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拿着手中的针线,舍不得放下,“没事儿,不碍事的,我还能再做一会儿。
早点儿把衣服做好,才能早点儿让咱家晚宝穿上。
晚宝穿上新衣服,肯定好看的不得了!”
钱氏哪儿能不明白自己亲娘对她闺女的一片爱和真心。
“娘,那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儿的,为了几件衣服熬坏了身子,不值得。
你现在赶紧去休息睡觉,顶多推迟一两天做好,不打紧的!”
原本李氏还想着再熬一熬,可听到儿媳妇的念叨,没办法,只好点头应了一声,“行,娘去睡还不成么?”
李氏默默的放下针线,只好早点上床睡觉去。
没过两天,李氏和钱氏便帮忙将苏晚晚的衣服做了出来。
对于乡下女人来说,针线活儿是最基本的。
苏晚晚买的布料不算多好,上面也没有太多的花纹图案。
不过李氏非常的手巧,在上面绣了不少的花,看上去精致漂亮。
帮忙做好了衣服后,李氏便迫不及待的招呼着苏晚晚穿上,“晚宝,来,阿奶给你做好了衣服,赶紧穿上试一试,看看怎么样,合不合身。”
听到李氏的招呼声,苏晚晚便凑了过去,看了下李氏给自己做好的衣服。
虽然还没有穿上身,但看着式样就觉得不错。
苏晚晚顺道拍了句马屁,“阿奶,这衣服做的可真好看,上面的绣花也好看!阿奶你的手艺真好啊!”
李氏被苏晚晚这么一哄,脸上的笑容就没停过,笑着回了句,“哈哈,阿奶一把年纪了,做的可不算好,晚宝,你赶紧穿上,让阿奶看看。”
苏晚晚点了点头,“成,阿奶,我这就去试一试。”
苏晚晚将衣服拿到自己的房间里,穿上以后出来,到了李氏跟前转悠了一圈,“阿奶,你看,怎么样,好看不好看?”
此时,苏家人都在院子里,看到苏晚晚的这一身装扮,一个个都被吸引的挪不开眼。
没想到他们家小妹打扮打扮,竟然这么漂亮。
一身桃粉色的衣裳衬托的苏晚晚皮肤更加白嫩。
苏晚晚相比于以前要瘦了不少,五官更加清晰明朗了。
那一头长发又黑又漂亮,乍一看,还真有大美人的架势,脸上那点儿肉,反而衬托的她更加可爱。
这样一打扮,整个村子里怕找不出来几个比苏晚晚更好看的姑娘了。
李氏瞧着苏晚晚的打扮,非常的满意,不住的夸赞起来,“哎呦,好看,好看,我家晚宝穿上新衣服真好看,就像年画上的福娃似的。”
苏晚晚:“……”
虽然知道年画上的福娃很可爱,可是胖乎乎的,李氏这么夸,岂不是在说她长的太富态了么?
钱氏也非常稀罕和宝贝自己的闺女,“晚宝穿上了新衣服,稍微打扮打扮,确实好看了不少。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话果然没错。
娘看了也觉得稀罕的挪不开眼!
衣服好看,人也好看!”
家里其他人都跟着吹捧了一顿,当然不是拍马屁的意思,而是真心的这样觉得的。
“还是阿奶的手艺好,做的衣服好看。”苏晚晚将功劳推到了李氏头上。
李氏满脸慈爱的看着苏晚晚,“哪儿是阿奶的手艺好,明明是晚宝自己长的好看。
晚宝,怎么样,觉得合身不?不合身阿奶再帮你改一改尺寸。”
“阿奶,挺好的,穿着挺合身的。”
李氏便放心下来,“那好,合身就好。
哎呦,真好看,阿奶越看越觉得稀罕。
早就应该买布料回来做衣服了,看看我们家晚宝多俊!
打扮了以后走出去,还不知道多少小伙子得被迷倒呢!”
苏晚晚嘴角微微一抽,觉得李氏说的太夸张了。
她打扮了以后,也就比平时的时候稍微好看那么一点,离万人迷还差的远呢。
不过李氏看她的眼睛里自带滤镜,看谁都觉得不如她好看。
钱氏有些担心道,“娘,这可不行,晚宝还小,别被外面的臭小子勾搭了去。”
李氏一听,也开始担忧起来。
他们家晚宝现在年纪还小,不打算嫁人,确实害怕被哪个臭小子拐走了。
于是李氏拉着苏晚晚的手,语重心长的叮嘱道,“晚宝,以后在外面,对图谋不轨的男人千万别随便搭理,知道吗?”
苏晚晚觉得她娘和李氏纯属想多了,可面对李氏这般认真的叮嘱,还是重重的点头,“好,阿奶,放心吧,我知道的!想勾搭我可不容易,我眼光高着呢,不是什么人都能入得了我的眼。”
大哥苏清山听了苏家几个女人的对话,凑过来道,“哼,哪个臭小子要是敢打我家小妹的主意,得先过我这一关。”
二哥苏清河也跟着表示,“对,不是随便哪个臭小子都能配得上我家小妹的。
像小妹这么好的女孩儿,和她在一起的人必须也要非常优秀。”
苏晚晚对于家里几个哥哥对她的袒护宠爱很感动,不过与此同时也担心着宋远的情况。
这家伙想和她在一起怕没那么容易,还得通过她三个哥哥的考验呢。
不过这样也好,得让宋远知道,想娶到她可没那么容易!
越难得到的东西,才会越发的珍惜。越容易得到的,因为没付出什么成本,所以抛弃了也不觉得有什么。
有了两身新衣服,苏晚晚出门时便直接穿了新衣服出去,惹来了村子里不少女孩儿小媳妇们的羡慕。
村子里大多数女人穿的衣服都不太好,别说是像苏晚晚身上穿的这么好看的新衣服了,哪怕是没打补丁的衣服都难得穿上。Χiυmъ.cοΜ
苏晚晚这一身装扮,拿到城里可能不算啥,可是在乡下,足以引起轰动。
尤其是苏晚晚现在瘦了不少,皮肤白皙,再换上好看的衣服,如果不是一个村的,知道她的底细,换作外人,肯定会误认为苏晚晚是城里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
村子里的女人们在苏晚晚跟前一对比,立马黯然失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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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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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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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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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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