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氏点头,“那行,大嫂看着做,家里好吃的不少,给你做几个爱吃的菜。”
这一趟出去,挣了不少钱,加上之前攒下来的钱,买一个大宅子绰绰有余了。
关于买宅子的事情,苏晚晚和苏家人商量了一下。
现在可以看宅子了,遇到合适的,就直接买下来,一家人搬去城里住。
乡下的日子虽说过得也还不错,可到底是非多。
要能搬到城里,能更清静一些。
苏家人早就盼着能够搬到城里去,这要是搬到城里去,家里的小崽子们也不用在书院住宿,每天都能来家住。
家里人多,都住在一起,才更热闹。
这时常见不着的,大人们没少惦记孩子。
以前没钱没办法,现在既然有这条件了,去城里买宅子,无可厚非。
回来后的几天,苏晚晚没在家歇息多久,就和宋远还有家里人一起去城里看宅子了。
二十一世纪的房价贵,而这年代城里的房子也不便宜。
苏晚晚问了一圈价格,稍微大一点的宅子,大概要两三千两。
小一点的,看着还不错的,至少也得要个一千多两。
再便宜的,就看不入眼了,还不如乡下的宅子。
再大一点的,得四五千两。
价格太贵的,苏晚晚也舍不得,最后挑选了一个三进的宅子。
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二三十间屋子,一家人住,完全够了。
即便请几个下人回来伺候,那也有住处。
价格是两千八百两。
原本房主要价三千两,讨价还价一番以后,最后便宜了二百两。
这样的价格,不算贵,可对于乡下人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
搁在以前的苏家,那也是想也不敢想的。
乡下人就是干一辈子,都挣不来这么多钱,做梦也不敢想,能来城里买宅子。
买下来后,卖家连带着家具都一起送了。
因着卖家要随儿子搬离这边,才急着出手的。
家里有不少红木家具,都折算在房价里,带上这些名贵的家具,苏晚晚觉得捡了大便宜。
见苏家买好了宅子,宋远这边也在看房子。
他想离苏家近一点儿,不想隔太远了。
所以必须在苏家定好宅子以后,他再定。
苏家新买的宅子,隔壁就有一家二进的院子。
要能买下来,就能继续和苏家当邻居。
大小也合适,他家里人口少,二进的院子,十几间屋子,完全够住了。
可房主没想卖房子,宋远硬着头皮去问了一下。
能继续和苏家当邻居,他就是多花点钱,也是乐意的。
一般这种二进的院子,都在一千五百两左右。
宋远为了让房主愿意出手,直接给了两千两的价格。
听见宋远的报价,房主动摇了,想着把房子转手卖出去,能净赚五百两,是笔不菲的收入,有钱不赚,岂不是傻子?房子卖了,大不了他去城里其他的地儿,再买一间二进的宅子就是。
白挣五百两,省着点用,用个十几二十年都够了。
于是在宋远的一掷千金下,买下了这间二进的宅子,继续和苏家当起了邻居。
苏晚晚得知宋远多花了那么多钱置办宅院,忍不住说道了他几句,“宋大哥,这宅子的价格这么贵,你为什么要买呀?”
多五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
宋远却觉得没什么,“晚晚,价格是贵了些,但是能继续和你当邻居,两家住的近,就是多花点钱,也是值得的。
如果为了省这点钱,而使咱两家隔的远了,以后互相走动,就没这么方便了。
等你嫁给我了,想回娘家,出了院门就到了,多好啊!
钱咱们可以慢慢挣,来城里可不就为了能住的舒服方便么?”
听宋远这么一说,苏晚晚点了点头。
两家隔的远了,走动起来确实不方便。
平时宋远兄妹经常在苏家吃喝,隔的远了,来回跑动,会麻烦许多。
两家继续当邻居,以前在乡下怎么样,以后也就怎么样。
两家买好新宅子,没有立马搬进去住,而是准备挑一个良辰吉日,再乔迁。
古代进新家非常讲究,必须挑一个好日子才行。
合适的日子,至少得等到半个多月后。
好在两家暂时也不急着搬家,在乡下多住一阵子,也无妨。
正好,新买的宅子里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添置的东西,这段时间都给置办好。
苏宋两家在城里置办宅院的事,很快便传到了村子里。
村子里人虽然震惊,不过也觉得是情理之中。
两家现在在城里开了那么大一间酒楼,生意又那么好,肯定挣了很多钱,有钱了,去城里买宅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有钱了,谁不想住到城里去?乡下穷乡僻壤的地方,有啥好呆的?
一时间,村子里羡慕的人有,嫉妒的人也有,酸言酸语的人更有。
至于外人怎么说道,两家人都不在乎。
嘴长别人身上,他们又没办法限制别人说什么。
苏家置办好宅院,是件大喜事,没多久,又迎来了另一件喜事。
那就是苏大秋打算和江氏成亲,正式把江氏娶过门。
过了这么久,快半年的时间,苏大秋和江氏之间的感情又更近了一步。
苏大秋找到机会,向江氏表明了心意,江氏也对苏大秋心生爱慕,现在苏大秋和他主动告白,两个人便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然后相处了一段时间。
两个人相处的这段时间,江氏更觉得苏大秋人很好,老实憨厚,勤快踏实,对她两个闺女也非常好。相比较张大牛那个亲爹来说,苏大秋这个“后爹”做的更加称职。
而苏大秋也觉得江氏人很好,温柔贤惠,勤快能干,对他还体贴。
能娶她做媳妇,绝对是他的福分。
两个人相处了一段时间,苏大秋下定决心,要将江氏娶回来,给江氏一个名分,然后带着江氏和两个闺女,过更好的日子。ωωω.χΙυΜЬ.Cǒm
两个人合计好,苏家人也盼着苏大秋能早点成家,就想趁早把婚事办了。
两个人的婚事办好,过几天就能一块儿搬到城里住去了。
由于两个人都是二婚,依着苏大秋和江氏的意思,婚事一切从简,只需请族里的亲戚,还有平日里交好的邻居朋友,吃几桌饭就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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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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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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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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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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