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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刚穿越到唐朝我就死了>第26章 农业兴国(三)
  在冷兵器时代,打仗用的是大刀长矛,割麦用的是镰刀。

  没有机械,什么东西都需要手工制作。

  那么要想一个国家快速成长,就要靠土地。

  土地的应用很广泛。

  可以栽果树、种蔬菜、养鸡鸭鹅。

  还可以挖个坑,蓄满水,用来养鱼、田螺、龙虾。

  这些事情,穆吉应该比我懂。

  一连几个月没有见到他了。我有点担心。

  毕竟他是古代人,思想没我这个现代人这么开阔。

  有一天,环环见拿了一碟果子过来给陪我解闷。

  这是什么?

  我盯着那碟圆圆的,棕色的果子。

  “这是桂圆。”

  环环见我看着那果子发呆,连忙剥了一个,塞到我嘴里。

  嗯!一股带着甘甜的味道在我的舌尖跳跃。

  桂圆,就是龙眼干,也是粤城的产物。

  “这是穆吉送来的?”

  这小兔崽子终于出现了。

  我有点欣喜,又带着担心。

  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惊吓,我对他有着许多的期待。

  “不是的,现在长庸城到处都有这种果子卖,根本不用跑粤城,那么辛苦。”

  “啊!”

  我一阵惊喜。

  有人去粤城运龙眼干到长庸城来卖,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大的好消息。

  只要有人尝到甜头,以后就会带动更多的人来做贸易。

  慕唐的经济也会跟着越来越活跃。

  所有的功劳都应该归功穆吉。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忙什么。

  我决定去一趟穆府,看看他到底在忙什么。

  程府坐落在长庸西南角,

  大明宫坐北朝南,穆府却恰恰相反。

  他的府邸坐南朝北,刚好与大明宫是对门。

  在古代,皇帝光临自己的府邸是莫大的荣幸。

  穆吉的府邸,我虽然经常去,但是像今天这样大张旗鼓的去,还是第一次。

  邻居们都听说皇帝光临穆府,纷纷过来围观。

  情形像极我在二十一世纪追星的场面。

  其实,他们根本看不到我,因为我的八抬大轿是从穆府的大门直接进去的。

  当然,我也不会像那些电影明星一样,探出头来向大家打招呼。

  在古代,皇帝就是天子,是神一样的存在。

  所以,我必须保持那份神秘,不能走亲民路线。

  “参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穆吉带领他的一众老婆与子女跪在地上迎接。

  这小子也是花花肠子,光妻妾就有八个之多。

  “平身!”

  我板着脸,时刻保持着皇帝的威严。

  看你今天还敢不敢叫我的外号。

  “最近在忙什么?”

  我说出了我此行的目的。

  “下臣正在培育人参!”

  “什么?人参?”

  “是的,人参昂贵,只有贵族才用的起,下臣想大面积培育,以后贫苦百姓也能用了。”

  呵呵!这主意不错!

  人参既能补气又能补血,是滋补身体的好药材。

  可惜,它只长在长白山上,既难采摘,也很稀少。

  物以稀为贵。

  所以很多需要人参的老百姓根本就用不起,如果真的能大面积种植,定能冲击一下市场,让人参的价格降下来。让更多需要人参的人,能够买的起,也不错。

  “你放在哪里种植?”

  我突然来了兴趣,想参观一下穆吉的人参园。

  “就在我家的地里,有家丁在守着。”

  什么玩意儿?

  我记忆中,人参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

  这厮居然把它种在自家的地里,也不请几个了解人参生长环境的人帮忙,就让自家的家丁看着。

  这种人一看,就是没有遭受过大自然的毒打。

  “你种下去多久了?”

  “有一个多月了,但是,还没有发芽,下臣还在纳闷呢!”

  “不要纳闷了,你的人参早就变成肥料了。”

  我真服了这厮!

  也是,让一个从来没干过农活的人去种庄稼,他能下种已经不错了。

  “那咋办?难道还要去请教高人?”

  “终于开窍了。”

  我忍不住骂道。

  不过这厮的优点就是知错能改,而且,改的非常迅速。

  第二天,穆吉就向人参的产地,长白山进发了。

  长白山,连年白雪皑皑,阴冷潮湿。

  但是,它盛产人参。wWW.ΧìǔΜЬ.CǒΜ

  当地人大多是靠去长白山采人参去卖,来养活一家老小的。

  不过人参可不是那么好采的,它长在长白山厚厚的植被底下,需要非常细心才能找到。

  长白山又灌木丛生,森林里有许多野兽,稍不留意就有可能变成野兽的盘中餐。

  所以,这也是人参昂贵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之一。

  阿虎就是一个采参人。

  他的爸爸、爷爷以及上朔不知道多少辈人,都是靠采参为生的。

  所以,别看他还很年轻,却有着丰富的采参经验。

  “人参一般长在树底下,有很多腐烂树叶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太阳照射的到阴凉处。”

  阿虎说起采摘人参来,如数家珍。

  “你一天要采多少根人参?”

  穆吉望着眼前虎头虎脑的年轻人,感觉这就是他要找的人。

  “这个不好说,有时候运气好的时候几十根,有时候一天一根也没有。”

  看来再厉害的人,也有碰到运气不好的时候。

  “听说,长白山里很危险,你有没有碰到过?”

  “有啊!我的这个大拇指就是被狼给咬掉的。”

  阿虎伸出他的右手。

  穆吉朝他的右手望去,只见他的右手只有四个手指,大拇指只剩下光秃秃的一个小凸起。

  “这么危险,那你还上山去采参?”

  “唉!”

  阿虎长叹一口气。

  为了养家糊口,又有什么办法呢?

  阿虎有一个妻子,两个儿子。

  家里没有什么土地,靠种地是养不活他们的。阿虎只有努力采参,否则,他们只有流落街头。

  穆吉从小在富裕家庭里长大,是不能够理解阿虎的难处的。

  “我明天能不能和你一起去采参?”

  穆吉对采参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想亲自体验一下。

  可是,阿虎看着穆吉一身的绫罗绸缎,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说什么也不愿意带他去。

  但是,穆吉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经过他三下不烂之舌的一番纠缠,阿虎不得不答应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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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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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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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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