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振跪坐在地上,身子因恐惧而不断颤抖。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个堂堂钦差,竟然会被朱牧用刀指着。
这个朱牧,他不就是一个在山贼窝里长起来的小山贼?
他凭什么敢杀长随,拿刀要挟自己啊。
于振脑袋里一团浆糊,根本想不明白。
迷迷糊糊之间,他听见朱牧说:“不想死的话,之后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明白吗?”
当听到朱牧话里那个“死”字的时候,于振的身子明显狠狠颤抖了一下。
再看看身旁长随那瞪大双眼的头颅,于振哪里还敢有二话,连忙点头答应。
见此,朱牧转身冲楼下喊了声:“周俊才,领几个卫兵上来,将姑娘们送出去安顿。”
说着,他自己走到屋里,将两个女孩手上被绑着的绳子割开,给她们包上被褥,遮住身子。
楼下的周俊才很快就带着两个兵士上来了,兵士们进屋将惊吓过度的两个女孩带走。
周俊才则站到了于振的身旁,看着地上长随的尸体和几乎已经吓傻了的于振,微微皱眉。
朱公子胆子是真的大啊,虽说长随是陪同于振来的,但是在名义上,这个长随也算是钦差之一啊!www.xiumb.com
可朱牧说杀就杀了。
一旁于振战战兢兢,突然抬头见到周俊才,他才恍然反应过来。
这周俊才可是云州的按察使啊!
于振连忙一把拽住周俊才的胳膊,跑到其身后躲着,嘴里尖声大喊:“周大人!周大人,快些救我,这个朱牧疯了,他要杀钦差,他要杀钦差!”
旁边两个兵士只顾着扶女孩下楼,虽听见了于振的话,也当做没听见。
对于朝廷的阉货,地方上的卫兵们从来是瞧不上眼的。
而周俊才也是一动不动,嘴角露出一抹无奈的笑。
他轻轻说:“于大人,您不是伺候过皇上吗?怎么这点眼力见都没有,很明显,我跟朱公子是一伙的啊。”
于振瞪了瞪眼,满脸的难以置信。
周俊才摇摇头:“您毕竟是钦差,若是老实点,或许不会吃什么苦头的,可惜……”
周俊才的话还没说完,朱牧已经探手过来,揪住于振的头发,将他往地上一掼。
于振摔得七荤八素,心知大事不妙,正要惨叫,朱牧的脚,却更快一步,直接踹在了他的脸上!
“砰!”地一声闷响!
于振脑袋后仰,牙齿咬到舌头,满嘴鲜血,嘴里的叫声也变成了“呜咽!”
紧接着,朱牧摁住他的一只手掌,手起刀落!
“唰!”
于振左手的一根指头被整齐切了下来,剧烈的疼痛,让他眼睛充血,身子抽搐,终于坚持不住,就这么昏迷了过去。
见于振已然昏迷,朱牧也不再理他,缓缓转过头,看向了周俊才。
“钦差的命令,让云州总督周俊才,率领他的两千卫兵,一起去雁川山南剿匪,周大人,你可听令?”
周俊才一脸的苦涩,他此时方才想到,之前在乱葬岗时,这位朱公子杀那几个山贼,就曾说过,会告诉他们在银鸿军寨的家人,他们不是残害百姓被处决,而是讨伐河寨匪人时遇害。
这么看来,只怕那个时候,朱公子就已经想好后续的一切安排了。
再看看面前的朱牧,周俊才心下所有的轻视都已经收起,只觉得这一位可是真的能成大事的人。
不但手段果决,而且深谋远虑,走一步,便能看百步。
而这些,都还只是其次。
最关键的是,这位朱公子,有一颗拳拳爱民之心!
这说明,他是真的拥有大志向的!
既然如此,跟着这位朱公子一起去剿匪,即便事后总督大人知道真相,应该也不会怪罪自己吧。
所以思索片刻,周俊才弯腰,对着地上已然昏迷的钦差鞠躬行礼:“钦差大人令,前往河寨剿匪,周某接令,即日起,发兵河寨!”
说完,他才转头看向朱牧,撇嘴一笑:“朱公子这一招高明,挟钦差以令周俊才,周某也只能跟朱公子走一趟了。”
……
一夜过去。
次晨,昊来客栈。
昨夜长随的尸体和血迹都被卫兵们清洗掉了,那两个家破人亡的女孩,也被送回了家安顿。
为了安慰,朱牧吩咐卫兵,给了他们一些银两,足够他们去投奔其他的远房亲戚了。
对于昨晚的流血事件,客栈的老板并不知情,一大早醒来,发现客栈外全是卫兵,还吓了一大跳。
朱牧给了客栈老板一些钱,又在客栈待到中午,等受伤的于振苏醒过来,这才和周俊才一同去城外,整合部队。
一共两千人的部队,加上盐帮百来号人,也算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小部队了。
此时,朱牧和周俊才领着这支小部队,绕过福安县城,沿着山脚,朝着雁川山南的河寨赶了去。
雁川山很大,福安县是坐落在山北脚下,要赶到雁川山南的河寨,需要差不多一天的时间。
一行人赶往雁川山南,于振还是坐在他们之前来的那个马车上。
只是这一次的他,和之前的待遇可就不同了。
这一次的他,双手被绑,扔在马车里,嘴巴里还被塞了一团纸巾。
而朱牧就骑着马,跟在马车的旁边,随时会掀开帘子看一看这位钦差大人的情况。
钦差大人暂时可不能死,至少,在灭掉河寨之前,不能死。
因为这家伙是周俊才能带兵跟着朱牧一起剿匪的借口。
只是,两千人的部队行兵,终究还是引起了不少有心人的注意。
福安县内。
凝香院,一只飞鸽飞上了天,它扑扇着翅膀,穿过福安县,一路朝着雁川山上飞去。
很快,鸽子飞到了山腰的银鸿军寨里,停留在了一个须发皆白,身材高大的年迈老人手臂中。
老人从鸽子的脚上取下信纸,缓缓拆开。
信纸上写着:“昨夜少爷也一同来了,我们失手了,周无恙。
所幸未出手,后来我们发觉,周在县城外埋伏了两千精兵,今早,于,周,少爷,都离开了福安县,朝着山南行去。”
看着这一段消息,老人皱起了眉,半晌他才缓缓回身,看向背后的李羽龙,沉声说:“朱牧这孩子,越来越叫人不省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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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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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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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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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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