那是必然的,只是还得从长计议,心急不得。
米饭蒸上了,看看肉块腌制的也差不多了,把去皮的土豆也切块用水泡上。起锅,烧油,把肉块煸炒让它出了出多余的油脂,变得表面焦黄,乘了出来待用。又抓了几个草果、八角、葱姜片用猪油炒出香味,倒入肉块,放黄酒、酱油翻炒均匀。再加水,淹没了肉块,开小火炖了起来。
“王婶,有没有鸡?”田心怡觉得只做一个红烧肉肯定不够吃,当下急忙问道。
王婶点了点头,“我去杀。”
呦,还是活得呢?那敢情好,新鲜的吃起来肯定要比死了很久得香啊。
田心怡想了想又对着外面喊道:“鸡血别浪费了,用个碗接回来。”
打蛋,搅拌。也没找到什么蔬菜。田心怡就用大葱滑炒了个鸡蛋,不知道别人喜欢不喜欢,反正鸡蛋这东西,她是百吃不厌,尤其是她炒得,火候控制得好,那叫一个又嫩又香啊!吃起来真是余味无穷。
不一会,鸡杀好了,鸡血也接了满满一碗,田心怡把它放在一边等它凝固,抓起那只鸡看了看,嗯,不错,上好得三黄鸡,肉很紧实,不肥不瘦。这里就一口锅,正炖着肉呢,田心怡也不想浪费时间,当下决定,做个叫花鸡吧。简单好吃口味重!最适合粗线条得土匪了……
还好王婶比较木讷,叫杀鸡就杀鸡,叫放血就放血,她没说拔毛就真的没拔毛。
田心怡走到门口,找了块干净的泥巴地,挖了一大块泥巴回来,闻了闻,嗯,没什么怪味。因为这里的泥巴是黑色的,她还害怕有奇怪的味道,浪费了这只鸡呢。加了点水,合好泥,就把这只鸡给包上了,当然之前田心怡也没忘了把鸡内脏都掏掉,又自己配了一包佐料塞进了鸡的腹腔中。www.xiumb.com
眼看着鸡变成了个大泥球,有点可惜,这里没有荷叶,不过她倒是在屋外发现了两棵低矮的薄荷树,就摘了一把叶子把泥球包裹了起来。又在灶火前泥巴地上挖了个坑,把鸡埋了进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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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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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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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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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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