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忙了一天了,也饿了吧?先吃饭去!”
家里的活儿,能不让苏晚晚做的,他们都不想让苏晚晚做。
有些事没办法,没有苏晚晚做不好,其他人即便想分担也没那个能力。
苏晚晚便交给了孙氏,自己坐到了饭桌前。
今天有这么好的菜在,苏铁柱非常的高兴,直接拿了一壶酒出来。
他们乡下人条件差,平常时候可舍不得喝酒。
这酒是自己家酿制的,用的粗粮稻谷壳儿,和城里买来的酒比起来自然要差很多。
即便是这样,对于乡下人来说,能喝上一杯都非常满足了。
不到高兴时候,一般人都舍不得拿出来喝。
家里男人多,苏铁柱舍不得喝多了,一人只倒了小半杯,解解馋便可,没那条件喝尽兴。
但苏家的男人们能喝上小半杯,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总比喝不上强。
尤其是还有这么好的菜在,一边喝酒,一边吃肉,别提多畅快。
男人们干活儿累,能喝上一口酒,减压解乏,所以很多人都爱喝。
可惜条件不好,想归想,还是很少机会能喝到。
“来,今天晚上高兴,还有晚宝烧的兔肉在,咱们好好的喝一杯。”苏铁柱高兴的举起酒杯来。
苏铁柱高兴的原因不仅是今天晚上有兔肉吃,主要是这日子越过越好,心里头高兴。
苏清河笑着道,“阿爷,咱们应该好好的感谢晚宝,大家都得敬晚宝一杯才对。”
苏清山跟着附和道,“对,对,咱们应该敬晚宝一杯。”
于是饭桌上的几个男人都举着酒杯,朝着苏晚晚敬了过去。
苏晚晚有些受宠若惊,家里几个男人不是她哥哥就是她长辈,哪有给她敬酒的道理。
不过几个男人的酒杯都举过来了,苏晚晚也没拒绝的理由。
“阿爷,爹,大哥二哥,清雨哥,我一个女娃,不能喝酒,就以水代酒了!”
苏晚晚说着,将杯子举着,和家里的几个男人碰了一杯,豪爽至极。
“阿爷,酒喝了,快吃肉,尝尝我做的麻辣兔肉味道咋样。”苏晚晚赶忙催促了句。
苏铁柱笑着应了一声,“哈哈,好,阿爷来尝尝。”
苏铁柱作为一家之主,他没有动筷子开吃,饭桌上其他人自然不好动。
大家都眼巴巴的等着苏铁柱尝一尝味道怎么样,他们也好去吃。
等尝到了味道以后,苏铁柱夸赞起来,“哎呦,晚宝,这麻辣兔肉的味道真好,香香辣辣的,好吃,好吃。
不过主要还是我们家晚宝的手艺好,要不然也烧不出这么美味的兔肉来。”
苏铁柱吹了苏晚晚一通,苏家其他人也跟着拍马屁,夸赞着苏晚晚的厉害。
“好了,你们都赶紧尝尝吧,尝尝咱家晚宝做的麻辣兔肉的味道。”苏铁柱看着馋的流口水的众人道。
听到苏铁柱的招呼,苏家其他人才赶忙动起了筷子,迫不及待的跟着尝了起来。
即便这段时间吃过不少苏晚晚做的美食,这会儿吃上麻辣兔肉,依旧觉得比其他的肉都要好吃,甚至比猪肉还要来的好吃。
难怪城里人好这一口野味,野兔的味道着实不错。
苏晚晚见家人吃着满足,她也跟着高兴。
家里没人碰兔头,苏晚晚便直接拿着兔头啃了起来。
整只兔子身上,她就爱吃兔头。
不过苏晚晚的行为落在苏家人的眼里,却是不解。
“晚宝,吃兔头干啥呀?这儿不是很多肉吗?挑肉吃!”
李氏说着,赶紧从找了块肉夹到了苏晚晚的碗里。
他们家晚宝懂事的让人心疼,这么多肉不吃,抱着没有肉的兔头啃,这不是故意把肉让出来给他们吃吗?
家里最辛苦的人就是他们家晚宝,结果吃的最少最差的也是他们家晚宝,不说李氏平常时候就宠着苏晚晚,就是换作家里其他人这样,李氏也这么想的。
李氏说着,钱氏也跟着道,“是啊,晚宝,这儿这么多肉,你挑肉吃,多吃点肉,别抱着没有肉的兔头啃!
咱们就是少吃点也没事,你这么辛苦,就得多吃些肉!”
钱氏看着自家闺女那张脸,又小了一圈。
要是再这样下去,闺女还不得瘦更多。m.xiumb.com
到时候瘦成了皮包骨头,哪有现在这样胖胖的可爱?
这女娃娃,胖胖的多好?胖胖的有福气。
干巴巴的样子可一点儿都不好,和排骨精似的,有啥子美感?
面对李氏和钱氏的关心,苏晚晚笑了笑,“阿奶,娘,我是喜欢吃兔头,兔头多好吃啊,比肉都香的多。”
李氏和钱氏哪相信苏晚晚说的,“你这孩子,哪有人喜欢啃没肉的东西,你就别忽悠阿奶和你娘了。”
“就是啊,晚宝,兔头有啥好吃的?不如兔肉好吃。”
见李氏和钱氏都不信,苏晚晚一时间都没办法解释。
她是真的觉得兔头比兔肉好吃啊!
可这年代的人,就是爱吃肉,不会觉得骨头比肉好吃。
“阿奶,娘,我是真的爱吃兔头,等我啃完了兔头,我就吃兔肉。放心吧,我又不是不吃兔肉了。”
听苏晚晚这么一说,李氏和钱氏才放下心来。
不管咋样,只要苏晚晚能吃兔肉就好,他们是怕这孩子把兔肉省给他们吃。
李氏又眼尖的瞥见苏晚晚碗里装着的竟然是红薯,而不是米饭,于是又忍不住的念叨起来,“晚宝,你这碗里怎么不盛米饭,盛的是红薯呀?
这红薯有啥好吃的,哪有米饭好吃?
晚宝,你可别阿奶说,你也喜欢吃红薯不爱吃米饭。”
这孩子,说喜欢吃过兔头他们倒能勉强信了,可是说喜欢吃红薯,李氏绝对不相信。
粗粮哪能有细粮好吃?
对于他们乡下人来说,平时吃红薯,那都是细粮不够吃的情况下,搭配着红薯吃,是为了能填肚子。
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之下,大家自然更爱吃大米,而不是红薯。
尤其以前家里吃饭,苏晚晚是苏家的宝贝疙瘩,从来不会碰红薯的,每次给她吃的都是家里的细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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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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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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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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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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