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追上沈书巧,拉住她问道,“怎么一转眼你就跑不见了?”
“我好像看到我哥了。”沈书巧被来往的人群挤到路边,好在同学及时赶上她,要不然两人就走散了。
“再往前就是车站,你哥要坐车吗?”
沈书巧思虑地摇了摇头,“我哥说,他今天要进山砍柴,二叔要上补习课,所以让我这个周末留在学校。”
“那你肯定眼花了。”同学挽着沈书巧的手臂,“到中午了,我们回学校吧,学校食堂吃饭便宜。”
是眼花吗?沈书巧半信半疑。
哥哥长得高,相貌出众,丢在人群里是那种特别容易发现的人,所以书巧不太相信是自己眼花了。
话分两头,沈书尧也是临时决定下山寄信的。
前一天晚上,二叔又找他深入谈话,两人分析利弊,加上他对数学的执念,正如二叔所言,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像他这样没钱没势没背景的学子,只有靠过硬的本事敲开第一学府的大门。
这扇门,他凭借自己的头脑打开了,为了一点点儿女私情,他在门口犹豫再三,徘徊不定。
二叔说,男子汉只患功名不立。
所以这天夜里,沈书尧连夜把回信赶出来,然后打算第二天砍柴回来再下山寄信。
只是这中间的过程,稍微有点波折,就像是命中注定的考验。
“你看看,这地方还算当街,门面比较大,就是木板门有点旧了,可能要做新的。”廖明清带着他们两人看铺子。
因为房东搬家,去了县里打点,所以他把钥匙交给了老夏裁缝,而夏裁缝家里的租客就是廖叔,如此一来,这房子简直就是给谷芝娇预定好了的。
“喂,你觉得怎么样?”谷芝娇轻轻拍了一下发呆的沈书尧,他的心思不在铺子上,他一直在想着寄信的事。
“什么怎么样?”
“让你帮我看铺子呢?”
“哦,抱歉,我不懂这方面。”
“如果是你,五十块钱一年,你租不租?”
“我孑然一人,干嘛要租这么大的地方?”
“你……”谷芝娇挤眉瞪眼,这木鱼脑袋怎么一会儿聪明一会儿这么不灵光了,算了,不问他。
谷芝娇又跑去和廖叔商量,沈书尧望着娇姐的背影,他忽然觉得,他们本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自己最大的喜好是学术研究,满脑子都是数字,都是文字,可是她不一样,她喜欢的是做包子做好吃的,是如何赚钱,是如何开店铺……
他不懂她的世界,相信她也不懂他的梦想。
被灌溉的热情,瞬间崩塌,冷却下来后,一缕清风拂过,透心凉。
“对不起,你很无聊吧,很快就好了。”谷芝娇又回到他身边。
沈书尧的眼神不再犹豫,他微笑点头,沉稳地说话,“我先去寄信,我们稍后在上山的路口不见不散。”
“嗯,好,不见不散。”
那时的约定,在青春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
谷芝娇当机立断,她把钱也带来了,她告诉廖叔,她连装修的事也想到了,所以重新做个木板门是必须的。
“我认识一个手工特别好的木匠,等会儿上山我就拐个弯去他家里。”
“哎呀,阿娇,跟你合作就是爽快。”廖明清连连竖起大拇指。
“对了,廖叔,你还有没有认识的瓦匠?”谷芝娇绕到后堂,后堂有个天井,她想好好捯饬捯饬一番。
“有,当然有。”
“和平镇方便多了,砖厂就在附近吧,我还可以请板车拖砖。”谷芝娇异常兴奋。
廖明清看到过谷芝娇的干练,可是毕竟才十八岁,她就应该像现在这样像个孩子。
“哈哈哈,你慢点。”
“廖叔,我什么时候可以签合同?”
“我带你见夏裁缝,跟他再聊聊,对了,你还知道签合同呢?不错啊,阿娇,你倒是知道得挺多的。”
“茶厂那么多人,正式工也要签合同啊,再说了,没见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你啊你,我们过去吧,去供销社。”
两人有说有笑有商有量地离开,直接去供销社找夏裁缝敲定这件事。
——
“哥。”
沈书巧欣喜地飞奔而来,“真的是你,我就说了,我不会看花眼的。”
“书巧,你刚才看到我了?”
“嗯,我和同学逛街,看到你往车站的方向走去了,我还以为我眼花,可是我想了想,我觉得哥哥这么引人注目,我又怎会看花眼?”
“我下山寄信。”沈书尧的态度总是风轻云淡。
“是寄给吴教授的信?”
“嗯。”
“喔,哥,你真是厉害。”沈书巧不顾四周人群,情不自禁地扑上去抱住了大哥。
“书巧,这里人多,你注意点,你先放开我。”沈书尧有点无语,他今天是怎么了,一个两个的,对他“爱不释手”。
“不放不放,你是我哥,我就是不放。”
“书巧……”
妹妹的任性,沈书尧有点头疼,这是他惯出来的,也怪不得别人。
“咳咳。”
有人来了,跟他约了“不见不散”的女孩来了。
“阿娇姑娘,她,她是我妹。”沈书尧下意识地解释了一下。
谷芝娇挑眉,抬手一挥,似笑非笑地说,“我知道,我刚才听到了。”
“谁啊?”沈书巧发现大哥不同寻常的反应,于是她好奇地扭头,向后一看,与身后女孩第一次正式见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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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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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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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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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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