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顾萱儿被李聿一块儿带走了,她想,他大概是不太想那么早带她进京走那一趟的。
后来回来,他还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会儿,他居然告诉他他要进京去。
但其实,这想法并不是顾思渊自己想出来的,而是旁人给他提供的。
“之前那趟镖,我们去了边塞,走镖的路上,我们碰到了一场意外。”
缙朝虽然自称地大物博,繁荣昌盛的泱泱大国,但边塞地区的环境还是很恶劣的,尤其是北疆边塞。
但再苦寒的地方,只要有人,就有生意。
他们那一趟,走的是边塞最繁华的一个小镇,把东西送到之后他们就在小镇上采买了回程的东西,准备歇一晚就回程。
顾思渊对孟静书有承诺,凡是到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会带些当地的特产回去给她。
镖队歇一晚,正合了顾思渊的心意。
安顿好后,他就出了门,到处去采买他想带回去的东西。
在市集,他买到了南方没有的动物皮毛,买到了风干的牛羊肉,还买到了当地人口中的奶片儿。
东西买好之后,他先送回了客栈,独自一人又出门,想去领略一番边塞风光。
可就在这领略风光的路上,他遇上了一个人。
一个不愿意透露身份,却愿意给他写上一封举荐信的人。
“那人让你去京城找谁?锦衣卫指挥使?那可是正三品的大员,当真会凭着一封信就相信你?”
听了顾思渊的话,孟静书觉得有些玄乎。
随随便便救个人,就能认识正三品的大员,还能给顾思渊求个差事,咋听咋不靠谱。
“我一开始也不信,直到后来我一路护送他到了儋州,发现他在儋州颇有声望。试想,若是一个普通人,怎会让儋州上下都对他恭敬有加,我猜他身份必定不简单。”
“那他可是儋州的什么要职官员?”
顾思渊摇了摇头,“我怀疑过,但我留下查了两天,半点头绪都没查到。”
孟静书一听眉头皱得越发狠了。
“查到了不奇怪,查不到,反而说明他的身份很有问题。你说他举荐你,又不跟你说明身份,那你去了京城后,怎么去找人?”
这时候,顾思渊才从自己的怀中掏出来一封封了火漆的信件。
也是在他掏信的时候,孟静书才发现了一件事。
“你这衣服,从哪儿来的?你除开镖局的衣裳,就带了一套我给你做的常服,好像也不是这个颜色呀。”
准确来说,顾思渊的衣裳就没有月白色的。
“你才发现?你这娘子当得可真是太不走心了,人大哥一见我就发现了。”
说着,顾思渊忽地觉得自己进门时还让顾思明给自己牵褶子真是太多余了。
他本以为自己换了身不常穿的衣裳,孟静书能耳目一新。
结果,人家压根没发现……
说着,他就开始宽衣解带,要把衣裳脱了。
孟静书见了,忙用手拉住。
“哎,别脱呀,让我好好瞧瞧。”
不得不说,顾思渊虽然经常在外奔走,整个人略有几分显黑。
可这套月白色的衣裳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让人觉得突兀,反而因为他身上那种温润清冷的气质,衬得越发的内敛优雅。
“确实挺不错的,是你自己新买的?”
顾思渊摇了摇头,“那人送的,说是这身料子很衬我。”
说着,顾思渊还不自觉的昂了昂头,那孔雀开屏时的神色,让孟静书忍不住噗嗤一笑。ωωω.χΙυΜЬ.Cǒm
“从前让你做衣服,你总是推三阻四的。这下倒好,一个老爷们,倒是教会你臭美了。好了,快脱了吧。
我就说嘛,往先稍微热些你就脱了衣裳打赤膊,今儿这热死个人的天儿,你居然和衣躺在床上,感情是特意等我回来看呢。”
想着顾思渊这幼稚的一面,孟静书不觉得烦,反而觉得很有趣。
顾思渊见她面露笑容,当下和衣朝着她再次抱了上去。
“那你看完了,可觉得好看?”
“就……一般般吧。”
“一般般?”顾思渊闻言,双手箍着孟静书的腰,将头朝着她的耳际越发贴近。
灼热呼吸化作热风,吹得孟静书耳朵瘙痒难耐,忙缩了缩肩头,求饶道。
“好看,很好看。”
“既如此,那娘子就好好看看,免得我走了之后,娘子将我的英姿给忘了。”
说着,一把将孟静书转过身来,抬起她的下巴,逼迫她看自己的同时,自己也贪婪的在她的脸上打量着。
孟静书张了张嘴,刚想说别闹了。
就听他先开了口。
“我也要好好记住娘子的容貌,京城不比镖局,这一去,兴许一年也见不着一面。下次回来,说不定娘子就已经长大了。”
长大后,她就能做他真正的妻子了。
而他要在这一年间,去京城里,奋斗出个模样来!
孟静书本不是个感性的人,但听到顾思渊认真的说着分别,一年这样的字眼,眼眶还是忍不住泛了红。
“好好的,说这个做什么?你当真要去吗?就凭着这封信?”
其实她心里是不甚踏实的。
“三哥,要不然别去了吧。真的,我从没想过要你有多大的本事,我只求你能够不阻拦我在外抛头露面就行了。你……你不喜欢与我一起,在外面找别的事情也是一样的呀,真的没必要非要去京城的!”
京城那地方说起来好,但其实也有不好的地方。
就跟后世的大都市一样,大都市有大都市的好,也有来自大都市的压力。
而她,根本不想给顾思渊太大的压力。
然而这一次,顾思渊却打定了主意要走,连她的意愿都不顾了。
“若是从前,你只是个落魄的官家女,我还能说服自己陪伴着你就是最好的。可是如今不同了,你本该可以有更优越的生活,却因为我,你只能先窝在这种小地方。
我知道你不挑,我也知道你的好。但是我想给你更好的,我想配得上你。”
他知道,他就跟从前一样陪着她,她也不会有不满。
但她不说什么,她家里人看在她的面上也不会说什么,可旁人呢?
且不说远了,就上次去孟家,她那位养尊处优的堂姐,不就一见面就给她难堪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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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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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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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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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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