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老实交代,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我倒是想看看,你这死丫头能有多不要脸,和哪个男人暗自勾搭上了!”
“阿奶,是沈彦......”
徐氏一听是沈彦,脸拉胯的更加厉害,“沈彦?
哎呦喂,你个死丫头,你看上谁不好,看上沈家那小子!
沈家现在有多穷你不知道吗?看看他们家现在过的啥日子!一亩田地都没有,一家人等着喝西北风呢!
沈彦那小子现在都没钱读书了!
你要是嫁过去了,咱们苏家摊上了这么个破落亲家,能沾到什么光?占什么好处?”
要是以前,徐氏还会觉得沈彦不错,到底是个读书人!
万一以后考取到功名,那可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而且沈家以前虽然穷,但不至于像现在那么穷,而且几乎不可能再翻身了。
苏丽丽嫁过去,别的不说,彩礼怕是都出不起!
徐氏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把孙女嫁到这样的人家去,纯粹的赔本买卖!
苏丽丽赶忙辩解道,“奶奶,你是不清楚这中间的具体情况。
沈家现在的困难只是一时的!
沈彦哥很厉害,已经在咱们城里最大的一家酒楼,聚仙楼里找到了一门活儿干!包吃包住,每个月还能拿到不少工钱呢!
只要沈彦哥多干一段时间,家底就能重新攒出来!
等回头有了钱,家里没那么困难了,又能继续念书,考取功名!
我要是和沈彦哥在一起,指不定以后还能当官夫人,光耀咱们苏家的门楣呢!
奶奶,外面那些歪瓜裂枣的男人你可千万别让我嫁,他们哪儿能比得过沈彦哥......”
听了苏丽丽的话,徐氏皱了皱眉头,寻思了一会儿。
“丽丽丫头,你这话说的都是真的?没骗奶奶?”徐氏问了句。
苏丽丽赶忙举手发誓,“阿奶,当然是真的了,我怎么可能骗你!”
看苏丽丽信誓旦旦的样子,也不像是撒谎,徐氏这才信了她的话。
如果真的如同这丫头所说,沈彦在城里最大的酒楼找到了一份活儿干,那确实挺不错的。
沈彦到底是个读书人,肚子里有墨水就是有能耐。
不像他们这些没文化的人,只能在乡下种田或者出去干苦力活。
“既然如此,那你的婚事就暂且推一推,等沈彦那小子翻身了才能把你嫁过去!”徐氏总算是改了主意。
苏丽丽心里也松了口气。
她阿奶可算不会随便将她嫁出去换钱了。
与此同时,苏丽丽也在祈祷着沈家的日子赶紧好起来。
......
时间过的很快,眨眼间便到了苏家筹备婚事的日子。
因为要办酒席,加起来大概十几二十桌的饭菜,苏家提前一天去城里采购,将需要的东西都买了回来。
什么桂圆红枣花生的,都得多买点备好,意味着早生贵子的意思。
酒席的菜就更不用说了,十几二十桌的酒席,得去城里买不少的菜回来。
苏晚晚已经提前和肉摊的老板打好了招呼,定了半扇猪肉。
提前预定,过去拿猪肉不仅新鲜,价格还便宜。因为买的多,老板还送了小半桶猪血,也是可以拿来做菜吃的。
鸡家里养了不少,所以不需要到城里另买。
至于鱼也没有买,宋远去抓了一背篓送过来。
那些青菜之类的,家里种的有,直接从自家菜园子里摘就成。
所以最需要买的食材就是猪肉,还有招待宾客的白酒。
再加上结婚时要用的杂七杂八的东西,最后采买了整整一驴车货物回去,花了不少钱。
还好苏家现在赚到了钱,有这条件。xǐυmь.℃òm
换在以前,可舍不得买这么多东西。
提前一天,苏大冬回来了,顺便帮家里忙活。
家里墙上门上张贴的喜字,都是苏大冬拿着红纸裁剪的。
还有婚书,也是苏大冬写的。
明儿个成亲当天,苏大冬还会拿着红账本记录随礼钱的人以及随礼金额。
要是家里没有一个读书人,这些都是得找人帮忙写的。
家里有读书人,就不一样了,不需要麻烦到别人。
虽说婚礼繁琐,需要忙活的事情很多,可是苏家人口多,而且都齐心协力的,忙起来也不觉得多难。
女人们负责帮忙铺被褥,装扮婚房。
李氏招呼道,“被子里都得塞点儿花生红枣的,这样以后才能早生贵子。
希望清辰成亲以后,和小兰丫头能早点儿生个大胖小子!”
家里人按照李氏说的,往被褥枕头里多塞了些桂圆红枣。
一旁的朱氏却神情落寞了一瞬,自己成亲这么久了,到现在肚皮还没有一点动静。
眼下小叔子也要成亲了,说不定成亲没多久弟妹就能怀上身孕。
自己难免是压力山大!
苏家人倒是没说什么,但是朱氏自己觉得有愧。
成亲这么久,她非常想为自己的相公生个一儿半女的。
也不知道老天爷什么时候能赐给她这份福气!
不过朱氏的落寞也就那么一瞬间,随后赶紧将心中的失落收敛去。
小叔子的大喜事,自己可不能愁眉苦脸的,平添晦气。
听到李氏的话,苏清辰赶忙道,“阿奶,我才不要生个大胖小子!
臭小子哪里好呀?
我要生,就生一个和小妹一样可爱懂事的闺女!
闺女比儿子好!”
在这年代人的观念里,说到生儿子还是生闺女,大家肯定都觉得生儿子好,觉得闺女就是赔钱货。
但是在苏家不一样,男多女少,对闺女反而更宝贝稀罕。
听了苏清辰的话,李氏眉开眼笑道,“哈哈,好好好,那就生个闺女!
闺女确实好!像咱家晚宝一样,招人疼!”
要是苏清辰回头真能生个女娃,李氏自然也会非常稀罕宝贝着。
毕竟曾孙子已经有了,可是曾孙女却还没有。
只不过他们这一房人偏生儿子,不知道有没有那个福分添个女娃娃。
这种事情只能顺其自然,来什么要什么。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只要是他们苏家的子孙,肯定都会加倍疼爱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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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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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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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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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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