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围坐在空荡荡的餐桌边。
“今晚你没做饭?”
王时为了缓解有点尴尬的气氛,对着一脸笑眯眯的胖子问道。
“啊,这个,我点外卖!姑娘,你吃什么?”
白衣姑娘有点怯生生的,不敢说话。
王时叹了口气,语气温柔的说:
“想吃什么,说,没事。”
白衣姑娘看到王时鼓励的眼神,一边把手伸过来,默默的拉住王时的衣角,一边用蚊子一样大的声音弱弱说道:
“我不饿。”
王时额头上的青筋爆了起来,瞅了一眼白衣姑娘拽着自己衣角的手,叹了口气,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叹气了。
“你不吃也没关系,但你总得告诉我,你找我的原因吧。还有,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我过会送你回去。”
白衣姑娘这才抬起头,有点着急的说道:xǐυmь.℃òm
“我,我,我叫杨柳,我也不知道我家在哪,我就知道我是来找你的,我不走。”
说着,眼泪又要出来了。
而胖子听到杨柳的话后,突然眯起了他本来就不大的眼睛,脸上挂起了一丝神秘的微笑,说道:
“好,今天起,你就住这里。”
纳尼?!!!
王时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胖子,随后大喊道:
“王诩,你疯啦!你不怕她家人和警察找过来!”
胖子却淡定无比,伸出了胖手给了王时后脑勺一个巴掌。
“怕个毛啊!这个家我说了算!”
王时瞪大了双眼,这是胖子第一次打自己,虽然是玩笑成分,但一种奇怪的感觉充斥在心头,这?胖子面对自己什么时候这么硬气了?而且为什么自己突然感觉到一点淡淡的温暖?
什么鬼?老子可没有奇怪的嗜好!
然而最终的结果,依然是王时的抗议失败,杨柳顺利住进了他的家里,就睡王娜的房间。
对,王娜和王诩一直是分房睡的。
一个月匆匆而过。
王时的生活除了家里多了一个不上学和工作的杨柳以外,其他的一切如常。
这段时间里,杨柳不太怯生生的了,已经渐渐融入了这个小家。但王时总觉得,这事透着一种诡异。一向话唠一样的胖子也没有以前那么不着调了,话也没以前多了,偶尔晚上回家还可以看到胖子和杨柳在书房里安静的下象棋。
杨柳倒是每次见到自己时都很激动,说话还有点哆嗦,但每次王时问起她的过往时,她都是一无所知的样子。
所以王时决定抽个时间带杨柳去医院的精神科看看,毕竟这种失忆现象很大可能和精神有关。
但王时还发现一个现象,胖子书房里的书籍,杨柳倒是每天都会坐那翻看,一看就是一整天。而胖子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买菜做饭做家务,一切如常,甚至还会帮杨柳也洗衣服,偶尔和杨柳聊聊天,也会吹吹牛,但都是点到即止,和平时的他完全不一样。不过,王时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并没有什么不适应。
这天,王时和往常一样来到了医院正常上班。
刚换好衣服去值班,就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女人哭泣声在科室外响起。
“天杀的老天爷啊!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儿子啊!他才9岁啊!啊……”
王时稍微停了下脚步,下意识的想要听听这个患者的情况。正好,旁边也有几个病人家属小声讨论着。
“这孩子真可怜,9岁就得了癌,还是晚期。”
“可不是嘛,这叫什么事啊,成年人得癌也就不说了,这孩子怎么运气这么不好,想不通啊。”
“孩子可怜,他父母更可怜,眼睛都哭肿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人命啊,哎。”
王时听到这里,心也慢慢的沉了下去。
他在医院实习也有两个月了,生死离别也不是没见过,但都是成年人老年人为主,要说癌症,也基本上是50岁以上的患者居多,而且年龄越是大的人患癌,存活率反而更大,毕竟癌细胞的扩散速度和人体新陈代谢是有直接关系的。
可9岁的孩子,癌症患者,他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这一整天,王时都有些心不在焉的,脑子里一直回想着那个孩子妈妈的哭喊声。甚至中午都忘记了吃饭,一个人就在科室里坐着发呆。
生命如此的脆弱,而且消失的时候,是那么的不讲道理!那孩子得罪了谁?得罪了老天爷吗?
本应该和小伙伴们在操场上打闹,在教室里朗声读课文的,在父母的爱护下接受着这个世界的各种新鲜事物。然而这个再正常不过的人生进程却戛然而止,被无情的命运按下了停止键。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直到下班回到家附近的时候,王时才慢慢缓过神,扫了一眼楼下的小卖部,破天荒的进去买了三瓶啤酒。
当胖子看到王时进家门,手里拿着的塑料袋中的啤酒时,面色有点震惊,然后开始喜悦。
他什么也没说,匆匆跑下来,去卤菜摊子上买了一包花生米和一点卤菜回来。回来的路上还一脸的小激动,嘴里喃喃着:
“这一幕我都幻想了十年了,儿子哎,我来了,哈哈哈”
回到家,胖子见王时有点木然的坐在餐桌旁,立刻小跑过去,很麻利的把啤酒全部打来,把卤菜花生米装碟摆好,还招呼了一下躲书房看书的杨柳出来喝酒,然后进了自己房间,从床底抽出了一个黑陶瓶,一脸激动的打来瓶塞闻了闻。
“嗯!这味!超正!”
接着冲出房间,风风火火的一屁股坐在了餐桌前。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但动静不小,把一脸呆萌的杨柳和一脸木然的王时都惊醒了。
“儿子啊,出什么事啦?跟亲爱的爸爸说!”
胖子一边说着,一边给自己倒上了黑陶瓶里的白酒,又给两个小的各倒了一杯啤酒。
王时这时候才反应过来,面色有点古怪的看着胖子,也瞟了一眼还傻傻看不懂状况的杨柳。
“今天医院出了点事,心情不好。”王时说着端起了啤酒。
“嗐,傻儿子,医院里出事不是正常的吗,来来来,先走一个,爸爸今晚陪你喝个痛快!”
胖子说着就要和王时碰杯。
王时却下意识的又把酒杯放下了,然后盯着一脸愕然的胖子说道:
“王诩,你说,人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来决定的?”
胖子咬了咬后槽牙,又挤出了笑容,说:
“命运什么的,我们喝完再聊,来!爸爸陪你走一个!”
说着又要主动去碰王时面前桌子上的杯子。
谁知道王时此刻却没管胖子的动作,一脸惆怅的自顾自端起了酒杯,正好和胖子递过来的酒杯完美错过。
“哎,如果我是老天爷,我一定要重新制定一个公平的规则,咕咕咕~”
胖子双眼呆滞的看着王时边说边喝完一杯啤酒,立刻又堆起了笑容。
“那个,儿子,这杯不算哈,来,爸爸给你再倒一杯,我们重新喝。”
“啪!”
只见王时刚放下杯子就双眼迷茫,嘴上牵起一丝透着傻气的笑,然后。。。
直接趴桌上,不省人事了。
“儿子!儿子!别睡!重新走一个啊!我去你大大大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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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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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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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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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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