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部落人数少,只有三百多人,世世代代生活在汉中边远地区。
这里靠近大山,附近又有许多野牛,尤其是公牛居多,所以部落就被称为公牛部落。
牛多,意味着草也多。但问题是,人不能吃草,得吃饭。
野牛身强体壮,根本难以捕捉,尤其是公牛居多的野牛群。开始的时候是狩猎野牛,后来就是被野牛追着满山遍野乱跑。
所以,饥饿总是伴随在阿利斯塔左右。
身材高大的阿利斯塔,以前从来就不知道吃饱,是一种什么体验。然而,今天终于知道了。
五大块红薯,加上一条风干的大鱼,吃的阿利斯塔直打饱嗝。
又对着水壶喝了半壶水,肚子传来一种胀胀的感觉。
这就是吃饱吗?
心满意足的阿利斯塔,拍着肚子,愉快的心情怎么也止不住。
吃饱后,对大明人的恨意逐渐减少,慢慢发酵成为感激。
自己的族群没了,被大明人灭了。
开始的怨恨消失不见,现在想想,大部落本来就是要吞并小部落,这没错啊!
再说了,虽然做了俘虏,大明人每天让自己吃饱,也不用狩猎,日子过得比在原来的部落还要好。
“阿利斯塔,听说了吗?大明人说只要在战场杀敌数达到五个人,就可以加入大明部落,成为他们的战士。”
同样是来自公牛部落,一个长相猥琐的家伙说道。
五个敌人对于别人来说很多,对于阿利斯塔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自己人高马大,又经常和其他部落的人打仗,对于厮杀,太熟悉不过。
“成为大明人有什么好处?天天都能吃饱吗?”
吃饱肚子才是阿利斯塔关心的问题,其他的,不重要。
“当然了!”那人立刻兴奋的开口:“只要成为大明人,我这么跟你说吧,一天三顿全能吃饱!”
我的个神啊!
一天吃饱一次还不行,还三次?
这…
无法拒绝啊!
那人还在喋喋不休,道:“不单单如此,据说加入大明以后,好处大了去了。除了每天吃饱饭,还给土地和房子!”
土地?
呃…貌似没什么用吧?
除了打猎,阿利斯塔想不出还能干什么。至于房子,不就是帐篷吗?这我有啊!
晃了晃脑袋,阿利斯塔表示并不关心。
徐辉祖下令,所有俘虏每天都要吃好、吃饱,奖励措施更是不断。毕竟,马上就要开战了,俘虏生存几率很小,再怎么着临死前也得让吃顿饱饭不是?
而对于大明军队而言,待遇更是不言而喻。临出发前,朱允炆就已经下了明旨。
士卒者,斩敌一人,奖励一百宝钞,升伍长。
斩敌两人,奖励宝钞翻三倍,军功记录在案,升什长。
斩敌十人者,升队长。
以此类推!
只要杀敌建功,发钱又升职。
在这种激励下,军中人人振奋,纷纷磨刀霍霍。
夜深了,大营人人备战,等在营中,中间大帐里更是忙碌。
“将军,末将奉命把敌人引到了离大营五十里处,特来复命!”
“你做的很好,狄云,他们有多少人?”
“回将军,玛雅部落可战之兵全部出动,共计十二万人。”
三十万人的部落,拿出来十二万人,这是准备拼老命了。按照徐辉祖的猜想,对方最多派出十万人就顶天了。
没想到派出了十二万人,玛雅部落这是不灭掉自己决不罢休的架势。
其实这也是玛雅部落自己吓自己的结果,一回报就说看不清敌人多少,再问就是漫山遍野到处都是。
本来算数就不好的泰达米尔,干脆就把所有男人都带上了。人带的多,壮壮声势也好嘛…
所以,泰达米尔的部队里既有青壮,又有老人和小孩。
知道的是他过来打仗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和部落里闹了矛盾,被部落里的女人赶出来了。
你说这事闹得…
徐辉祖听完,开始下达战前命令。
“狄云听令!”
“末将在!”
“本将军命你为先锋,领军三万正面迎敌!”
“末将领命!”
“程潇听令!”
“末将在!”
“本将军给你两万人马,待狄云与敌人交战,绕袭敌人后方!”
“末将领命!”xǐυmь.℃òm
“王虎听令!”
“末将在!”
“你的任务很简单,给你一万人押送六万俘虏,先一步到达战场,与敌交战。有怯战逃跑者,立斩!”
“末将领命!”
“总而言之,俘虏先上,抵挡敌人第一波攻势,然后依次为狄云军与程潇军。至于本将军,自会提领两万人马跟进。”
“都清楚没有?”
三人行了一礼,表示明白。
是夜,三人立刻出发。
没有马,所有人只能步行。五十里的距离,对于长期用两条腿跑管了的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月明星稀,一队队人举着火把,缓缓在大地上形成一条条火龙。
……
玛雅部落驻地外,泰达米尔总感觉心悸不已,却不知道这种感觉来自哪里。
站在这已经很久了,总感觉有人要过来,但漆黑的夜里一个人也没有。
奇了怪了,怎么回事这是?
一个脚步声渐渐传来,由远而近。
“谁?我看见你了!”
“我,还有谁!”
辛吉德一脸嫌弃的看着紧张不已的泰达米尔,没好气的说道。
“出来方便都能被你看到,你说是不是闲的!”
我去!
敢情是这货!
辛吉德走过来,如同好奇宝宝般,问道:“大半夜不睡觉,干嘛呢在这?”
泰达米尔表示,看见这货就烦!
“没事,出来转转。”
泰达米尔斜视一眼,淡淡的回答。
辛吉德一脸贱笑,贼嘻嘻的问道:“说,我们伟大的族长是不是想趁大家伙睡着了自己想开溜?”
你以为老子和你一样?
碰着危险就跑?
话说回来,大半夜你是出来方便的吗?
心里有了疑问,泰达米尔正色道:“辛吉德,战斗马上开始了,你出来是不是想跑?”
辛吉德有些心虚,因为泰达米尔说对了。本来今天晚上辛吉德想趁天黑,赶紧跑掉,没想到遇到了泰达米尔。
“我…”
正要狡辩,一阵阵脚步声从远处丛林传来。
不好!
是敌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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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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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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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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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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