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雪白长裙的孟清然坐在凳子上。
她的膝盖上放着二胡。
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她都弹不好。
唯独能拉好二胡。
她选了常见的曲子,专注的开始表演。
众人都知道,孟清然是医学天才,她能拉二胡已经让人很意外,至于拉的好不好,没多少人在意。
一曲结束,孟清然谢幕。
“孟二小姐太厉害了,医术这么厉害,拉二胡还能拉这么好,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上台了。”薛知秋抿着唇笑。
孟清然知道她是谦虚。
薛家大小姐,钢琴十级选手,经常代表国家全球巡回演奏。
一场宴会的钢琴演奏,对薛小姐来说,轻而易举。
众人瞩目之中,薛知秋走上台。
她一身淡蓝色的修身长裙,与黑白色的钢琴键相得益彰,像是一幅画。
她修长的手指轻轻按下,一个音符出来,紧接着,钢琴乐曲响起。
这是一场顶级的视觉加听觉的盛宴。
一曲结束,众人还有些意犹未尽。
宴厅里安静了足足一分钟,才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薛知秋缓缓走下台阶。
她的唇微微弯起一丝弧度:“孟大小姐是孟先生的亲生女儿,应该遗传了孟先生的好嗓音吧。”
钱玉萍满脸笑开花。
她还在想怎么让江瑾上台出丑呢,没想到薛小姐立马就给了她一个台阶。
她接话道:“瑾瑾遗传了孟家的好相貌,应该也遗传到了好嗓子,不如上台给大家唱一首?”
江瑾的目光落在钱玉萍身上。
这明显是想让她丢脸。
如果她答应,上台唱不好,马上沦为全京城的笑柄。
如果拒绝,更是给人留下话柄,说她孤儿院长大的,果然什么都不会之类的。
江瑾美目微转。
看向薛知秋。
薛家大小姐明艳动人,似乎还是京城四大才女之一,这样的人,为什么来针对她?
江瑾提起墨色长裙,淡淡的道:“既如此,那我就上台唱一首吧。”
她走上去,往水晶灯下一坐。
雪白的皮肤,精致的眉眼,细长的腰。
绝美的人。
佣人递来话筒,她轻声道:“就唱我爸爸的新歌,写给二十八岁的女儿,唱不好请大家多多包涵。”
钱玉萍冷笑。
她查过了,江瑾这个小贱人并没有唱歌方面的天赋。
强行唱歌,只会让人笑掉大牙。
第一次在京城众人面前亮相,就如此丢脸,以后江瑾一定会被排斥在京圈之外。
“等等!”
孟慎一个箭步跨上台。
他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傻乐。
闺女当众唱他的歌,说明闺女对这首歌十分熟悉,私下一定听了至少一百遍……不,一千遍!
瑾丫头这是在意他这个亲爹呀。
她私下不怎么喊爸爸,却当众说出“我爸爸”三个字。
足以证明,他在瑾丫头心目中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
父女合唱,才能诠释这首歌的真谛。
孟慎整了整领子,走到江瑾身边:“瑾丫头,这首歌最适合合唱,我们一起唱。”
江瑾没有拒绝。
她的嗓子先天条件还行,再加上这首歌她非常熟悉,每个旋律都刻进了脑海里,所以并不怕当众表演。
若说独唱能打八十分,加上孟慎,那应该能有九十分。
父女两人站在水晶灯下,前奏刚开始。
一个稚嫩却又强行装成熟的声音响起:“一家人的表演,怎么能没有我?”
厉南阙的身影出现在众人视野之中。
京圈的人对娱乐圈并不感兴趣,早就看到了童星阙爷,也并未表现出太大的惊讶。
孟家出了一个歌星,又出了一个演员,这是明晃晃要进军影视行业吗?
圈子里的人虽然瞧不起明星演员,但又不得不承认,一个明星一年赚到的钱,可能比他们一个子公司的年盈利还要多……
厉南阙走上台。
台上的钢琴还未撤下去。
他直接在钢琴边上坐下来,声音冷酷至极:“我来弹奏,开始吧。”
他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迅速掠过。
温情的乐声在宴厅里流动。
孟慎和江瑾合唱。
“我从梦中醒来,上帝赐给我一个女儿。”
“……”
“我第一次当父亲,她第一次当女儿。”
“我愿化成清风保护她,愿她此生再无坎坷。”
“……”
琴声悠扬。
歌声动人。
宴厅里十分安静。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时,孟慎和江瑾四目相对。
孟慎的眼中,是对女儿的爱。
江瑾的眸子里,是对父亲的慕孺。
光影下,这一幕很动人。
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孟慎牵起江瑾的手,十分激动的道:“谢谢各位聆听,非常感谢。”
因为这场宴会,才让他有机会和自己的女儿合唱。
这一个夜晚,将会永远被他铭记。
江瑾也有些动容。
她觉得这个夜晚很美。
而台下,钱玉萍一口银牙都快被咬碎了。
如果不是孟慎强行出风头,江瑾这个小贱人一定会丢脸!
有孟慎护着,她什么时候才能狠狠踩江瑾一脚!
不过随即她又冷笑一声。
会唱歌有什么了不起,才艺是取悦人的东西,只有真本事才是立足的根本。xǐυmь.℃òm
她的闺女是医学天才,京城四大家族的人都必须对然然礼遇三分,江瑾这个小贱人,永远都别想越过然然!
另一边,薛知秋的脸色也有些冷。
她只想让江瑾出丑。
毕竟孤儿院长大的,能有几分本事?
没成想,有两个大明星辅助,这场演出竟然比她的钢琴独奏还要令人印象深刻。
她扭头看向身侧的人。
他一双漆黑的眸子看向舞台。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就好像是看着什么失而复得的珍贵宝贝……他好像还笑了!
薛知秋的手指一寸寸收紧。
指甲掐进掌心,她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忽然!
薛子墨回头。
两人的视线对上。
薛知秋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温婉的笑容:“子墨,你累了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医院?”
薛子墨冷漠的看着她:“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薛知秋的心脏猛地一窒。
她红唇颤抖着道:“子墨,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听不懂……”
“姐,我的智商接近一百五,你该知道没什么事瞒得过我。”薛子墨缓缓道,“别动她,后果你承受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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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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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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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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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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