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妤一直到吃饭结束,将林昱程送出家门之前,都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她转身,看着正在饭桌前擦桌子的男人,蹙起了眉,“五爷……”
“怎么了?”
霍时越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抬头看着站在玄关处的林初妤。
林初妤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霍时越,从吃饭前,林昱程知道她为什么会做饭,到刚刚在饭桌上,将饭菜是谁做的都一一揽了过去,让林初妤觉得,事情好像没有她想的那么简单。
“你为什么要帮我?”
“你说什么?”
霍时越轻笑了一声,同样也看着林初妤,眼里也同样有一抹深究的神情在。
“五爷你不懂吗?”
林初妤慢慢走近,然后在餐桌前坐下,“五爷,你为什么要帮我啊?”
“帮你什么?妤妤为何这么说?”
“五爷你这么精明一个人,不会不知道我说什么吧?”林初妤察觉到此刻的气氛过于的紧张了一些,于是慢慢地笑出了声来,“五爷你干嘛要帮我呢?”
霍时越在心中轻叹了一声,可是面上却丝毫不显自己的情绪,他淡淡道,“妤妤想多了,我并没有帮你,我只是觉得,有些事情,林昱程不知道比较好,我这人嫌麻烦。”
“我可不想以后林昱程天天到家里来蹭饭,你是我的女人,又不是天天给他做饭的。”
听着男人极其霸道的话,林初妤一愣,有几分迟疑。
可是看到霍时越那表情极其的认真的样子,不像是在骗人。
“爱吃饭自己回家吃去,这不是他家。”
“哦哦,这样啊……”林初妤点了点头,不得不说,她感觉男人好像没什么问题的样子……
霍时越占有欲强,她早就有见识到,说不定,就是霍时越说的那样?
只是怕说出来都是她做的,然后林昱程天天来家里蹭饭?
霍时越居高临下看着林初妤,自然是将林初妤的所有表情都看得一清二楚。
见林初妤慢慢相信了他的说法,霍时越嘴角微勾,然后将手里的抹布放去了厨房,洗了手之后,才走到了林初妤的面前。
“走吧,我们去一趟超市……”
“去超市做什么?”
发呆的林初妤猛地回神,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霍时越。
“去买拖鞋。”
“怎么?决定要去买备用拖鞋了?五爷,我就说了嘛……家里没有两双备用拖鞋是不行的,这要是家里来个人,又得打赤脚了……”
“不是,我要换拖鞋。”霍时越一脸嫌弃的看着放在玄关处的鞋子,“那鞋子不要了。”
“还有,妤妤,我的生活里不需要别人来加入,有你的加入,就已经是我最大的限度了。”
“我不希望有和我无关的人闯入到我的生活。”
林初妤听着霍时越这一句句的话,心突然砰砰跳个不停,好像要抑制不住,从她的胸腔里蹦出来了。
“当然,我也不想有人进来了,然后一声不响地又离开。”
霍时越说这句话时,眼眸深深,像是话里有话一样。wWW.ΧìǔΜЬ.CǒΜ
他总觉得,林初妤在他面前还有许多的秘密没有探索到,也总觉得,这个女人像是会随时会跑一样。
林初妤听着后边的这句话,心一突,看向霍时越的眼神里多了一抹同情。
她也不是个傻的,能听不出来,霍时越这话是对她说的吗?
可是,这话,对她说,她也不会做,因为按照着剧情的走向,先离开的……也是霍时越。
“好,不会的。”
林初妤垂眸,看着男人往门口走去,看着男人宽厚的背影,给予出来的安全感,一时间林初妤有些莫名的难受。
她想要拯救书里女配角的命运,所以,她自救了。
可是,霍时越呢?谁可以来拯救他?
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就是一本书的世界观,又如何知道,他也会和她一样成为男女主之间感情事业升华后的炮灰呢?
一想到这个男人最后在书里死的时候,都没有个全尸,所有的遗产被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亲戚给瓜分干净,林初妤心有些难受。
却不能说出个所以然来解释这个事情的缘由。
“愣着做什么?穿鞋子吧……”
霍时越穿好鞋子之后,发现林初妤还傻愣愣地站在那里无动于衷,便将人拉了过来,亲自替林初妤将鞋子给她穿上。
“想什么呢?”
霍时越能感受到女人的视线都停留在他的身上,可是在触碰上林初妤的小脚之后,却没有听到林初妤的任何话时,霍时越不经意地问出了声。
“没什么,我们走吧!”
林初妤收整了心思,拉起霍时越的手就往周边一个不小的商场走去。
那里离小区并不远,两人走了十多分钟便到了。
“就买一双吗?”
林初妤拉着霍时越进了超市后,便轻车熟路地带着霍时越往卖拖鞋的地方走去,看着一大排货架上放着的棉拖鞋,林初妤有些兴致勃勃的。
“嗯。”
霍时越点了点头,打算随便拿一双黑色的就走的时候——
林初妤拉住了他的手,“五爷,既然要换新鞋子的话,那就要好好挑一挑!”
林初妤边念叨,边回忆,“我们可是情侣诶,我记得我的粉兔子拖鞋是有情侣款的,我们也穿情侣款好不好?”
霍时越对这些向来不在意,便答应了,“可以。”
林初妤翻了很久才找到了最后的一双男士拖鞋,一双蓝色的兔子拖鞋。
正要回头去问霍时越喜不喜欢的时候,身后突然有人推着一堆东西而来,“让一让啊让一让,要上货了!”
林初妤瞪大了眼睛,来不及避让,就在那些箱子垒起来的墙要朝着她撞来的时候,一只大手揽到了她的腰上,将她往身后一带,“有危险怎么不知道躲开,嗯?”
霍时越的声音带着几分生气,林初妤傻眼的看着霍时越,突然就发起了呆、
“妤妤?”
霍时越以为是自己的语气太不好,将人吓着了。
却见林初妤突然张了张嘴,有几分悲伤的看着他,“五爷,你会一直都保护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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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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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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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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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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