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家里条件不够,也不能经常吃上肉。
听到苏清辰要给它肉吃,可高兴坏了。
苏清辰看到大黑的反应,这会儿在心里感慨起来,大黑真是成精了。
明明只是一条狗,怎么还能听懂他说的话呢?
他作为人,也听不懂狗语啊!
这么对比,怎么感觉他还不如狗聪明?
苏清辰揉了揉额头,算了,不想这些了,狗比人聪明就比人聪明呗,这也没啥好纠结的。
本来还打算出去透气的苏清辰,因着闹了这一出,直接打消了念头,害怕和方才一样,出去又碰到什么个状况。
苏家人一块儿忙了一天,就等着第二天娶亲了。
家里里里外外的打扫干净,还精心布置了一番,张贴了许多的喜字,看起来喜气洋洋的。
村子里不少人都在羡慕着苏家的好福气,这才多久啊,又添了一桩喜事。
因着苏清辰娶亲的事儿,苏家好些人激动的一晚没睡好。
第二天一早,大概四点多钟,李氏就从起床开始忙了。
钱氏这个当娘的自然更操心一些,也和李氏差不多时候起来了。
钱氏见李氏起来的这么早,赶忙道,“娘,你这么早起来干嘛?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呀?累着了可怎么办?”
李氏毕竟上了年纪的人,和他们年轻人不一样,得好好的休息,睡够了才好。
李氏却不觉得有什么,“不累,睡好了,这会儿心里有事,也睡不着了呢,不如早点起来干点活儿。
清辰这孩子大婚,难得忙活这一次。”
钱氏听李氏这般说,也就没再劝李氏了。
两个人起来后,苏家其他女人也陆续起来帮忙。
今天要摆十几二十桌的酒席,要忙的事情比较多,所以必须得起来的早点儿,要不然耽搁到吃酒席的时间可就不好了。
自己亲哥哥大婚,苏晚晚和朱氏索性休息了一天,不去城里送货做生意了。
今天需要忙的事情很多,她也要出一份力。
挣钱再重要也不如家里的大事重要。钱可以慢慢挣,她三哥的大喜事这辈子只有一次。
一大早,苏清辰也早早的起来,梳洗一番后,穿上了喜服。
果然应了那句话,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穿上了一身喜服之后的苏清辰,顿时变俊俏了一大截。
本来苏清辰长得就不差,稍作打扮以后,俨然和镇子上的翩翩公子哥一般。
“老三,你今天可真俊!”大哥苏清山看到苏清辰打扮后的模样,夸赞了句,眼神中满是欣赏。
老三真有福气,成亲的时候能穿上这么体面的衣服。
他和老二就没这份福气!毕竟当时他们家比较穷,哪舍得花钱买喜服去?
当然,苏清山也仅仅这么感慨一句,没有和老三比较的意思。毕竟他们娶亲时家里的条件不同,不能拿着现在的条件对比以前。
二哥苏清河也跟着夸张道,“是啊,三弟今天可真俊,这样子去娶亲,路上还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小姑娘呢!”
听到大哥二哥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苏清辰觉得有些难为情。
他一个大男人的,说啥子俊不俊的......
今天不光是苏清辰打扮得俊俏,连带着苏家其他人也收拾打扮了一番,全都换上了新衣服。
男的俊,女的美,最重要的是因为大喜事,大家脸上都带着意气风发的精气神。
一番收拾准备以后,大概上午七点多钟,苏家的接亲队伍就开始出发了。
苏清辰骑着家里的小毛驴,胸前带着一朵大红花。
虽说驴子比不上马,但也总比走路过去来的强。
乡下的条件差,没几户人家能买得起马的,即便是苏家现在这样的条件,也舍不得花那么多钱买一匹马回来。
为了能让张小兰嫁的风光一些,苏家还特意去城里租了一台花轿回来。
大哥二哥两个人负责抬花轿,另外又找了族里其他的兄弟跟着一块过去接亲。
一路上敲锣打鼓的,虽比不上大户人家娶亲的仗势,但在乡下绝对算是非常风光体面的了。
“哎呦,苏家这娶亲的仗势可真了不得呦!竟然还有花轿接亲呢!苏清辰那孩子也真够体面的,还穿了喜服呢!
这收拾打扮一下,真的太俊了!
也不知道谁家姑娘这般的好命,能够嫁到苏家来!”
“是啊,以前没发觉,现在仔细瞅瞅,苏清辰这小子竟然这么俊!如果早发现,我就应该帮我闺女去苏家说亲的。闺女要是能嫁到苏家去,不说大富大贵,好歹不用过咱们这样的苦日了。”
“是啊,现在不管谁家姑娘嫁到苏家去,都是享福的。
苏家家风还很不错,别的不说,肯定不会亏待人家女娃娃。
现在他家的条件又好了,有钱了,嫁到他家自然更是有好日子过了。”
“哎,可惜苏清辰这小子已经要成亲,娶了别人家的姑娘,我家闺女没机会喽!”琇書蛧
“哈哈,不是还有清雨那小子吗?清雨这孩子也有十七八岁了吧?差不多可以娶媳妇了!家里如果有差不多年纪要出嫁的闺女,可以早点儿去和苏家人说一说,把亲事给定下来!”
“对对对,你这提醒到我了,苏清辰这孩子虽然成亲了,可是苏家还有一个没娶亲的男娃呢!回头我可得赶紧和苏家人商量商量,把我家闺女嫁过去,回头成婚了,肯定也有花轿接亲。这样成亲多体面呀!比嫁给乡下的那些穷鬼来的强多了。”
“......”
“......”
村民们在一块叽叽喳喳的议论着,不少人都打定了主意,赶紧把苏清雨给“预定”下来。
有的家里有闺女,有的有侄女或者外甥女的,都可以帮忙张罗。
村子里也有不少小媳妇儿小姑娘跑来凑热闹的,看到苏家这番接亲的阵势,以及苏清辰那俊朗的模样,心里都在暗自羡慕着。
哪个姑娘家不希望自己嫁人的时候风光体面的?不想嫁给像苏清辰这么英俊的男人?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好福气!
杨大秀和闺女赵巧玉一早上山挖了点野菜回来,刚到村口,就碰到了苏家接亲的队伍。
看到这么气派的接亲阵势,赵巧玉不禁慌神了一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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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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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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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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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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