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别出多了,要知道物以稀为贵。”陆臻知道自家兄弟要卖酒了,就提点了一句。
“嗯,谢谢大哥。”陆珩点点头,心里却想总共也没有多少酒,几千斤酒在这个四十多万人口,达官贵人云集的国都只能算是毛毛雨。
至于价格他是绝对不会比从西域运来的琥珀低的,因为自家红酒的品质比那些所谓的琥珀酒要好上不少,价格反而会高出两成,不然就对起不叶珉的辛苦。
陆臻回到家后,就命人把剩下的红酒分装好:他早就知道陆珩会弄来一批红酒,为了更显档次,特意准备一批高品质的瓷瓶,看上去美丽绝伦,他认为只有这么漂亮的酒瓶才能配得上犹如琥珀的琥珀酒。
分装好后,给关系好的人家每家送了两瓶,让大家稀奇不已。
陆珩也一样,只是他订的瓷瓶太多,第一批货要到明天才能送过来。
陆珩在国都如火如荼的卖的红酒,因为是限量出售,贵人们就开始打探酒楼的后台,想通过关系多买些琥珀酒,因为这酒不仅好喝,还是地位的象征,别人能买到,你买不到,说明你的官不够在,钱不够多,人脉不够广,为了面子,大家都行动了起来,包括陆珩的一些朋友。
陆珩不想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每人送了他们两斤琥珀酒。
某些消息灵通的、后台也够硬的人找上了陆珩,只不过陆珩以这批琥珀酒是给人代卖,他也没有权力开后门就把人打发走了:陆珩是皇子,而且是中宫嫡子,谁也没有胆子跟他强买。
叶珉不知道因为卖红酒而被人围堵,她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都会进系统空间码两个时辰的字,此时,她的新话本《天山奇侠传》已经完成了二十多万字。
还会抽出时间去果园里看看,到印刷坊和铺子里转转,有时候还会去茶馆跟杨夫子等人杀上几局,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她的象棋水平和围棋水平都有长足的进步。
这天下午,她再次来到了茶馆,却在茶馆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叶殊,她听说老宅的人不仅在外面败坏他们的名声,还当村里的乡亲发誓说他们家的人永远不会进青园的铺子一步,没想到才过了几个月,叶殊就坐在她家的茶馆喝茶了。
“小明,叶殊怎么来了?”她问伙计小明。
“您是问叶大小姐?”
“嗯,她什么时候来的?”
“这段时间她每天都来,只不过与您错开了,今天也不知怎么的还没走,平时都是午时过来,喝杯茶,坐个把时辰就走的。”小明看到小主子对叶殊感兴趣,不由得说得详细了些。
“她是不是约了人?”叶珉小声的问,午时就来了,应该是吃完点心就来了(这个时代的人一般只吃两餐,条件好的中午会吃些点心垫肚子),连中午都顾不上休息,应该有重要的事。
“应该不是,她在这里喝茶,看到书院里的长得好的举子或者秀才来就会有意无意的上去搭讪,应该是为了······”小明轻声说,只不过那语气里却带着不屑。
叶珉点点头,表示她明白了,原来她是来钓金龟婿的,只不过做得太露骨了,搞不好金龟婿没有钓到,反而把名声坏掉了。
“大小姐,您喝什么茶?小的去给您泡。”小明看到叶珉已经找个角落坐下来了,过去问道。
“一杯菊花茶。”菊花茶是她用系统空间里的菊花晒的,味道很好,因为带着淡淡的灵气,效果也很好,那些举人娘子、秀才娘子都很喜欢,为茶馆带来了不少生意,这时她才觉得减少杂粮的种植,辟出一块地来种菊花是明智的。
这时叶殊也看到了她,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撇了撇嘴又转了过去。
叶珉也没有理她,一边喝茶一边摆弄围棋,来到这边两年多了,她已经可以平心静气的自己下棋了,只见她一手黑子,一手白子玩得不亦乐乎,并且很快就沉了进去。
“珉姐儿,怎么又左手跟右手打起来了?”杨夫子坐到她对面看了会不由得出声打断了她。
“杨叔来了,我一个人无聊就在这里自娱自乐。”说罢,她收起了棋子。
“既然无聊,就陪杨叔杀两局。”说完就棋盒里拿了粒黑子。
“行,陪杨叔玩两局。”叶珉也不客气,拿出白子跟他对奕起来。
叶殊看到叶珉很是自然的跟杨夫子对奕,心里的嫉妒象春天的杂草,很快就长满了心田。
杨夫子是进士出身,也是书院里有名的博士,她几次讨好的去跟他搭讪,杨夫子却高傲的抬着头,好像没看见她一样,想到这里,对杨夫子也产生了几分恨意,却还是掩下眼底的利色走了过去。
“叶珉,你什么时候学了围棋?你在家里的时候连大字都不识一个,现在还敢跟夫子对奕,你莫不是装腔作势?”
“叶大小姐,我什么时候学的围棋,是不是装腔作势都跟你没关系,还请不要来打扰我们。”叶珉还以为她要装到底,没想到会来刷存在感。
“叶珉,你怎么这么没礼貌?我是你姐姐。”叶殊看到她一点也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不由得怒道。
“我们早就断了关系,我们之间也不存在姐妹关系,只是一个村的乡亲而已。”叶珉淡淡的说。
原书中老宅买了自家这块地,不仅建了三十几个铺子,还建了拥有几十个小院的客栈,书院里的带着家眷的学子差不多都租住在他们的客栈里,叶大磊也赚了个盆满钵满,不仅有钱送儿子、孙子和外孙读书。m.χIùmЬ.CǒM
还有钱给叶殊等几个孙女挥霍,让她们跟着孙子到处游玩,增长见识,还在国都遇到了叶家林,从此飞上枝头成了凤凰。
这辈子她来了,利用先机抢了他们的机缘,看她还能不能见到叶家林,捏住他的死穴,心甘情愿给她锦衣玉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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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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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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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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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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