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回来,你可以催他呀!要不然,你去京城找他也行!”
可她这话,更让孟静书哭笑不得了。
“娘啊,也没必要这么着急吧?他在京中是有大事要做,而且我目前进京也不太合适。”
万一让谢贵妃一党发现了他们之间以及她与孟家安家的关系,只怕会给他们的事情横生枝节的。
叶氏何尝不懂这个道理,当下又愁眉苦脸叹了口气。
“哎,你说得也对!可我就是担心,虽说你的优秀我们有目共睹的。
可我听说啊,京城里的贵女都……书儿啊,你就不怕老三他被乱花迷了眼啊。”
“……”
孟静书哑然失笑,“娘,你好歹也是三哥亲娘,我都不怀疑他,你这么疑心他,不好吧。”
叶氏眉眼一横,“怎么不好?你这丫头多好多优秀,他能娶到你,是他的幸运。
他要是敢被外面的女人迷了眼,老娘第一个不放过他!”
其实叶氏倒也不是放心不下顾思渊的人品,在这个普遍成亲早当爹早的年代,她反而是有些为三儿着急。
“娘都这么说了,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再说了,今儿我早些回来,就是知道你着急担心他,特意来递消息的。”
回家前,她刚刚收到了顾思渊从京中寄来的书信。
当然了,书信不是从顾思渊那儿直接寄给她的,而是通过孟家,再到了孟老爷子手里,再到她这儿。
“什么消息?”
“这次今上是当真不大好了,晋王那边也已经准备好,最近两三个月怕是要变天了。”
这话叶氏听着没什么感觉,毕竟当时顾思渊走的时候,就说要变天了。
可这等等足足一年多,还没有半点动静……
“变就变吧,我倒是希望赶紧的,这事儿完了,老三也好安心在家与你过日子。”
她一个妇道人家,管不着那么宽的事儿,也就担心自家几个孩子的事情罢了。
但孟静书却不能。
“既要变天,肯定会举国动荡,三哥写信过来,是让我们有些准备。”
既要准备万一事情落败,他们该怎么谋求生路,也要准备万一起战乱,他们要如何乱世求生。
亦或者,有帮得上的地方,他们得帮忙!
叶氏不懂这些,孟静书就细细与她说来,说了一阵儿顾青山带着曦儿和恩恩回来了,听到婆媳二人谈话,忙走进门拍了拍叶氏肩膀。
“书儿,你忙你的去吧,一切按照你的意思来就是,你娘这边我来与她细说。”
孟静书点点头,正愁一时半会儿无法跟叶氏沟通明白,顾青山与她夫妻之间了解深刻,他更容易一些。
“那爹你与娘说说吧,我也回去想想该如何安排比较妥当。”
说是想想,但事情未来,她能做的到底有限。
但能做的地方,孟静书全都尽力做到最好。
当今世界,除了缙朝,周边还有好些个国家与之毗邻。
北边有强壮好战偏地域资源匮乏的游牧民族,南边也有虎视眈眈的异域民族,西边东边也都有不容小觑的势力。
国之将变,属于内乱,但焉知同时没有他国之人暗中窥视,伺机而动,企图分裂缙朝。琇書蛧
而西川府,正好就是缙朝最西南的一府,而嘉丰县虽在西川府的东北处,但若是起战事,几个县城的距离算不得什么。
孟静书特意了解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后,与顾青山商议过后,就当机立断对家中产业做出了安排。
*
人的感受,是很奇妙的存在。
受苦受难时,觉得分分秒秒都是煎熬,度日如年。
轻松喜悦时,却觉得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去了一大截。
三年,徐慧茹从未觉得日子如这三年那般快过。
快到她差一点就忘了这世上还有唐庆这么个人。
这三年来,她虽然身边没有男人,一直是村里人眼中的被同情者,是可怜人。
可她却觉得这三年的日子再幸福不过了。
两个女儿的亲事,已经相看得七七八八,小芹的婚期已定,找的是个在白云镇开了个小染坊的商户人家。
唐小芹学了她种桑养蚕的本事,又跟着江南过来的师傅学了关于蚕丝处理方面的知识,与染坊的少东家颇有话说。
她本就是个安静的性子,难得遇到一个投缘的,对方还对她有几分意思,家里人也还过得去,徐慧茹就同意了。
与唐小芹的循规蹈矩比起来,唐小萝就大胆多了。
从一开始,她就与徐慧茹提了,这辈子不外嫁,要招赘一个男人在家。
入赘在这时代是让男人有些没面子的,一般有点出息的男人都不愿意入赘。
徐慧茹一听女儿要招赘,当时就急红了眼。
找叶氏,找孟静书,找了很多人劝,甚至自己动手,都没能让唐小萝改变想法。
最后的最后,想着唐庆快出来了,一定要在他出狱把人嫁出去,她才勉强同意了。
而且虽然她心疼女儿,但唐小萝决定招赘,她心里是松了一口气的。
有个女婿在家替她撑腰,或许唐庆就不敢那么过分了?
然而她没想到,女儿还没嫁出去,唐庆先回来了!
唐庆回来那天,白云镇下了一场大雪。
但这几年来,徐氏春夏秋三季都在村里忙着种桑养蚕,唯独冬季,会带着唐小芹一起到唐小萝独自撑起的三顾食肆帮忙,风雨无阻。
这天也一样,母女三人守着三顾食肆直到傍晚,才关了铺子回了住处。
母女三人都是女子,时常早出晚归不太方便,她们便在镇上租了一处居处。
三顾食肆生意好,母女三人自然高兴,有说有笑。
可当她们走到居处门口,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矗立在门口时,徐慧茹脸上的笑容顷刻消失。
唐庆本来已经快被冻得失去知觉了,只想着快点进家门换身衣服暖暖身,乍一看徐氏见到他就变了脸,顿时气上心来。
那僵住的手脚瞬间利索起来,不等母女几人回过神来,就上来给了徐慧茹一记耳光。
“贱人!老子在牢里受罪,你可倒好,居然还笑得出来!是不是以为老子进了监狱就出不来,得意忘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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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又是忙成狗的一天,手机码字好不适应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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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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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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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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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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