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甜甜也愣了。
本来以为叫她过来是充个人头数,投投票的。
没想到,居然花落她家?
“行啊,我小闺女当好!”
当族长和当族长的爹相比较,陈春生觉得后者听起来更为牛逼。
陈荆棘自然也力挺好哥们。
“自古英雄出少年,咱们族里就是牛!”
“好!”
余下族人自然也是同意。
要知道这么多的粮食、蔬菜还有鲜果子,放在现在,那就是一条条鲜活的命啊!
要不是因为闪电不是人类,大家都想让闪电做族长了。
既然闪电当不成,那就退而求其次,让闪电的主子——他们族里的甜甜来当也好。
“我同意。”
“我也同意。”
……
毫无悬念,陈甜甜全票通过。
全票通过?
因为,她也投了自己一票,哈哈……
“感谢太奶奶的抬举和大家的信任,让我一个女娃子成为了陈氏一族的族长。我陈甜甜发誓:有生之年必定会事事为陈氏一族考虑,时时为陈氏一族着想。一定会带领族人们发家致富,争取做到人人手里有存银,家家住上青砖大瓦房。”
“好!”
陈春生带头鼓掌,自家小闺女说的真好。
余下陈氏一族也被陈甜甜打得鸡血给振奋了,跟着热烈鼓掌。
这孩子还当真是个人才,陈氏一族他日必定会今日的选择而庆幸。
大妮爷爷耳力惊人,即便住在窝棚之中,也把陈氏一族的选举,全程听得清清楚楚。
即便高门大户出来的女娃子,也不过如此了。
假以时日,这女娃子必定能一飞冲天!
他,当真是赌对了呢……
大妮、大生、小夕和月娘难得共处一室,因为他们都是聪明人,知道要避嫌。
即便大妮傻乎乎的,但见小夕和大生叫住了她,自然也不乱走了。
他们就在院内的杂物房之中,自然也听得清清楚楚。
“主子可真厉害!”
大妮向来感情外露。
大生和月娘也很惊讶,但是并未表现出来。
大生暗自决定,以后在服侍陈木木之余,也花些时间这这个新任族长身上。
月娘则是为了陈甜甜高兴不已。
古有甘罗十二拜相,她的主子也不错。
扶持陈甜甜走向更高处,成了月娘毕生的信念。
咦,怎么今儿个一早,院外就十分寂静?
文跃正疑惑着,陈木木推门而入。
“文大哥,你等急了吧。”
陈木木今儿个端了一碗热腾腾的山药粥进来了,脸上喜气洋洋。
文跃接过粥碗,谢了谢他。
“不急,木木你这一日三餐定时定点地送给我,我这前半辈子都没有这么安逸过呢……”
从小到大他都是小心翼翼地生存着,在养父母家中虽说有吃有喝,但是时刻不敢怠慢。哪里有这么放松过?
而且晚上,陈家父子二人还有大妮爷爷也会和他谈天说地,实在是惬意极了。
“对了文大哥,我以后能学识字了呢!”
这就是陈木木高兴的原因了。
自家小妹新官上任三把火,宣布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全族学认字!
他们陈氏一族的男丁们统一劳作起来,根据陈甜甜的描述,做出了一大批的沙盘,人手分到一个。
说是沙盘,其实应该算是泥盘,附近没有沙子,只能用泥巴代替了,聊胜于无嘛……
“这冬日里的时间,咱们族里用不着担心吃穿了,那就静下心来,突击识一下字。”
无论哪个朝代,文盲都是不行的,更别提现在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古代了。
想脱颖而出,光有钱还不成,族人必须变得优秀起来。
只不过眼下他们这一辈有些尴尬,全族就数她最小。余下的就算学了,碍于年纪,也只能用于管理族里生意之类的。没法考取功名了。
除非有天才!
实在没有天才被发现,那到时候就再继续培养新的一代,教育要从娃娃辈抓起!
陈甜甜扫过族里适龄妇女的肚皮,陈夏花只觉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自家小闺女刚刚那是啥眼神?自个咋感觉不妙来着。
看错了,绝对是看错了。
至于夫子,月娘当仁不让。
别看月娘身形娇小,身体里面却有大大的能量。
“从今往后我就负责教大家识字了。丑话说在前头,任何人都不可偷懒,否则就要罚抄。”
一开始大家都觉得这没什么呀。学不会的罚抄再正常不过了,月娘这是为大家好呢!
可是,当月娘教大家学第一个字,也就是他们陈氏一族的陈字之后,他们觉得,老天保佑,千万别让他们罚抄啊……
无他,光这一个字就好难写了。
陈字左半边,照月娘来说,是个耳朵旁,可是就算他们左看看右看看,明明知道耳朵长啥样,就是不会写。
换句话来说,那就是字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字。
右半边也不容易!
庄稼汉子们手握惯了锄头、铲子,提起手中的树枝来感觉有千斤重。
妇人们还稍稍好一些,毕竟要干针线活什么的,还有时间嘲笑自家男人们。
孩童们写得相对轻松一些,特别是黑丫,有大妮这个夫子开小灶,学起来比谁都要快。
没错,大妮和大生也识字。
只不过他们虽然识得字,但是不会怎么去教人,否则还是能帮月娘分担一下的。
大生倒是想学大妮,跑去教自家少爷,没想到,陈木木已经跟着文跃在练字了。琇書蛧
文跃性子和善,陈木木又有心和这个认定的未来小姑父打好关系,自然是撇下大生了。
不过大生也没能闲着。
实在是陈荆棘这娃虽然体格健壮,但是对于学习方面却是极不开窍。
他也不好意思老是去问月娘。
一是男女有别,二是他怕月娘觉得他太笨。
好在还有个难兄难弟陪着——陈春生。
按陈春生的原话来说,那就是树枝子比杀猪刀还要难拿。
于是乎,识字的大生就被二人给抓了壮丁,开起了小灶。
只不过学习一路,向来要讲究天分的。所谓的勤能补拙,笨鸟先飞,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几天下来,陈荆棘和陈春生只感觉满脑子浆糊。他们强制性地把小平原里做活的族人给替换了下来。
而柱子,在听大课的情况下,竟然和陈木木并驾齐驱,和他一起成为了全族学习最快的两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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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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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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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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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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